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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劳拉眼里的世界(第1页)

偶尔,上课时候会有激动的事情发生。一个德国乐队一年来一次雀起乡,孩子们在操场排好队听表演。女老师谢普德小姐给乐队整整一先令,笑着让孩子们为乐队鼓掌。乐队表演得特别卖力。演出结束表演“天佑女王”之前,领队问谢普德小姐有没有想听的。她一般会选“甜蜜的家”,有一年选了流行的赞美诗《天色渐暗》。音乐家们抱歉地摇着头说没听过这首歌,他们的名誉顿时一落千丈。

有一次盛大的葬礼队伍经过门前,女老师说孩子们能出去看热闹。这也许是他们最后一次看到这样规模的葬礼了。后来这样的葬礼不时兴了。

金盏花开遍了路边,一辆巨大的黑色灵车慢吞吞地在路上移动。车由四匹黑色的骏马拉着,一脸严肃的驾车人戴着高帽。灵柩上盖着黑色的丝绒,四周垂着一束束黑色的鸵鸟毛。随后跟着一辆又一辆奔丧的马车,保持着间距,每辆车都是黑马拉着。

葬礼的队伍缓缓地在瞠目结舌的孩子面前经过。在劳拉眼里这一切都不真实。黑色灵车像是艳丽的春天投下的巨大阴影,强烈的对比像在梦里一般。这奢华的送葬队伍不如乡间寒酸的马车送葬感人。

劳拉被这排场深深地震撼,脱口而出这是个伯爵的葬礼。周围住着位年老的贵族,可能这就是他的葬礼。好在谢普德小姐听到这些话,纠正说这是一个曾经住在当地的农场主的葬礼,他们家在教堂后院有块墓地。要是现在,去世的人一定会被自家的马车运走,后面跟着些亲戚的送葬车。

普选的那天,孩子们在学校听到有人喊着:“麦克莱恩!选麦克莱恩!他为了选民的自由!他是为农场工人说话的!”孩子们希望自己的教室而不是邻村的学校被选成投票站。孩子们有点不安,因为他们的父亲都为自由党投票,而女老师带着亮蓝色的玫瑰胸章,这是代表保守党的颜色。孩子们在学校不允许穿代表自由派的深红色,不过他们的口袋里别上块红布,还有几个胆大的女孩头上扎着红蝴蝶结。女老师可以看到窗外的动静,拉上百叶窗。有一次她说:“现在两个令人尊敬的人在投票,他们是为了法律和秩序。真可惜教区里不是所有人都像普莱斯先生和西克曼先生那样支持保守党。”讲台下的一张张脸变得通红,露出不满意的神色,孩子们想起了支持自由党的父亲。下午三点的时候孩子们对老师的愤恨一扫而光,因为她说:“我想现在就放学吧。你们最好早点回家,今天是选举日。”她又加了一句:“真可惜有不少人要喝醉了。”

让劳拉印象最深刻的是主教亲临教堂庭院的扩建,他拖着宽大的袖子,挂着一个十字架,手里握着本书,身后跟着当地牧师。学生们穿着最好的衣服站在一边。有人说:“不用去上课真好。”对劳拉而言,这仪式只不过是个美好的前奏。

劳拉在其他孩子散去后还在教堂边游荡。谢普德小姐没有被邀请去教区长的茶会,于是她带着劳拉参观了教堂,说了有关历史和建筑的故事。最后她请劳拉回家喝茶。

谢普德小姐住在学校边上一座两间房子的小屋里。学校负责把屋子装修好,并在招聘广告上写“非常舒适”。其实第一眼看上去非常简陋。楼下的房间有餐桌、四把椅子、一张白色大理石台面的茶几和一张柳条椅。瓷砖的地面上铺了棕色的地毯。

谢普德小姐“艺术”地装饰了房间。一块绿色的哔叽布覆盖了桌面,椅子上铺了针勾的花边,柳条椅配上了靠垫和椅罩。墙上挂满了画、照片、日本扇、信插和针插,一切能彰显主人技艺的东西都在墙上。有个孩子曾说“墙上连根针都插不上”。

“亲爱的,你是不是觉得我把家弄得漂亮舒适啊?”谢普德小姐问劳拉。劳拉衷心地同意,似乎这代表了高度的优雅和品味。

这是劳拉第一次被大人邀请喝茶。桌上摆着饼干和果酱,果酱放在面前的小碟子里。吃完茶点,谢普德小姐弹奏了支曲子,向劳拉展示照片和书籍。最后陪劳拉走了一段回家的路。告别的时候老师说:“劳拉,我们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这让劳拉激动不已。

那时候劳拉十一二岁,是谢普德小姐眼里的“大姑娘”,不再是被大孩子欺负的对象。慢慢地学校的孩子王毕业了,孩子们不再那么好斗凶狠。文明开化终于驯服了这些小野人们。

埃德蒙一上学,劳拉的日子就好过多了。埃德蒙在学校受欢迎,还会打架。他不像其他男孩那样不愿意和自己的姐姐玩。

姐弟俩上学的时候喜欢走一条小道,溪流经过,树丛里的鸽子咕咕叫。他们在溪边蹦来跳去。路边有两块并排的墓碑,上面刻着“纪念卢夫斯”和“纪念贝丝”。他们都知道这是从前庄园主人最喜欢的两条猎犬的名字。但是他们喜欢把它们想象成恋人的名字,两人曾经相会在这片丛林里。

