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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仓房里听了那番话,她的思绪又飞向了那遥远的爱敏斯特的牧师住宅。近来,她不止一次地想到那个地方了。克莱尔曾对她说过,她若是想要给他写信的话,得通过他的父母转寄,还对她说过,她若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可以直接写信给他的父母。但是,苔丝总是觉得,她在道德方面没有资格对他提出要求,所以,总是抑制自己的冲动,没让自己寄出一封信,因此,爱敏斯特的牧师一家,也和他自己的父母一样,自她结婚以后,简直没有觉察到她这个人的存在。这种对婆家和娘家两方面的自我封闭,倒与她的性格非常吻合,因为她富有独立精神,她并不奢望得到她不该得到的东西,她不需要别人的恩惠或怜悯。她决定,无论是成是败,都得全凭自己,绝不根据纯粹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去向别人提出任何要求,其实,这个家庭的建立,不过是由于其中的一个成员,出于一时的冲动,在教堂的结婚登记簿上,把自己名字签到了她名字的旁边。
但是,她自我克制的能力也是有一定限度的,现在得知了伊丝的那段经过,她就像发了热病一般,无法忍受了。她丈夫为什么不给她写信?他曾经清楚地告诉过她,说他至少会让她知道他所到之处,但是,直到现在,关于他的行踪,他连一行字也没告诉她。难道他真的对她漠不关心?不过,他是不是生病了?是不是该由她来朝他接近?当然,她若是放心不下,无疑可以鼓起勇气,上牧师住宅去探听消息,并且表达一下她对他杳无音信的悲哀心情。如果克莱尔的父亲真的是她以前听他讲过的那种好人,那么他一定会设身处地地替她着想,理解她这种极度渴望的心情。至于她生活上的艰难困苦,她会只字不提的。
在平时干活的日子里,她当然没有权力离开农场。星期天是唯一可能的机会。弗林库姆梣这块地方,是这一片白垩质高原的中心,还没有铁路通往这里。所以,要到爱敏斯特去,只能步行了。来回都是十五英里的路程,因此她得起早,走一整天才行。
两个星期之后,不再刮风下雪了,但地面冻得硬邦邦的,她就趁着路面冻硬的机会,开始实施她那番尝试。一个星期天的凌晨,四点钟时她就起身下了楼,走到了外面的星光之中。天气晴朗,她脚下的路,像铁砧一样,咯噔咯噔地响着。
玛莲和伊丝知道,苔丝这次出门,一定与她丈夫有关,所以对这件事极感兴趣。她俩的寓所也在路边上,但离苔丝的寓所还有一段距离,可她们还是赶来了,帮她梳妆打扮,并叫苔丝穿上最漂亮的衣服,以便赢得公婆的欢心。不过苔丝知道,老克莱尔先生有着加尔文派教徒的简朴的信条,所以她觉得在衣装方面不必讲究,甚至觉得这种讲究是很不妥当的。自从她悲伤地结婚以来,已经过去一年了。她结婚时购置的全部服装,现在也所剩无几了,但是,还是足以能够把她打扮成不趋时髦、纯朴天真的乡下姑娘,而且还能打扮得非常迷人。她今天穿了一件浅灰色毛料长裙,镶有白绉纱花边,衬托着她那白里泛红的脸颊和颈脖,外面罩了一件黑色天鹅绒的外褂,头上戴了一顶布帽。
“你丈夫这阵子看不到你,真是太遗憾了,你看上去是个真正的美女!”伊丝一边看着苔丝一边说道,苔丝这时正站在门口,站在外面铁青的星光和屋内昏黄的烛光之间。伊丝说这番话时,完全是抱着不顾自己的、宽宏大量的态度,她不能当着苔丝的面对她抱着敌对的态度,任何一个有心眼的女人都不会这么做的,再说苔丝本人对她同性别的人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感化力量,能够奇特地压住嫉妒、敌视等比较卑下的女性情感。
她们给她这儿扯扯拉拉,那儿梳梳刷刷,最后才放心地让她出门了。于是她消失在黎明前的呈珍珠色的空气里。她刚开始大步走去的时候,她们就听得见她在坚硬的路上踩得咯噔直响。就连伊丝也希望苔丝这一次能够如愿以偿,尽管她并不是特别重视自己的贞操,但她还是庆幸自己在一时受到克莱尔诱惑的时候,并没有做出对不起自己朋友的事。
去年这个时候,只差一天,就是克莱尔和苔丝结婚的日子;也只差几天,就是克莱尔甩下苔丝的日子。然而,在这个干燥、晴朗的冬天的早晨,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在白垩质的陡峻的山脊上,吸着稀薄纯净的空气,去完成她这种使命,倒也不觉得沉闷。毫无疑问,她这次出门所抱的希望,是想赢得她婆婆的欢心,把事情的经过全都讲给老太太听,把她争取到自己这方面来,并替自己把那个逃走的人找回来。
她终于到达了这一大片悬崖的边沿地带,它的下方,就是肥沃的布莱克摩山谷,谷里仍是曙色朦胧,雾气缭绕。下面的空气是一片深蓝,而不像上方这样暗淡。下面的田地是小块小块的,每块只有五六英亩,而不像她近来干活的那个地方的农田,大片大片的,每片足有一百多英亩,所以,从这高处望下去,那数不清的小块田地,像是网络一般。上方的景物是一片浅褐色,而那下方的景物,如同富润谷一样,总是一片翠绿。然而,她不像以前那样爱那片山谷子,因为她的苦恼,就是在那儿铸成的。对苔丝来说,如同对有过这般体验的所有的人一样,一个物体的美丽,并不在于物体的自身,而是在于物体的象征。
