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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雅各布·沙卜泰[2]的短篇小说
《一头非常令人生畏的家养豹子》的开头
雅各布·沙卜泰的短篇小说集《佩雷茨叔叔发迹》[3]里的好几篇小说都是从20世纪40年代在特拉维夫的一个小男孩的视角讲述的。这个小男孩是一个循规蹈矩的社会主义者家庭里的孩子。他惊奇地观察着他的祖父,他是极端正统派犹太教徒;观察着他的祖母,祖母生活在一种她给自己创造的东欧犹太人的小村镇的飞地上;观察着那几个乖张、怪异、放荡不羁的叔叔,他们拒绝接受这个犹太复国主义加社会主义阶级那压制性的常规。这几个叔叔每个人都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成了这个家族的败家子。
这孩子暗地里对这几个“不循规蹈矩的人”心驰神往,是因为他隐隐地感到一种幽闭和厌恶。尽管这个家在这个短篇小说集中居于中心地位,但几乎没有正面描写;而是通过对比、反衬等手法,通过那几个被扫地出门的叔叔之口,通过一家人对这几个“危险的”叔叔的自以为是的气愤刻画出来的。这个家本身是“体面的”、“清教徒式的”,充满了无产阶级的陈词滥调。这个家有着最优良的犹太复国主义者的社会主义传统,但却处于最糟糕的状态。
这几篇小说的大多数里,叙述者年龄还太小,还不会对他的“家”自觉地持某种立场。只是到了他后来的伟大的长篇小说《过去进行时》及其续篇《过去完成时》里,沙卜泰才对他父母的世界进行了全面的、深刻的盘点:他重新构筑了他父母的世界,既有深度,也有广度,猛烈地抨击了这个世界的伪善和暴虐,以及对后代人的人生造成的阉割性的影响,然而他却向往那个世界,并为那个世界的消失而痛惜。
《佩雷茨叔叔发迹》里有好几篇小说都是从一个复杂的视角讲述的,把这个敏感的男孩子那惊奇的天真和一个冷嘲热讽的成年人的觉醒糅合在一起。孩子的观察和成人的回忆之间常常没有明晰的分界线,就好像这两个声音在同时讲述同一个故事,邀请读者来欣赏这两种观点之间那优美而丰富的变调。比如,这个作品集以之命名的短篇小说开头的几句:
佩雷茨叔叔并不是叔叔。他是一个共产党,除了我的祖母,大家都说他会变坏。他父亲出于耻辱和失望,根本不搭理他,家里的其他人也和他保持距离。
从第一句中那自相矛盾的说法中,我们猜想——尽管在文中的任何地方都没有明说——讲话的人只是一个小男孩,但是第三句话则是根据重新构筑的回忆写出来的。和《米克达莫特》的开篇形成对照的是,它没有试图用现存的语言工具召唤出一个远古洪荒的经历,而是把这个孩子当时的理解和叙述者过了很久以后意识到的东西微妙地糅合在了一起。
《一头非常令人生畏的家养豹子》的开头部分也运用了这种糅合的手法,尽管不那么明显:
我在摩纳哥有一个叔叔,但是最近有谣传说他搬到了里斯本,在那里,或者在那附近,他建了个养斗鸡的农场。关于他最近的可靠报告是三年前的。住在布法罗的伊德尔姨妈,祖母有其名无其实的姐妹,在一封信中告诉我们,她的在贝弗利山庄有一个很大的珠宝店的儿子菲利普觉得或许看见了我的这个叔叔正匆匆忙忙地穿过旧金山的一条街。
这个报告在我们家没有引起反响。它被封存于冰冻的沉默中,正如我叔叔最后一次离开这个国家以后,他的名字一直被封存和抹杀,只留下积久的耻辱和怒气,还有两个头发金黄的孩子,四个老婆,一帮子拼命讨债的债主,一堆虫蛀了的西装和大礼帽,一条哀痛的大丹狗和一张名片,这张名片由他童年时代的好友,画家埃德蒙·鲁宾保存着。名片上用烫金的花体字印着他的全名和头衔:“阿尔伯特·阿尔伯特·阿弗拉姆·约阿希姆·埃曼努埃尔·魏斯。法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专家。”
那是七年前的一个冬日。
战争结束四年后,他头一回回国的时候,全家人穿上了最好的衣服,带着一束唐菖蒲花,乘出租车去了诺厄叔叔家。亲戚、熟人和原先一起在镇上住过的人已经聚在那里了。绍莎娜婶婶……给大家伙端茶,端来罂粟果饼干。
大家喝着茶,一边闲聊,一边朝街上瞥一眼。他们都在等那个难民。
七点整,门铃响了。
“是皮尼克!”诺厄叔叔叫道,大家伙都匆匆赶到门厅。
“我来了!”皮尼克站在门厅里说。
故事开头用的是一般现在时:“我在摩纳哥有一个叔叔。”结尾用的也是一般现在时:“而现在,我在摩纳哥有一个叔叔。”读者可能不大容易推测这个现在时是什么时间发生的:叔叔作为一个从欧洲回来的难民第一次出现在家庭的舞台上是在“战争结束四年以后”。因此就是1949年。叔叔第一次和第二次回来中间相隔半年;他“第二次回来”的冒险经历历时大约两年,说明了新闻发布会后那忙忙碌碌的几个月,季节的更迭,以及在那个喧闹的场面里提到的几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之后他消失了几个月,然后“回来过赎罪节”。他又是时而待在国内,时而待在国外,在国内一待至少几个月:夏天过去,冬天来了,齐尔莱婶婶和她的孩子们也来了。随着他们的到来,叔叔从这个浮华世界撤出了一段时间:“有大约一年,我叔叔惩罚了……这个世界”,花了几个星期的时间狂热地为征服摩纳哥作准备,接着出现,又消失。那是“七年前的事了”。在这位叔叔第一次出现(在1949年)和消失之间,经过了四五年的时间。在他消失和讲这个故事(“而现在,我在摩纳哥有一个叔叔”)之间,又过去了七年。因此,仔细地估算一下,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讲述这个故事的时间是1960年或者1961年。