其他时候他们在河岸边采豆瓣菜和勿忘我,有时在河边筑坝用手抓鱼。姐弟俩经常讨论着读过的书籍,他们读一切能读的东西。他们从学校图书馆借了些书,他们觉得这些书平淡无奇。父亲有几本威弗莱的小说,劳拉最喜欢《拉美摩尔的新娘》。书中的雷文思伍德先生英俊潇洒,穿着斗篷佩着长剑,有一栋废弃的城堡,他的仆人忠心耿耿。她一遍遍读这本小说,直到书里的苏格兰荒原仿佛在她眼前,书中的勋爵、贵妇、士兵和女巫都像是她的邻居。

七岁的劳拉激动地和埃德蒙说书里的故事。当时埃德蒙自己还不认字。两人激动地在母亲的卧室里表演书中情节。埃德蒙非要自己演露西,他让劳拉演新郎。劳拉告诉他新郎应该是男的。

“我要杀了你这个新娘!”埃德蒙大喊一声。妈妈惊得跑上楼来,发现劳拉躺在地板上,埃德蒙手里握着爸爸的尺子。妈妈说“真不知道你们两个下面还要怎么折腾”,然后收走了《拉美摩尔的新娘》。

一个邻居花了几便士买了一捆旧书,他借给劳拉《圣人保罗》。后来门口就被用粉笔画上了十字架,劳拉推着单轮车喊着:“让死人复活吧!”

劳拉七岁到十岁之间对阅读发了痴,如果没有有趣的书,她就读父亲的字典。妈妈藏起了字典,因为觉得字典上的小字体伤眼睛。劳拉开始读圣经,欣赏旧约里的故事,她还记住了新约里的语言。有段时间她对圣经里的诗篇热情高涨,这种热情出于对语言的钟情。她觉得这些语句要大声地读出来。她不敢自己一个人读,于是劝说埃德蒙和其他孩子陪自己一段一段地读。

有一回埃德蒙出了麻疹躺在床上休息,听到楼下劳拉和一个女孩爱丽丝模仿神父读诗篇。他问爱丽丝用的是谁的圣经。当埃德蒙得知爱丽丝用的是自己的圣经,他愤怒地穿着睡衣冲下楼,把爱丽丝撵到花园门口。如果妈妈见到他穿着睡衣冲出家门,一定会被吓得不清。麻疹病人不能离床,否则疹子会加重变成黑色的疹子,病人会有生命危险。显然埃德蒙事后安然无恙。

后来,斯科特的诗歌进入了姐弟俩的生活。埃德蒙在上学路上背着《路满长,夜清寒》,或者停在路上大声朗诵:

来吧来吧!这岩石会飞。

我也去意已定。

那时候两人的对话总是围绕着爱情小说。有时候埃德蒙故意用文绉绉的词语逗劳拉笑。一只斑驳的旧桶变成了“古旧的容器”,一棵受伤的树被叫做“被闪电劈过的树”。周围邻居要是听见埃德蒙的话,一定会叫他“不正经的小崽子”。

有时姐弟俩试着写诗。劳拉写了一首道德意义的诗歌,讲一个好孩子把生日得到的六便士送给了乞丐。埃德蒙写溜冰“溜,溜,滑,滑,驶过光滑的池塘”。劳拉喜欢这首诗,还把它唱了出来。她也唱自己的诗,开头一句是“雪花飘飘天地寒”,接着是四季的花名。有天妈妈问劳拉唱的是什么。劳拉拿出那张写着诗歌的纸。妈妈没有批评也没有笑话她,劳拉感觉到妈妈不太高兴。晚上,妈妈说起了劳拉的针线活“你不能这样浪费时间。十一岁的孩子了,还绣成这样!”

劳拉看着自己的针线活作品,扭过头掩饰自己的困惑。她真的尽力了,可是不是棉线打结就是布料变皱。她想用边角料做一件背心,结果却穿不下。三十年后,她在箱子里翻出了做了一半的背心。她想起当时妈妈让她不要再缝下去了,于是她接着织毛线了。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精致的针线活成了失传的艺术。六岁的孩子不再在家里绣花样,也缝不出用显微镜才看得见的针脚。不过普通的缝缝补补还是女孩教育的一部分,因为普通人家的女孩要自己做内衣。商店里开始卖成衣,工薪阶层买得起的只有样式难看、质量低廉的衣服。那些一洗就变形,锁边歪歪扭扭的做工,让大家还是愿意自己做内衣。

如果那些坚持自己做衣服的人看到现在机器做出的衣服,价格如此低廉,估计她们会觉得太平盛世不过如此吧。

或许她们觉得现在的衣料不经洗,而且太透明。她们喜欢精致的细节:内衣上的蕾丝和刺绣,帽子上的丝带和假花。劳拉妈妈的品位算得上超前,“我不喜欢那么复杂的帽子,我喜欢小而简单的”,她会抱歉地对听众加上一句:“因为我的脸太小,不能戴你的那种帽子。”

劳拉上学时候有一阵特别时兴百褶裙。最先有人在参加礼拜的时候穿百褶裙,然后在外做工的女孩探亲的时候也穿。村里的裁缝开始模仿这种款式。听说这是一个巴黎设计师从一个捕鱼妇那里得到的灵感。“真不明白女人们怎么知道这些事的。”男人们说。

刺杀骑士团长  迷宫中的将军    开局被拒婚,战斗升级成战神  蓝狗的眼睛  告别圆舞曲  法国中尉的女人  番石榴飘香  再袭面包店  天下  17个分身  别对我温柔  魔种  族长的秋天  斯通纳  午夜之子  离开的,留下的  礼拜二午睡时刻  赛尔号:从选择小火猴开始  我们都发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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