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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自传1(第1页)

1706—1757

1771年撰于特怀福德村圣阿瑟夫教堂主教家中(2)

吾儿:

我一向乐于收集祖上的一切珍闻逸事。也许你还记得,你随我在英国期间,我曾为此目的,四处奔走,遍访亲属中的遗老耆旧。同样,对于我一生的经历,想来你(3)也会乐于知晓。然而,这其中的许多事情,你并不熟悉。目前我正在乡间休假,可望有一周闲暇,不受干扰,于是坐下来将它们述诸笔端。促使我这样做的,还有其他一些原因。我出身卑微,家境贫寒,后来有所出息,生活优裕,在世界上稍有声誉,迄今为止我一生顺风顺水,我的立身之道,承蒙上帝庇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后辈子孙也许乐意知道这些处世之道,因为其中一些处境或许与他们的相似,可以效法。

对于我交上的好运,回顾起来,我有时不禁要说:如果给我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会毫不介意我的一生再从头重演一遍。我仅仅要求像作家那样,在再版时有改正初版某些错误的机会。这样,我不仅改正了错误,还能扭转种种不测事件,这样于别人就更加有利。但是即使无法避免这些不幸的厄运,我还是愿意保持原样,重演人生。但是由于这种重演是不可能的,那么最接近重演的似乎就是回忆了,将人生付诸笔端,并使之尽可能留存久远。

因此我将倚着老人常有的癖好,来谈论自己和自己过去的作为。但是我这样做,可能会使听者感到厌倦,他们可能只是因为敬老,觉得必须得坐下来听我说;但是一旦写下来,听与不听就可以悉听尊便了。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了好,因为即使我否认,别人也不会相信),写自传,或许还会大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说句老实话,我时常听见或在书上读到别人在刚说完像“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这种开场白以后,接着就是一大篇自吹自擂的话。大多数人不喜欢别人的虚夸,不管他们自己是多么自负。但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对这种虚荣心总是很宽容。因为我相信这种心理,对自己和他周围的人都有好处。所以,在许多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感谢上帝赐予他其他品质的同时,也赐予了其自负,这也是不足为怪的。

既然在这里提到了上帝,我愿意十分谦恭地承认,上面提到的,我过去一生中的幸福,当归功于上帝仁慈的眷顾。上帝使我找到了处世之道,并且使我获得了成功。这种信仰使我充满希望——虽然我不应该臆断,上帝在将来会像以前一样施善于我,使我继享幸福,或使我忍受命中注定的逆运(像其他人一样,我也可能有这样的遭遇)。因为我未来命运的轮廓只有上帝知道,上帝甚至能够通过苦难来赐福于我们。

我有一位伯父(他也同样爱好收集家族中的奇闻逸事),有一次他交给我一些关于我们祖先事情的笔记。从这些笔记我才知道,我们家族在诺桑普顿郡的爱克顿教区,至少已经住了三百年。究竟在这以前还有多少年,他就不知道了。(也许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为姓的时候起。“富兰克林”在这以前是一个人民阶层的名称,当时英国各地的人们都开始采用姓氏。)他们享有三十英亩的自由领地,以打铁为副业。直到我伯父的时候为止,打铁这一行业一直保留在我们家族中。家中的长子总是学打铁的,我伯父和我父亲都遵照传统让他们的长子成了铁匠。

我查阅了爱克顿教区的户籍册,只找到了1555年以后的出生、嫁娶和丧葬记录,那以前的户籍册在那个教区里已经没有了。从这个户籍册里,我发现我是五世以来小儿子的小儿子。

我的祖父汤姆斯原先住在爱克顿,他生于1598年,一直在那里居住到老年,到他不能从事劳动的时候,才搬到他儿子约翰的家里。约翰的家在牛津郡班布雷村,他是一个印染匠,我父亲就是跟着他学徒的。

我的祖父就死在那里,葬在那里,我们在1758年看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汤姆斯住在爱克顿的住宅里,后来把住宅和田产遗留给了他的独生女。他女儿和她的丈夫(是威灵堡的一个叫做费雪的人)又把房产卖给伊斯德先生,他现在还是那里的庄园主。

我祖父养大了四个儿子:汤姆斯、约翰、本杰明和约西亚。现在,我手头没有任何材料,不过我将把还记得的都给你写出来。如果我收集的材料在我离家后还保存完好的话,你将会从中看到更详细的记录。

汤姆斯跟他父亲学了打铁。但是他生性聪慧,当地教区的大绅士伯麦老爷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弟弟们也得到同样的鼓励)。他获得了书记官的职位,成为了地方上很有声望的人,也是当地(无论是他的本村,诺桑普顿的城镇或是他所在的州)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我们听到了许多关于这一类的事例。

在爱克顿教区,他颇受到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他死于旧历1702年1月6日,离我的出生恰巧四整年。我记得当我们从爱克顿教区的一些老人口中听到关于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时候,你觉得很像你所知道的我的一生和个性,颇为惊异,你说:“他如果死在您出世的那一天,人家也许还以为是灵魂转世呢!”

