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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第1页)

先声明一下,这个故事不是老黄被人“甩”的故事,也不是他“另起炉灶”的故事。他被人“甩”的故事其实没什么故事,在跟贴里就已经讲完了。他“另起炉灶”的故事因为涉及到一位网友,而这位网友我现在联系不上,所以不能擅自写了贴在这里。我给那个故事选的题目叫,相信那位网友一看这个名字就知道是指什么,如果她不反对我写这个故事,请用悄悄话跟我联系,我保证那故事写出来不会损坏任何人的光辉形像。

的故事就是我曾经提到过的那个女网友的故事,是跟的故事差不多的时候到我手里的。那时我手里同时有两个故事,感觉很富裕,象土财主一样。

记得黄颜若干年前就吹嘘过:“我有两个BABY了,如果你们两个都哭起来,我抱谁好呢?”

这在现在当然是不成其为一个问题的了,哪怕我正在呜呜,只要另一个BABY也在哇哇,黄颜肯定会置呜呜于不顾,直奔哇哇而去。

我当然不会责怪他,因为我不会跟我的儿子争风吃醋。但我的确曾为先写哪个故事费了一番脑筋,因为我不想任何一个“BABY”感觉自己被冷落了。最后我选择先写,第一个原因是的故事跟我以前写过的那些故事比较相似,我想一气呵成地把窠臼全都落了,然后再呵一口气写点别的;第二个原因是有的读者要求我先写男同胞的故事,既然我码字都是为了知傻的,所以恭敬不如从命,先写了。

本来我抱完那个BABY就准备抱这个BABY的,但一直没想好一个题目,所以就拖了下来。现在这个题目也是临时乱凑的,已经被很多人用过了,不过我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别人没用过的题目,只好争取在用法上与他人略有不同了。

据说这个“不渝”的“渝”是“改变”的意思,所以“至死不渝”就应该是“到死也不改变”的意思了。“至死不渝”在中文里一向是用作褒义的,大多用来歌颂海枯石烂的爱情,但有个相似的英语说法,有时却被拿来用作贬义。这个英语说法就是TillDeathDoUsPart,有个电视剧集就以这句话做题目,写的都是夫妻反目,最后一方谋杀另一方的故事。

可见“至死不渝”也不一定就是好事,最好是该渝则渝,该不渝则不渝。不过还是那个老问题:谁又能把握得这么好呢?在一方看来该渝的时候,另一方可能认为不该渝,那到底照谁的做呢?

这个故事跟我以前写的故事应该是有一些不同的,不是我刻意创新,也不是我刻意突破自己,而是碰巧这个网友提供的就是一个比较不同的故事。

我是完全不动脑筋创作故事的,有人给我故事我就写,没人给我故事我就不写。我想不出为什么要创作一个故事出来,我也不喜欢看“创作”出来的故事,即便真是作者创作的,即便作者声嘶力竭地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我也当真事来看。如果实在太“创作”了,我怎么努力都不能当真实故事来看了,那我就不看了。

我老爸对我这么积极地写这些故事是有点大惑不解的,说我应该写点比较有份量的东西,能进入文学史的东西。他觉得我现在还不如小时候写得好了,小时候写的东西,他还有兴趣找人为我出版,现在我告诉他说有人要出版我写的故事时,他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我写的故事既不象能流行的,又不象能流传的,他不明白出版社到底是图哪一头。

我告诉他说:“有人在建议把以为代表的这类小说专门列为文学的一个分支,重点讨论,说不定以后你教文学的时候还得专门为这个分支开一个讲座呢”

我父亲说:“纪实小说早已有之,还列什么分支?”

呵呵,一语道破天机,内行是唬不住的。

我老妈很不喜欢我爸这样看轻她的女儿的,跟他文斗说:“我的艾米还在TEENAGE的年代就能写出反思格言警句的,说明她不是不深刻,而是早就深刻过了,现在是成熟之后的单纯,喧嚣之后的平静,绚烂之后的简洁。你瞧不起她写的东西,那你写一个出来我看看……”

我爸申辩说:“我没有瞧不起她写的东西,我也没有说我写得比她高明,我只是说她可以写得比这更好……”

于是我把杀手锏拿出来对付他:“你爱我,就请给我自由,包括我瞎写乱写、不写到你希望的那么好的自由。”

