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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讲 士师记和路得记一(第1页)

《圣经》跟图书馆一样,里面有不同类别的书卷。我们前面看过的《利未记》,是属于律法书这个类别。

现在我们要来看历史书,很不一样,《圣经》有一点很独特,就是历史记载占了很大篇幅。世界上其他宗教的经书就不是这样了,那些经书都没有记载历史。可兰经、印度经里面都没有历史记载。

《圣经》是一部历史书,但起始的时间要比其他历史书要早,结束的时间比其他历史书晚。而且《圣经》所记载的历史没有史学家能写得出来,因为没有人在宇宙创立时在场,也没有人已经见到宇宙结束,但《圣经》却涵盖了宇宙从开始到结束的历史。所以,最早的部分和最后的部分,若不是上帝启示的,就是人想象出来的,你自己要决定相信哪一种。

圣经历史并不是由当时在场的史学家记录下来的,但《圣经》上大部分的历史很像一般历史,是记载人的事。我们今天要看的《士师记》就是一卷历史书。

历史可以从四个层面来研读。各位,你在图书馆里面会找到从各种观点写的历史书,其中一个观点是探讨关键性的大人物,也就是历史事件中的主角,比如有一套英国史的重点是讲国王、女王和他们的政绩。

历史的第二个研读层面是看国家和百姓。看世界的政治史,有的国家越来越强盛,有的国家越来越衰微,弱国最后会被强国给攻占。这个层面看的是历史上的国家和百姓。

历史的第三个研读层面是找出历史的模式,找出历史的周期性变动,比方说经济不景气和经济成长轮番交替。有一些史学家想找出历史的模式,藉此来了解文明的兴衰交替,至今已经有21个文明兴起又衰亡。他们的兴衰模式都十分类似,好比罗马帝国的兴衰就是这样。

第四个层面则像史学家汤恩比想写的历史,就是找出历史的目的,它往哪里去?历史只有模式而已吗?真是这样吗?还是说,这样的世代兴衰是为了要达成什么目的呢?历史的背后是不是有什么清楚的目的?是不是有什么方向?历史有目的吗?这个问题有两个答案。有人认为历史没有方向和目的,只是不断地循环,所有的事都会重演。有一句俗话说:“历史会重演”,这是循环的历史观,认为历史会一直不断不断地循环,有好时代,有坏时代,好时代,坏时代……帝国兴起又衰败,历史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只是不断地循环。这种循环历史观,是从人的角度来看,但是从上帝的角度来看的话,历史有它的前进的方向,并非不断循环的,也就是说,历史有目的地。从过去朝着现在,再朝着未来发展,这是《圣经》的历史观。历史是一条线,是线性的,历史有它的目的,有起点,有过程,有终点。上帝根据祂所预定的结局,在主宰历史的走向。所以历史是上帝的故事,是上帝在写故事。

有一个模式很有意思,《圣经》中的人物每一次离开上帝,都会面对同样的后果。你读《士师记》的时候就会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循环,同样的故事一再重演。《士师记》里面七次的循环,同样的情节重演了七次,这都是因为他们离开上帝。个人的生命也有这个现象,远离上帝的生命会变成一种循环,起床、上班、回家、看电视、上床,起床、上班、回家、看电视、上床。循环四十年以后,然后退休,死亡,回到起点,这样的人生其实只是一个循环,没有目的地。但是如果你跟着上帝走,人生就有目的地,就会变成一条线,各位了解吗?

《士师记》中的人就是因为离开了上帝,他们悖逆上帝,偏行己路,不愿意遵守摩西律法。他们的人生开始打转,落入一个循环,同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但是《路得记》所记载的却是走直线的生命,而且延伸成为君王族谱的线,达成上帝的目的。所以你的人生到底是绕圈还是走直线?绕圈还是走直线,关键在于是不是跟着上帝走。救赎的一大作用就是,帮助你脱离循环,搭上直线,重新找到方向,让你的人生往历史的目的地前进。

我们要来谈的《士师记》和《路得记》原本是一卷书,今天在希伯来圣经中,仍然是同一卷书,这很重要,因为两卷书本来就应该放在一起。

接下来我们要问“这卷书”是谁写的?为什么要写呢?因为针对《圣经》的各卷书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要写下这卷书?一旦知道了答案,就能够真正了解那卷书。为什么要写下那卷书?所以我们要问为什么要写《士师路得记》这卷书呢?是谁写的?什么时候写的?其实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可以找得出来的,只是答案不在这两卷书上,我们得像侦探搜集证据找出答案。