即便这个孩子能回忆起皮尼克叔叔第一次消失的全部细节,但他在“这第一次的演出”中年龄还很小,而“现在”——当他按照时间顺序讲述来自摩纳哥的那个叔叔的故事的时候——他年龄已经不小了,或许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然而,从整个故事的口气来看,没有“先前”和“以后”的感觉:通篇都有一个无所不晓、冷嘲热讽的叙述者,一个心灵的阅读者,他的声音和那个听话、虔诚而又茫然的孩子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但是,从不时从故事表层下面闪烁出的“地下广播”来看,有时会突然冒出来一份理解,而目睹了这一切的这个孩子肯定是无法理解的,因为他年龄还太小,他天真无邪,他那清教徒式的家庭口风又很严:在孩子们面前不谈论家丑,当着下一代人的面不洗脏床单。
如果我们试图将开头几段翻译成另外一种语言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这项任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并不是由于语言复杂——语言很简单,很直白——而是由于那和德系犹太人劳动阶层或中下阶层最密切相关的密码的一系列隐义。这个阶层的根在东欧,但在布法罗一直有一个伊德尔姨妈和一个在贝弗利山庄卖珠宝的名叫菲利普的表兄。(一个文本满篇都是这样的密码,像诗歌一样,就特别难翻译,因为这样的文本的作用颇像一个家庭内部的笑话:您向家里的某个人一提起“吉塔姨妈的土豆煎饼”,全家人都哄堂大笑,而外人只能坐着干瞪眼。)
故事一开始就创造了一个鲜明的富于喜剧色彩的不和谐音,要读者先看一眼东欧普通犹太人的地理环境,再把目光移向那具有异国情调的地理环境,这位叔叔神秘的形象就在这异国他乡飘荡:从摩纳哥王子们的宫廷到伊德尔姨妈在布法罗的家,从里斯本的斗鸡场到贝弗利山庄的珠宝店,从那个人人痛骂、放荡不羁的叔叔阿尔伯特·阿尔伯特·阿弗拉姆·约阿希姆·埃曼努埃尔·魏斯到他的兄长诺厄的特努瓦工人乳制品合作社,再到绍莎娜婶婶做的黄油炒鸡蛋和沙拉。
叙述者在故事的开头就用“在我们家”这句话确定自己的地位——也就是说,他是那个把叔叔扫地出门,并将有关他的最新的“可靠的”报告封存于“冰冻的沉默中”的家族的一员。(实际上,这个“可靠的”报告是表兄菲利普“觉得或许看见了”这个叔叔正匆匆忙忙地穿过旧金山的一条街。)此外,根据推论,叙述者站在家族的、正义的价值观这一边——比如说,当他感觉需要吹嘘一下表兄菲利普的珠宝店“很大”时。
然而,恰恰是故事的这个情节,恰恰是这个令人尴尬的叔叔就在舞台的中央这一事实,本身就是颠覆性的一幕,打破了这一家人强加给这个无赖的沉默的阴谋。
叙述者清点了这个叔叔留下的物品清单。这个清单里——不加分别地——有东西,有人,有受伤的感情,还有一条狗,它使人回想起《罗特希尔德的小提琴》中外号叫作青铜的亚可夫·伊凡诺夫那穷困的房间里的物品清单;在那里,我们也发现不加区别地提到炉子、凄凉的家具、老婆玛尔法,以及一些干活用的工具。不过,在契诃夫的小说里,把人和物品混在一起,旨在表明青铜的粗俗;而在《一头非常令人生畏的家养豹子》中,人和物混杂仅仅表明这是一个睁着一双大眼睛的孩子的视角。
至少在这一家人看来,叔叔留下来的东西以及他名片的形式和内容都证明他是一个挥霍无度、放荡不羁、招摇撞骗的家伙。此外,这些“财产”中包含的每一件东西、名片上的每一个头衔都是对犹太复国主义者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无耻挑衅。如果一个人背叛了祖国,身后留下了“耻辱和怒火”,那么,他也会给整个家族的名誉留下污点;有“两个头发金黄的孩子,四个老婆”,这是对清教徒教规的亵渎;“一帮子拼命讨债的债主”是他轻薄浮夸、对金钱不负责任的有力证明;“西装和大礼帽”是对这个只穿开领衬衣,不打领带的社会风气的侮辱;养狗是异教徒的享乐;印有烫金字体的名片是资产阶级“旧世界”的残渣余孽,也是靠不住的、投机取巧的空想家的特征。
这个骇人听闻的事件虽然使全家人义愤填膺,但暗地里却使这个孩子心驰神往,并且随着故事的发展,这种向往越来越强烈。当家人、朋友和原先一起在镇子上住过的人聚集在绍莎娜婶婶和诺厄叔叔家,准备迎接那个“难民”,欧洲战火的幸存者的时候,结果这个新来的人根本不是一个“瓦砾堆”里钻出来的可怜虫。他更像个发福的老板,算得上是个有钱人,谈吐幽默,彬彬有礼,亲吻女士的手,最后用意第绪语说:“明天我要见你们的财政部长。”按照大家的说法,那些大流散的犹太人不应该是一副“干瘦、孱弱”的模样吗?但是现在,体现这一说法的却是兴高采烈的皮尼克叔叔,一点儿都不“干瘦”,更丝毫不“孱弱”,甚至还胆敢傲视这一家犹太复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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