我老爸一看连“爱”和“自由”都扯出来了,还以为是裴多菲大人驾到,马上着了慌:“我哪里有限制你的自由?我一向就是最看重你的自由的,难道你不知道爸爸是最爱你的?”然后心有不甘地说,“你就是在你爹妈面前狠,等你的儿子来治你!”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像我妈吹嘘的那样“深刻”过,但我知道我的确有过一个“为赋新诗强说愁”的阶段(谁没有过呢?只看长短迟早而已),那时候经常发点“生活啊,生活”,“人性啊,人性”之类的感慨,经常有种“孤独啊,孤独”“寂寞啊,寂寞”的感觉,想到每个人都象互不相连的孤岛,漂浮于生命的海洋之上,就有感天地之幽幽,独苍然泪下的冲动。

那时候总在心里抱怨父母亲人都不理解我,同学朋友就更不用说了。那时候最爱的就是那些伤感的东西,光是一个的题目就可以引动我的无限感慨。歌曲是非悲哀的不唱,电影是非愁惨的不看,完全称得上“三屉馒头”(SENTIMENTAL)。

忘了是跟这愁愁惨惨的年代同时,还是之前或者之后,反正有段时间我非常愤世嫉俗,总爱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大脑里全都是光荣与梦乡,志向非常高远,生要被人热爱,死要被人怀念,绝不虚度任何一天,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我的狗脚迹。

于是我一个小不点,煞有介事地在那里深刻着我的深刻,想发现几条前人没发现过的真理,洞悉人生的大秘密,成为一个哲人。那时我对一些人们习以为常的格言警句进行了一番深刻的反思,写了一些标新立异的小文章,思想之深刻,角度之刁钻,语言之老辣,连我父亲都不得不叫好。于是他把我写的那些小东西汇编起来,找人出版了,送给亲戚朋友人手一册。凡是不知道作者真实姓名的人,都以为作者是个老家伙;凡是知道作者真实姓名的人,都认为那是我爸爸捉笔代刀的。

我出国的时候还带了几本过来,但后来搬家的时候都搞丢了。后来黄颜去我父母那边过圣诞的时候拿了几本,他来美国时带了过来。我们两个人躺在床上看我小时候的“杰作”,想象黄米正夹着一个尿片子,在那里用第三只眼看世界,结果把肚子都笑疼了。

一般人从“为赋新诗强说愁”的阶段过度到“天凉好个秋”的阶段,是因为“如今识得愁滋味”了。但如果说我现在不再为赋新诗强说愁了,那肯定有黄颜的功劳。在生活中,我是由经验派变来的体验派,而他是天生的体验派,从小就没有崇高志向,没有远大目标,只把生活当成一种体验,只想“看看自己想看的书,做做自己想做的事,去去自己想去的地方”,不问“人为什么活着”,也不问“我为什么活着”,生下来了,就活下去,仅此而已。

成了体验派,我就不指望成为一个大作家、写出传世的作品来了,因为大作家都是经验派,哲人,拥有的是大视野,怀揣的是大胸襟,描写的是改变人类历史进程的英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唯一,是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共识。即便是写小人物的故事,也要从这个故事当中展示出人类灵魂深层的东西,有振聋发聩之效力。

而我则比较满足于个人的东西,表层的东西,写的全都是个案,不代表所有人类;重点是情节,不深挖灵魂。我写这些故事的原因很简单:有人给了我这样一个故事,而且人家已经花时间写了梗概了,又而且有人愿意看这个故事,加上网上贴字又不用花钱,而我有一大帮人帮忙照顾孩子,还能挤出一点乳沟(错,应该是时间)来码字,于是我就码出来,贴在网上,娱人娱己。

从我上面这一通废话当中,你可以预料:又像我前几个故事一样,不会是什么深刻之作,也无意表现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只是一个网友的故事,供我们打发一下时光而已。

我不为写这样的故事害羞,大家也不用为看这样的故事害羞,我们可以用我老妈的话来恭维自己:我们这是成熟之后的单纯,喧嚣之后的平静,绚烂之后的简洁。关注一个小人物的喜怒哀乐并不比关注一个名人的喜怒哀乐低等,关注个人的命运并不比关注一个民族的命运平庸。说到底,一个名人也是人,一个民族也是由个人组成的,关注谁远不如如何关注来得重要。

我在写这几个故事的过程当中,很多时间都花在反砸上,因为故事是现成的,写起来一气呵成,而反砸则要动动脑筋,要砸在点子上,要砸得稳准狠。但我并不为花费了这些时间心疼,我这一路砸过来,砸醒了一些人,砸哑了一些人,砸跑了一些人,砸疯了一些人,直接的效益就是我现在必须花在反砸上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最早的,几乎每集都需要反砸;到,不需要每集反砸了,但也时常得反砸几把;到时,我只集中精力反砸了几次;再到时,只在落下帷幕之后反砸了几次;这次贴时,几乎不用反砸了,真可谓苦尽甘来,媳妇熬成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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