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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装逼也要有实力(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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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霄摇了摇头,出名这种东西自己还真没想过。自己也不想被人针对,扮猪吃老虎才能活的久一点,谁让自己怕死呢。

“怎么不敢说”

格力斯笑问道,多少有些嘲讽的味道。本以为碰上了一个人物,却不成想会是这样一个连名字都不敢留下的胆小鬼。

“你不配”

林霄笑道,那笑容是那样的安静,像是在跟邻居大叔聊天一般。

就算脾气再好恐怕也受不了林霄这张嘴,何况这年头有点本事的年轻人都少不了傲气,相对而言,林霄算是很低调的了。

但格力斯就不同了,他给林霄面子是把林霄当成了一个人物,但现在看来根本就是路边阿狗阿猫一样的角色。如果不是十块下品神石,自己还真不愿动手。

虽然是下品神石,但那可是神石,根本不是金钱所能相比的。神石可是修行者的硬通币,不单单是用来交易,更重要的是其中的神力可以帮助修行,不过,神力用完之后,神石也就废掉了,跟普通的石头无疑。

“我倒要看看你能嘴硬到什么时候”

格力斯怒了,这塔酿的哪来的小子,不知天高地厚,一点面子都不给。他是谁格力斯,亡灵之都真正的天才,二十岁的年纪成功步入修士的行列,在亡灵之都那可是相当于太子级别的人物。

林霄的眉头也是皱了起来,这个家伙看起来真是不能小瞧,那股浑厚的法力波动已经远远超过了圣徒。不过,就算是如此浑厚的法力也只是刚刚步入修士,但修士就是修士,远非圣徒所能相提并论的。

林霄拔剑出鞘,魔灵剑周身散发着黑色的雾气,还有来自灵魂的挣扎。

魔灵剑并不能称之为仙剑,说它是魔剑更合适一些。兵器不论好坏,关键是看使用的人,林霄还真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待自己。

“它怎么会在你的手上”

魔灵剑出鞘,见多识广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倒不是说很多人见过,相反,真正见过魔灵剑的人不多。但之所以被人认出来,是因为魔灵剑的名头太大,在太多的书籍中都有相关介绍,再加上它独有的那股魔力,了解的人一眼就能认出。

对于格力斯能够认出魔灵剑,林霄一点都不意外,甚至格力斯的震惊都无法动摇他此刻的心境。

战门与修行一样,最重要的便是专注。

林霄可没有告诉对手自己底细的习惯,那样的话,还不如直接投降来的干脆。

人还未动,魔灵剑已经先发起了攻击,表面看,魔灵剑依旧握在林霄的手里一动未动,但实际上,已经有着一道剑气从魔灵剑中发出,直取格力斯性命。

“卑鄙”

炮灰师姐怎么了?照样逼疯女主!  绛云劫之同州传  攻略反派哪有吃瓜香  荒羲  冷面枭王毒宠贪财妃  全民兽化:从野牛到凶兽穷奇  清穿空间:生一百个阿哥吓死康熙  末世养崽:都末世了,谁还圣母婊?  星际:我靠超强人设红遍全网  让你写超级英雄,你写小丑?  爬出来给自己修碑铭,吓哭曾孙女  新晋  农业狂魔  偷香缠春  当她们幡然醒悟,我已是最强反派  恶龙,为了赚钱选择文化胜利  开局杖杀王叔,续命大明一万年!  紫袍天师尸变?这谁顶得住啊  龙潜苍穹  龙猫胆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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