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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的时候,心潮起伏的克莱尔走进了外面的黄昏之中,占据了他整个心灵的苔丝回自己房间休息去了。
夜晚像白天一样闷热。天黑以后,除了草地上,没有一块地方凉爽。无论是道路、小径,还是房屋、围墙,都热得像炉床一般,并且把正午的暑气反射到夜间行人的脸上。
他坐在场院的东门旁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啦。这一天,情感的确战胜了理智。
自从三个钟头之前突然拥抱以来,这两个人一直是分开的。她似乎平静下来了,先前,她几乎被发生的事情吓坏了。而他呢,这件事情里那些完全新颖、未经考虑、受环境支配的种种情形,使他焦虑不安——
他本来就是个易于激动、瞻前顾后的人嘛。他还不能清楚地认识到他俩之间的真正的关系,也不知道从此以后在旁人面前,相互之间应该采取什么态度。
克莱尔来到这儿当学徒的时候,心想,这儿的短暂的生活不过是他一生中的一小段插曲,很快就会过去,早早就该遗忘。他来到这块地方,仿佛是躲进了一个有屏风遮掩的凹入的小室,可以从这儿冷静地观察外面那个吸引人的世界,跟着惠特曼,对着那一世界呼喊:
你们这群衣着平常的男男女女,
在我看来是多么稀奇!……
然后再制定一个计划,重新打入那一世界。但是,你瞧,这引人入胜的景象却已经转移到这儿来了。那曾经趣味横生的世界,现在却已经变成兴味索然的哑剧;这儿却恰恰相反,在这个表面上黯然无色、没有激情的地方,一片新异的景象,犹如火山一般,猛然喷发而出,这一现象,他以前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经历过。
每一扇窗户都敞开着,克莱尔可以隔着院子听见安歇的屋中传来的每一声轻微的响动。这座奶牛场,这么简陋、无足轻重,他纯粹出于不得已,才寄寓于这块地方,因此,他以前从没有对它予以重视,觉得在这块景物上找不出任何有意义的东西。可是现在又是怎样呢?现在呀,那些日久天长、生满青苔的砖山墙也都轻柔地说着:“别走!”窗户笑逐颜开,大门也好言相劝,对他召唤,常春藤也因串通一气而羞容满面。这里有一个人,影响深远,使这儿的墙壁、灰泥以及整个悬在头顶的天空都充满了炽热的情感,兴奋地颤动。到底是谁拥有这么大的力量?是一个挤奶女工。
在这座偏僻的奶牛场上,会发生他生活中的重大事件,的确是十分令人惊讶的。尽管新生的爱情需要担负部分责任,但也未必如此。除了克莱尔,许多人也都明白,人生意义的大小,并不在于外界的变迁,而在于主体的经验。一个易受影响的庄稼人和一个麻木迟钝的国王相比,前者的生活更伟大、更充实、更激动人心。想到这里,他发现,奶牛场上的生活,也和别的地方一样,可以具有同样重大的意义。
克莱尔尽管思想极端,有这样那样的缺陷和弱点,却是一个很有良心的人。苔丝不是可以随便玩玩就丢开的无足轻重的东西,而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有着宝贵的生命,不管这生命是苦是甜,反正对于她,就像那些尊贵显要的人物所感觉的一样,是极其珍贵的。在苔丝看来,整个世界依存于她,万物的存在,全凭她的存在。对于苔丝来说,是在她出生的某年某月某日,宇宙天地才被创造出来。
如今他所要纠缠的这个生命是无情的造化赐予苔丝的唯一的生存机会。那么,他怎能把她看得不及他自己重要呢?怎能把她当作好看的小玩意儿,逗弄一阵子,然后甩开呢?怎能不带着真心诚意去对待她的爱情呢?她那么炽热,那么富有情感,他知道他已经在她身上唤起了爱情,那么他怎能让她遭受痛苦、弄得身败名裂呢?
若是像往常那样天天和她见面,那么,就会使开了头的事情继续发展下去。处在这么亲密的关系之中,见面就免不了要亲热一番,对此,血肉之躯是无法抵挡的。而且,由于他还不知道这场恋爱会有什么结果,因此他决定,暂且得避免他们两人在一起干活。趁现在还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
然而,这个不再与她接近的决定,实施起来却极不容易。他脉搏的每一次跳动,都把他朝苔丝那儿驱赶。
他觉得他应该离开这儿,去看看家里的人。也许能够探出他们的态度。不到五个月,他在这儿的期限就要满了,然后再到别的农庄上待几个月,就会完全掌握农业知识了。随后就可以独立经营了。但是,庄稼人是否需要妻子?庄稼人的妻子该是什么样儿的呢?是客厅里的摆设,还是懂得农田活计的女人?尽管这一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但他还是决定回家一趟。
一天早上,塔尔勃塞奶牛场上的人们坐下来吃早饭的时候,有一个女工问:怎么没看见克莱尔先生?