首先我们来看《士师记》这卷书。很可惜的是大家对《士师记》的印象大多是来自主日学,各位了解我的意思吗?他们只知道“鲍德勒”版的士师记故事,这个名词你们可能不熟悉。“鲍德勒”是一个名人,他不认同莎士比亚,因为他觉得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有很多不道德的内容,于是他就更改莎士比亚的作品,删掉不道德的内容。成了鲍德勒版的莎士比亚作品,为他自己留下骂名。我想儿童主日学不可能教导完整的《士师记》,《士师记》里有很多限制级的故事,讲到妾被分尸、还有强暴、杀人、生殖器象征物等等。难怪他们编写主日学教材的时候,都会先仔细改写过。但是读这种版本的《士师记》,只会知道书中的一些人物而已,不能够真正了解这卷书,这种现象很普遍。有一则参孙的漫画,其实参孙他的身材没有这么高大,应该跟我差不多。如果参孙长得那么壮,你想大利拉会问他力气是从哪来的吗?事实上参孙的个头很小,他的力气不是靠他的二头肌,他没有健美先生那种身材。可惜主日学都是呈现这种参孙,都是一些英勇冒险的故事,是道道地地的“鲍德勒”的版本,可惜大多数人对《士师记》的了解都停留在这个层面,他们知道参孙、基甸,今天支持女权主义的人会知道女先知底波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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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士师记》中有些人名大家会比较熟悉,这是很可惜的,因为《士师记》不只是在讲一堆人物而已,不只是主日学的故事或民间故事。不是神话故事,是民间故事,这些故事当然在民间流传过,有些人记得这些故事,一再传诵,后来就记录下来。《圣经》的内容大多是这样来的,有些人把听过的故事一再传诵,最后有人拿笔记录下来,然后今天的人才会知道。《士师记》中的英雄和人物,其实记载的篇幅根本就不成比例,比如参孙一个人就占了四章的篇幅,基甸占了三章,但是有些人物只用几句话就带过了,好像题材越耸动、所得到的篇幅就越多,这有点像现在的八卦新闻一样。底波拉和巴拉占了不少的篇幅,基甸占了更多篇幅,我给他两颗星,参孙占的篇幅更多,所以我给他三颗星。

《士师记》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很像民间故事,一些英雄人物在乱世中,出来力挽狂澜。你会发现每个士师都不一样,俄陀聂是迦勒的弟弟,圣经只说他为以色列国内带来40年太平。我们对他的认识仅止于此。

以芴这个人很特别,他是一个左撇子,随身携带一把18寸的剑,他把剑绑在右腿上,一般右撇子的人搜身的时候,会先搜左腿,他很聪明,把剑绑在右腿上就可以立刻拔剑。他去见摩押王,说有机密要事要跟他禀报,请王让在场的人都退下。摩押王非常非常的肥胖,等到其他人都退下了之后,以芴就拔剑,侍卫只搜了他的左腿,他右腿上的剑还在,他把剑刺进摩押王的肚子,但是摩押王实在是太胖了,所以以芴的剑和手都被摩押王肚子上的肥肉给夹住了。这个故事真有启发性,以芴他杀了摩押王以后,就走出去对侍卫说:王在上厕所,十五分钟以内不要去打扰他。于是他安全的回到以色列。真奇怪,圣经讲这个干什么?

珊迦用赶牛的棍子打死了六百非利士人,十分地勇猛。再来是底波拉,底波拉和巴拉。底波拉是一个女先知,她的名字意思是忙碌的蜜蜂,她嫁给一个叫“火”的男人,希伯来名字是拉比多。底波拉她专门听从上帝的指示来排解纠纷,但是当大战来临的时候,她没有带领百姓上战场去,她叫巴拉率领百姓去打仗,巴拉很不像是一个男人,他对底波拉说:你不去,我就不上前线。因为以色列军队的惯例是由资深军官率领军队去打仗,今天的以色列仍然是这种做法,所以有很多军官因此而阵亡。只有以色列是这种做法,英国的做法不一样,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军队的做法也不一样,所以巴拉说:你得跟我一起去,我才要率领百姓去作战。这么做的话,底波拉会有生命危险,所以上帝很生气,就决定把敌人西西拉交在一个妇人的手里,这是要管教懦弱的巴拉。最后西西拉果然死得很意外,他永远想不到自己竟然是这么个死法。不知道各位有没有读过这个故事,如果没有,回去读一读,就会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讲了。

