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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开的店,所以绝对不会有任何记者混进来拍到不必要的照片。”
孟小荃的这句话,更多的是对陆知非的解释。他并非希望别人去迎合他的癖好,只是在这里见面更加方便。
毕竟孟小荃,也算个公众人物。
陆知非当然不会介意,跟妖怪们混久了之后,他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直线上升。孟小荃就是喜欢陆知非的这股子淡定,所以才想着约他出来聊天。
助理太能干的结果就是老板对于翘班的执念越来越强,有一次搞个合并案,孟小荃没日没夜地加了三个月的班,国内国外来回跑,搞定之后发现第二天居然又是周一。
他甚至想过要去拉公司的电闸。
但是被季宵发现了。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孟小荃今天又是翘班出来的,本月第一次成功翘班,值得庆贺。于是陆知非就陪着他一起喝咖啡吃垃圾食品,两人明明相差着好几岁,可交流完全无障碍。
孟小荃有一半的时候都在吐槽季宵那个控制狂,然后跟陆知非打赌,不出一个小时季宵肯定会找到这儿来。
他觉得这都是季宵的阴谋,因为开这家店就是他的主意。包括让他去逛漫展,也是季宵的主意,否则堂堂孟大总裁哪有时间关注这个?
陆知非听着他根本不像抱怨的抱怨,猜道:“他让你穿着女装去的?”
“是啊,展览馆里那么多人,我刚开始还以为他是要报复我压榨劳力,结果到那儿一看。我就算穿得再奇葩,也一点都不惹眼。排队入场的时候,隔壁队伍里站了三个穿洋装的男生,还打着小洋伞,搁那儿十五分钟,咔咔咔自拍了大概有五百张。”
孟大总裁自叹不如,尤其是在听到周围一大群人在兴奋喊着“这么可爱一定是男孩子”后,觉得自己已经被时代的浪潮拍死在沙滩上。
上厕所的时候更是如此,一群可爱的姑娘排排站,从裙子下掏出那家伙,兴致好了还能比一下大小。
他记得那会儿,他很好奇地问被夹在中间位置的季宵,“这位先生请问你有什么感想?”
季宵淡定地看过来,说:“回去记得帮我涨工资。”
有些回忆总是那么鲜活,无论过去多久,想起来时还能让人莞尔一笑。
陆知非看着孟小荃眼底泛出的柔和,说:“看来季助理对你很好。”
“是挺好的。”孟小荃说着,目光看向那台施坦威。琴凳上又换了新的人,悠扬的音符就像璀璨的星光将他环绕,而那一个个陶醉享受着的人,沉浸在绯色的绮梦里不愿醒来。
是啊,他知道季宵对他很好,好得孟小荃都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喜欢自己?
然而季宵是那样一个完美到让人嫉妒的男人,他可以轻易地让一个人对他产生好感。而且,他虽然是个控制狂,但确实是个好人,上次秘书室的小姑娘来了例假不舒服,他还准确地判断出了真实情况,然后放了她半天假。
孟小荃为此苦恼着,他甚至有的时候希望季宵对别人能稍微冷酷一些,这样就能显出自己的特别来。
但他有时候又希望永远这么维持原状就好,毕竟他是一个赌徒,习惯于把桌上所有的筹码都押上。季宵不一样,他应该有更好的生活,没必要陪着一起疯。
孟小荃又想抽烟了,可摸到烟盒才想起来陆知非坐在对面,于是又放了下来。
陆知非看得出来孟小荃似乎有事情想跟他商谈,或者说,是倾诉。然而这么半天,孟小荃也没开口,可见他有些犹豫。
陆知非不由想起欢喜山上的孟小荃来,他让商四问过山妖,山妖说孟小荃几乎每隔半个月就会来一次山里,看看土地公,巡视一下山庄,然后就独自一人窝在那个天坑里喝喝酒。
是什么原因让他总是像避世一样孤身一人躲在妖怪横行的欢喜山上?是因为他不为人知的癖好?
陆知非不禁又想起关于孟小荃的传闻,或许,那双细长的漂亮的眼睛里藏着的黑暗,比他想像得要深。
两人一时无话,而季宵却很快地到了。陆知非看了看时间,从他坐下到现在不过四十五分钟,看来孟小荃说的一点都没错。
这是陆知非头一次见到季宵,两人礼貌地寒暄了一下,并没有深谈。季宵有些无奈地看着孟小荃,说:“孟总,差不多该回去开会了。”
“你替我开不就好了。”孟小荃懒洋洋地用手支着下巴,说。
“你是老板,我只是你的助理。”季宵镇定地驳回。
孟小荃还是不想动,开个例会而已,每个月都开,他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每个部门的人要讲什么,毫无新意。他到场,也就是做个样子罢了,于是他灵机一动,“那你就做一个下午的代理老板,我批准的。”
“好。”出乎孟小荃的意料,季宵答应得爽快。
然而孟小荃还是被季宵拉了起来,正要说话,就见他嘴角微微勾起,说:“现在我是老板,我命令你现在跟我回去开、会。”
孟小荃此时才深刻体会到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陆知非则认为这应该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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