“哦,对了,”克里克老板说,“克莱尔先生回爱敏斯特探望亲人去了,得在那儿住几天呢。”
饭桌上,有四个充满深情的人,她们顿时觉得,早晨的太阳都失去光泽了,鸟儿的歌声也变得嘶哑了。但是,没有一个姑娘用言语或行为表露出这种茫然若失的情绪。
“他跟我在这儿学徒的期限快要满了。”老板不动声色地补充说,他不知道,这种不动声色就是冷酷无情。“所以我想,他开始考虑上别的地方了。”
“他在这儿还能待多久?”伊丝问道,在四个忧心如焚的姑娘中,她还敢相信自己的嗓子没出毛病。
另外三个人也焦急地等待着老板的回答,仿佛这一问题维系着她们的生命;蕾蒂张开嘴唇,盯着桌布,玛莲脸上红得发烫,苔丝凝望外面的草场,心口怦怦直跳。
“嗯,具体的日子我记不准了,得看看记事本才行。”克里克答道,仍旧带着令人不能忍受的满不在乎的神情。“不过,那日子也不会一成不变哪。不消说,他会多待几天,看看在干草院里母牛下小牛的情景。依我看呀,他要到年底才能走呢。”
这么说,还有四个多月的时间,可以和他相处一地,既叫人饱受折磨,又令人心醉神迷,真可谓“痛苦与欢乐相互纠缠”[60]。过了那个时间,就是无法形容的茫茫黑夜了。
那天早上,当他们在饭桌上谈论的时候,安琪·克莱尔已经骑着马儿在狭窄的道路上行了十英里了,他朝爱敏斯特他父亲的住宅骑去,不仅带着老板娘向他父母的问候,还带了她送给父亲的一瓶蜂蜜酒和一些黑香肠——
全都装在一个小篮子里。白色的道路在他面前延伸,他双眼一时也不离开路面,其实,他所想的,不是路上的景物,而是来年的计划。他爱苔丝,可他该不该娶她?他敢娶她吗?他的母亲会怎么说?他的两个哥哥会怎么说?过了几年之后,他自己又会怎么说?这得取决于从这番暂时的情感之中是否会萌生至死不变的忠诚,或者说,这得看他是否只是因为她形体美丽而生出一股肉欲,却根本没有始终不渝的性质。
最后,他眼前终于出现了他父亲居住的群山环绕的小镇、都铎王朝时代的红砖教堂塔楼,以及牧师住宅附近的一片树丛。他朝着熟悉的院门,径直而去。进门之前,他朝教堂方向瞟了一眼,只见在主日学校教室门口站着一群女孩子,大的约莫十六岁,小的不过十二岁,显然是在等人。
果然过了一会儿,就出现了一个姑娘的身影,岁数比这些女孩子大一些,头上戴着宽边帽子,身上穿着浆得很硬的细纺长裙,手里拿着两三本书。
克莱尔非常了解她。他拿不准这姑娘是否看到了他,希望没有看到,这样就不必过去打招呼了,她固然是个无可责难的姑娘,但他却极不情愿与她寒暄,因此他就硬以为她没有看见自己。这个年轻的姑娘就是默茜·钱特小姐,是他父亲老街坊、老朋友的独生女儿。他的父母也暗暗盼着将来能娶她做儿媳妇。这位小姐对反律法主义[61]和《圣经》,都非常精通,现在显然是去读经班。可是克莱尔的心,却已经飞到瓦尔谷了,想起了那些并非像默茜这般虔诚,却像夏天一般炽热的情深义重的姑娘,想起了她们那溅了点点牛粪,但像玫瑰一般红润的面颊,特别是其中情感最为炽热的一位。
这次决定回爱敏斯特,是出于一时的冲动,所以事先没有写信告诉父母。本以为在准备吃早饭的时候,趁父母还没出门上教堂,赶到家里。可是,他却晚了一点,进门的时候,家里的人早已坐下来吃早饭了。他一走进去,饭桌上的人都跳起来迎接他。这里面有他的父母,有大哥菲利克斯和二哥卡思伯特。大哥是邻郡一个镇里的副牧师,这回是请了不到两个星期的假而回家的,二哥是一位从事古典研究的学者,是母校的研究员和系主任,这次是从剑桥回家过暑假的。他母亲戴着便帽,架着银丝眼镜。他父亲还和往常一样,诚实,敬畏上帝,有点憔悴,年纪约莫六十五岁,苍白的脸上由于深思远虑而皱纹交错。他们的头顶上,挂着安琪姐姐的照片,比安琪大十六岁,是兄弟姐妹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她嫁给了一个传教士,到非洲去了。
近二十年来,像老克莱尔先生这样的牧师,几乎都已经从现代生活中灭绝了。他是与威克里夫、胡斯、马丁·路德、加尔文[62]一脉相传的嫡派,是福音派信徒中的福音派信徒,从事劝人信教、改恶从善的工作,思想和生活都像使徒一般朴实,他从没有阅历的青年时代起,对于较为深奥的存在这一问题,一下子就彻底确定了自己的见解,从此再也不许推翻自己的结论了。甚至连与他年龄相仿、信仰相同的人也认为他太极端了,相反,那些完全反对他的人也不自觉地赞赏他的一丝不苟,赞赏他以极大的魄力应用原理,而不顾它是否有问题。他爱塔瑟斯的保罗,喜欢圣约翰,根据自己的胆量憎恨圣詹姆士,而对于提摩太、提多、菲利门,则是抱着混合的情感。在他看来,《新约全书》与其说是基督颂,不如说是保罗颂,与其说它以理服人,不如说它使人麻醉。他那种宿命论的信念也差不多成了恶癖,就它的消极方面来说,简直就是抛弃一切的哲学,与叔本华和莱奥帕尔迪的哲学如出一辙。他鄙视《宗教条款》里所强调的教规和准则,认为自己才是始终如一的——这或许倒是真的。有一点确凿无疑,那就是他很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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