再来看基甸这个胆小鬼,他把肉放在祭坛上,有火从天而降,把肉烧掉。他却还说:主啊,请你从天上显个征兆给我。这实在是很好笑,不是吗?他亲眼看到火从天而降,烧掉他祭坛上的肉,却还跟神求一个征兆,用一团羊毛来求印证。我有一个新西兰的朋友,有一天晚上有人邀他到马来西亚去当宣教士,他就对上帝说:我需要看到羊毛。第二天早上他去开车的时候,发现他的车顶上有一片羊毛,而且沾满露水,他到今天都不知道到底是谁放的,邻居也没有放,后来他再也没求过羊毛了。我看过很多基督徒说要求羊毛,你真的想求这个吗?除了基甸,他是我唯一听过真的求到羊毛的人。基甸得到他要的印证,第一天羊毛是湿的,隔天是干的,但是他需要知道,唯有倚靠上帝的力量和方法,才能够打胜仗。所以上帝把他二万多人的军队缩减为三百人,从二万二千人减为三百人,为的是让基甸学会不倚靠人的力量和方法。很有意思的是,基甸带他的士兵去喝水,看看哪些人是用舔的。各位可以看到,那条河就是希律河,想象一下二万多名以色列士兵蹲下来喝水,低头舔水喝的人被淘汰,只有用手舀水起来喝、仍然眼观四方的人被选上,最后淘汰到只剩三百人。当初底波拉和巴拉就是在他泊山上聚集士兵,敌人西西拉的军队则是集结在山脚下,这是一个沼泽地,他的战马车困在泥淖中,西西拉只好徒步逃走,那场战争就是在这里发生。去圣地真的可以学到很多,我们的同工是最棒的领队人选。

好,我们继续往下看,讲到哪一个了?基甸之后,陀拉、睚珥。睚珥有30个儿子,30匹驴驹,30座城邑,很有意思。再来是耶弗他,我们只知道他是基列人的首领。再来是以比赞,他有30个女儿和30个儿子,他的儿子都是娶犹大支派以外的女子,他是伯利恒人,这一点很有意思,请你们要记住,住在伯利恒的这个家族都是娶宗族以外的女子,仍然是以色列人,但支派不同,到了《路得记》会再提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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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是以伦,我们对他一无所知。再来是押顿,他有40个儿子,30个孙子,70匹驴驹,一共70个子孙,70匹驴驹。

再来就是参孙,这个名字意思是阳光,希伯来名参孙就是阳光的意思。参孙从小就做拿细耳人,有一次我讲道的时候说到参孙,我说参孙他不能够喝酒,会众中有人高喊哈利路亚;我又说他必须留长头发,结果会众一片安静。这些人很奇怪啊,对上帝的话只认同一部分。

参孙是个拿细耳人,他的出生是个奇迹,你们都晓得他的故事,徒手杀了狮子,又从狮子身上取蜜吃,后来他在婚礼上拿这个来当谜语,“甜的从强者出来。”现代人只要看泰特利乐金糖蜜罐,就可以知道答案,因为糖蜜罐的包装上就有答案,不过当时并没有这个,好了我们不谈这个。后来大家强迫新娘套出答案来,参孙知道了就很生气,后来新娘跟伴郎跑了。这个人的故事很特别,他结了婚还没有度蜜月,婚姻就破裂了,后来他去找一个无名的妓女,最后找到一个情妇叫大利拉。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主角是一个软弱的人而不是强人,他之所以能够一次又一次地使出神奇的大力气,那股神力完全是出于圣灵的恩膏,并不是因为他肌肉有多强壮。后来上帝的灵离开他,他就被人弄瞎眼睛,然后把他关在监里推磨,成为非利士人的笑柄。

在座也许有人听过我一篇很有名的讲道,叫做“参孙的头发又长出来”,是我在1982年讲的,后来这篇讲道竟然传遍了英国各地。有一个年轻人听完了这篇讲道以后,写了一首诗,描述瞎眼的参孙由一个小男孩牵着来到殿里的柱子旁,他把柱子推倒,毁了整座殿。我一定要读给你们听听,非常感人,这首诗叫做“牵引他的小男孩”,我来念给大家听:

他们挖出他的眼睛,我起初真不忍心看,那样空洞、血淋淋和残酷,我不愿注视那空洞的双眼,因为知道他再也看不见。我看见他剃光的头低下来,随着磨石的节奏摇动,一圈又一圈的推磨。我看见那副多余而沉重的枷锁,啃蚀他的血肉之躯,但更苦的应是内心。如今失去双眼也无所谓了,我就是他的眼睛,他透过我来看,他也只能透过我来看,别无选择。我常为他流下他自己流不出的眼泪,懊悔过去的岁月太荒唐。我学会去爱这个破碎的人,他终于学会敬畏他的神。所以我不怕死,乐意最后一次当他的双眼,一如往常地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带领他,来到他可以祷告的地方。主啊,至高无上的主啊,柱子倒下的那一刻我高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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