约翰做了染匠,许是染呢绒的。本杰明是丝绸染匠,在伦敦拜师学艺。他秉性聪颖。我很清楚地记得他,因为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渡海到波士顿来,住在我父亲那里,跟我们同住了几年之久。他一直活到高龄,他的孙子撒木耳·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去世后留下了两本四开本的诗稿,里面是一些写给他亲友的即兴短诗。下面寄给我的一首诗就是一个实例(4)。

他自己制定了一套速记法,并且教给了我,但是因为我从来不练,所以现在忘光了。我的名字就是随这位伯父取的,因为我父亲跟他感情甚笃。

他笃信宗教,经常去听著名传教士的布道,并用他的速记法将布道记下来,已达数卷之多。他还很关心政治,或许对于他的身份来说,他对政治太过于热心了一点。最近,我得到了他整理的,从1641年到1717年公共事务中主要事件的小集子。从编号来看,许多卷都已丢失,但仍有八卷对开本,另有二十四卷四开本和八开本。一位旧书商人看见了这些书卷,因我有时在他那里买书,他认识我,所以他把这些书带给了我。似乎是我伯父去美洲时留在这里的,从那时算起已有五十年了。他在这些书的页边空白处做了许多批注。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参与了宗教改革运动,在整个玛丽女王时代都是新教徒。当时他们因为积极反对教皇制度,有时会有遇到迫害的危险。

他们曾有过一本英文版《圣经》,为了隐藏和保护它,他们用胶布把《圣经》打开着绑在一个折椅的凳面底部。当我的高祖父给他的家人读那本《圣经》时,他把那把折椅翻起来放在膝盖上,然后翻动胶布下面的书页。家庭中的一个孩子会站在门口放哨,如果他看到宗教法庭的执行官,他便会发出警报。如果有执行官出现,他们就把折椅翻过来四脚朝地,《圣经》就像之前那样被隐藏在折椅之下了。此逸事我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

这个家族持续信奉英国国教,大概直至查尔斯二世的统治结束。那时,一些牧师由于不遵奉国教会惯例,在北安普敦郡举行了秘密集会,已经被开除教籍。本杰明和约西亚支持他们,直至他们生命的终止。但是其余的家庭成员仍然信仰国教。

我的父亲约西亚很年轻就结了婚,大概于1682年,他偕妻子和三个孩子来到新英格兰。法律禁止非国教徒聚会,而且就是聚会也常常被干扰,导致很多他认识的人搬到美洲去了。后来,他也随同他们去了新大陆,他们期望在那里能享有宗教自由。

在那里,他与原来的妻子又生了四个孩子,与第二位妻子又生了十个孩子,一共十七个孩子。我记得一度有十三个孩子与他一同进餐,这些孩子都长大成人,并纷纷结了婚。我生于新英格兰的波士顿,是最小的儿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我父亲的第二位妻子是我母亲,名叫阿拜亚·福尔杰,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彼得·福尔杰是新英格兰最早的一批移民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美洲教会史中曾称赞他为“一个虔诚、博识的英国人”。我听说他不时创作一些短诗,但只有一篇付梓,我在好多年以前曾经拜读过。这首诗写于1675年,是用当时流行的诗歌体裁写成的,是写给当时当地的执政当局的诗行。这首诗拥护信仰自由,支持浸礼会教徒、贵格会教徒,和其他已受到迫害的教派成员,认为殖民地所遭受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害是迫害教徒的后果,上帝把它们作为报应来惩罚如此可憎的恶行,并规劝教派废除那些无情的法律。对我来说,所有诗行都写得质朴、落落大方。尽管我已经忘了该诗节的前两句,但我还记得其中六行。这些诗行的大意是说他的谴责出于好意,因此他并不隐瞒他是该诗的作者。

成为诽谤者(他说),

我打从心里不愿;

我现住在本镇;

我定要写出我的名字,

毫无恶意,你们真正的朋友,

是彼得·福尔杰。

我的兄长全部被送去不同行业当学徒。八岁时,我被送到文法学校,我父亲想要把我作为他儿子中的什一税献给教会,为教会效力。我从小就识文断字(我一定很小就识字,以至于在我的记忆中我一直就识字),他所有的朋友都认为我一定能成为优秀的学者,因此,我的父亲受到鼓励,做出了上述决定。我的伯父本杰明也同意这样做,他还说,如果我肯学习他的速记法的话,他要把他所有布道时用的速记本都给我,我想是把它们作为交换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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