她沿着布莱克摩山谷的左首,从容不迫地一直朝西走去,经过几个名字都叫辛托的村庄,穿过从谢顿教堂通往卡斯特桥的大路,绕过多格堡和高斯陀。这两地之间,有一个名叫“魔鬼厨房”的小山谷。她再顺着山路,来到了十字碑前,那根石柱孤寂无言地耸立着,来标明此地出现过奇迹,或者出现过凶杀,或者兼而有之。又往前走了三英里来路,前面出现一条笔直而荒凉的罗马古道,名叫长梣路,她立刻穿过这条古道,拐进一条岔路,下了山,走到了名叫艾弗谢德的村镇,这时,差不多走了一半路程了。她在这儿停了一会儿,又吃了一顿早饭,吃得香甜可口,不过,她想避开客店,所以没进“猪与橡实”旅店,而是在教堂旁边的一家草房里用的早餐。
剩下的一半路程是取道于本维尔大道的,这时,乡间的色调变得柔和一些了。但是,随着她与目的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她的信心也越来越小了,她的计划也显得越来越难以完成了。她发现,她的目的地非常清楚,可是周围的景物却极其模糊,所以她不时有着迷路的危险。不过,大约正午时分,她好歹还是站到了通往一片低地的栅栏门前,那片低地里,便坐落着爱敏斯特镇以及镇上的牧师住宅。
她看到了那座教堂的钟楼,知道在那下面此时此刻正聚集着牧师和全体教徒,在她的心目中,那是个非常严肃的地方。她有些后悔不该在星期天来。像老牧师这样的好人,绝不会明白她的处境,只会因她选择星期天而对她存有偏见。但是已经到了这一步,她也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了。她把走了这么远路的笨重的靴子脱了下来,换了一双纤小漂亮的漆皮鞋子,而把那双靴子塞到了门柱旁边她回头容易找到的树篱里面,接着,她开始往山下走去。尽管她离牧师住宅越来越近了,可是,她脸上刚才被冷风吹出来的红晕却在渐渐消退。
苔丝希望遇上一件对她有利的事情,但怎么也没遇上。牧师住宅前的草地上,灌木在寒风中发出令人很不舒服的沙沙的声音。她无论怎样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即使是穿上了自己最好的服装,也感受不到这儿住着的就是她亲近的家庭。不过,无论是在天性还是在情感方面,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把她和他们分离开来,在痛苦与欢乐、生存与死亡、思想以及身后等诸多方面,他们都是一样的。
她鼓起勇气,走进栅栏门,按了门铃。事情已经做了,再也没有退路了。不,事情并没有做完,因为没有人出来开门。还得再鼓一番勇气,还得再试一遍。她又按了一次门铃。按铃时的焦虑,伴随着十五英里路程的劳顿,使她身子都支持不住了,所以,她只得用手叉着后腰,胳膊肘撑在门廊的墙上,等在那儿。寒风刺骨,连常春藤的叶子也被风吹枯变白了,这些叶儿相互不停地拍打着,搅得她心神不定。一张沾着血迹的纸,从一户买肉人家的垃圾堆上刮了起来,在栅栏门外被风吹得忽上忽下,由于太轻,所以停不住,由于太重,所以飞不走。与它作伴的还有几根干草。
第二次按铃,声音更响了,但还是没人开门。于是她走出门廊,打开栅门,来到外面。虽然她回头望着房屋前面的时候,露出犹豫不决的神情,仿佛还想转身回去,但是,她把院门关上的时候,仍是感到一阵轻松。她忽然转念一想,觉得也许是公婆已经把她认出来了(到底是怎么认出的,她却说不出来),所以吩咐别人不要放她进去。
苔丝只走到了拐角。她想,该做的事情,她全都做了,可是,不能由于现在的惊惶,来导致将来的悔恨,所以,她又在屋前走了一趟,并把所有的窗户看了一遍。
啊——
原来所有的人都上教堂去了。她回想起她丈夫曾经说过,他父亲总是坚持要求家里所有的人,包括佣人,在星期天都得上教堂去做晨祷,所以他们回到家里的时候,总是吃冷饭。这么说,只需等到礼拜做完就行了。她生怕站在原地等待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因此,她迈开步伐,想经过教堂,走到旁边的道路上去。但是,她刚走到教堂院子门口时,里面的人也正好出来,苔丝发现自己被夹到了人群之中。
爱敏斯特的教徒们全都盯着她看,只有乡间小镇上的教徒做完礼拜,不慌不忙地回家时,才会用那样的目光去看一个陌生的女人。苔丝加快脚步,登上了原先的来路,想在树篱之间躲一阵子,等到牧师一家吃过午饭,便于接待她的时候,她再进去。没过多久,她就甩开了从教堂里走出来的人,但是,却有两个年轻人,手挽着手,在她身后快步赶了上来。
当他们离她很近的时候,她能够听到他们急切交谈的声音了,一个处在这种情形中的女人,耳朵自然很灵敏,能够辨出他们的嗓音与她丈夫的很相像。那两个步行的人正是她丈夫的哥哥。苔丝顿时把自己的一切计划都忘得精光,只担心自己在没有来得及准备停当之前,就被他俩追上。因为虽然他们是不认识她的,可她却出于本能害怕他们盯着她看。于是,他们走得越快,她也就走得越快。他们两个,显而易见,是想在回家吃饭之前,作一次短时间的快速散步,使自己的手脚暖和起来,因为长时间地坐在教堂里做礼拜,把他们的手脚都冻得冰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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