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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在西雅图一家叫作“艾略特海湾”的令人惊艳的独立书店签售时,我觉察到一个年轻人站在桌边看着我。队列慢慢缩短,他终于跟我说上话了。他说他路过西雅图,就来看个朋友,还说他想让我知道,此前他一直生活在伊朗。“没有用的,”他说,“你谈论书是没有用的。这些人跟我们不一样——他们来自另一个世界。他们不在乎书,也不在乎这类东西。这里不像伊朗,我们在伊朗疯狂到去复印像《包法利夫人》和《永别了,武器》这样的好几百页的书。”
我还没来得及想好如何回答,他就接着跟我讲他第一次被捕的经历,那是一天深夜,革命民兵对他的车进行例行的随机搜查。他和他的两个朋友一起被拘留了,这更多的是因为他们的傲慢不恭,而非车里找到的违禁磁带。他们被关了四十八小时,在交了罚款并受过拷打之后,他们被释放了,没有任何解释。不可否认,一个伊朗青年人生中的平常日子,与大多数美国青年的并不一样。
这样的故事我以前就听过许多,但这个年轻人有些不寻常。他用一种随意的语气在讲述,这让他说的事情更加让人心痛,他好像在试图用一种若无其事的讲述方式来抹去这件事。他说在被拷打的过程中,不只是疼痛,而恰是那种羞辱,让他在某个瞬间觉得他好像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个魂魄,从远处看着自己被拷打。“把自己放在魂魄的位置,”他说,“会更好过一些。”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说,“这曾是一个很好的生存技巧。”
“现在依旧是。”他说着,心照不宣地一笑。
此时又排出了一条队伍,耐心而礼貌地等待着,我说了句傻气的话,大概意思是,或许美国本就是一片属于魂魄的土地。他没有回答,而是递给我一张便利贴,说道:“我没有书,这是给我一个朋友的。”
我把名字签在那张橙色便利贴上,又小心翼翼地把我的名片递给他。“保持联系。”我说。他把便利贴和名片都拿上了,但他自然再没联系过我。但我从没完全忘记他,因为那个年轻人,他的明朗微笑和他说的话,总是在陌生的地方,以及看似毫不相关的偶然场景里,在我脑中反复出现。他在一定程度上还在我身边,因为我觉得,那时,还有现在,我都让他失望了——他期待从我这里得到的某种东西他并没有得到。当我意识到他将在可预见的未来里一直纠结着我时,我决定给他一个名字:拉明(Ramin),这是为了纪念另一个我在伊朗认识的年轻人,他跟我讲述过相似的经历。所有这些魂魄——我们如何履行对他们的责任呢?
想想拉明说的话,我觉得有趣的一点是,他觉得美国人并非不理解我们的书,他们是不理解他们自己的书。他用某种间接的方式使人觉得,西方文学更像是属于那些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充满渴望的人,而非它们所诞生的那片土地的继承者。怎么会这样呢?然而,确实,那些冒着受审查、受监禁、受拷打的风险去获取书籍、音乐、电影或艺术作品的人把这整件事看得完全不一样。
“这些人,”他带着深不可测的微笑说,“跟我们不一样,他们不在乎书,也不在乎这类东西。”每隔一段时间,做了一个演讲之后、签书或者跟朋友喝咖啡的时候,这个说法就会浮现出来,通常化成疑问句的形式:“你不觉得是因为伊朗有那么多的压迫,所以文学和书籍才特别重要吗?你不觉得在民主国家里,人们对这些东西的渴望并没有那么强烈吗?”
我现在的第一反应,和那时一样,就是不同意。这个国家大多数经常逛书店、去朗读会和图书节,或者就单是私下里在家里读书的人,都不是有心灵创伤的流亡者。许多人很少离开家乡或者他们生活的州,但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做梦,他们没有恐惧,他们感受不到疼痛和愁苦,他们不渴求人生的意义吗?小说里并不只有天马行空的幻想或者政治权利与政治控制的工具。它们连接着我们的过去,为当下提供至关重要的洞见,使我们不仅能看到生活本来的样子,还能看到它理想的和可能变成的样子。想象的学问并不是你今天拥有、明天抛弃的东西。它是一种感知世界和与世界相处的方式。普里莫·莱维[4]曾说:“我写作是为了回归人类社会。”阅读是一种私人的行为,但是它越过大洲与时间,将我们联结在了一起。
但也许我不同意拉明还有一个更个人的原因:我不敢想象,一个对我真正的家——一片没有国界且鲜有束缚的土地,一个我称作“想象共和国”的地方——态度漠然的地方,会让我感到自在。我把我的“想象共和国”当成纳博科夫[5]的“某种方式,某个地方”或者爱丽丝的后院,一个与真实世界平行的世界,居住者既不用护照也无需证件。唯一的入境条件就是一个开放的头脑、一份永不满足的求知欲和一种无法定义的逃离世俗的冲动。
早在我定居美国之前,我就已经入住到了它的小说、诗歌、音乐和电影里。我的第一次虚构美国之旅发生在七岁的时候,我在德黑兰的英语老师带着我读《绿野仙踪》。我们的主要教科书故事简单,讲的是美国的一对兄妹或姐弟,估计应该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这两个极其整洁、打扮精致的顽童的一个奇怪特点就是,不管发生什么事,他们的表情都是固定不变的微笑。我知道他们的名字(杰克和吉尔?迪克和简?),也知道他们姓什么(史密斯?琼斯?帕特里奇?),知道他们住哪里,每天的安排和在哪个学校上学。但所有这些琐碎而基本的细节我现在都忘了。他们的世界里没有什么让我觉得想进一步了解他们的——这些微笑着的、打扮得完美得体的孩子。那本书我唯一记得的,也是唯一有点意思的,是它的封面:磨砂的手感,背景是墨绿色,两个孩子的形象放在显眼的位置。
每当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英语老师都会合上练习册,走进厨房,从厨房里拿出一杯樱桃冰冻果子露和一本磨旧了的《绿野仙踪》。每次她都只读几页,给我留着悬念,让我对下次见面迫不及待。有时她会跟我讲书里的故事,或者让我读一小段。我被孤儿多萝茜迷住了,她和她严肃而勤劳的叔叔、婶婶一起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小地方,那里的景象平淡灰暗,唯一带给她快乐的同伴是她的狗,托托。当一场龙卷风把她和房子都卷起,把托托也卷进来,并让他们降落在一个名为奥芝的魔幻的地方时,她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呢?跟世界上千百万的孩子一样,我迫不及待地跟着多萝茜和她越来越多的朋友去寻找强大的奥芝男巫,他是唯一能给稻草人头脑、给铁皮人心脏、给狮子勇气,并有可能让多萝茜回家的人。
如果那时我能明确地表达我对美国的第一印象的话,我可能会说,美国有个叫作堪萨斯的地方,人们在那里的龙卷风中心可以找到一个魔幻之国。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听到“龙卷风”这个词,我可以坦白地说,《绿野仙踪》让我知道了它真实的和想象的意义。堪萨斯和奥马哈之后,很快就出现了一条叫密西西比的河和许多的城市、河流、森林、湖泊以及人们——《少女妙探》里整齐有序的城郊人家、《草原上的小木屋》里的边塞小镇、《飘》里经历暴风雨的种植园、《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的肯塔基州农场,以及《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满是灰尘的湿热的南方街道——在这本书里,正义是一个四面楚歌的概念,正如不久后在德黑兰一样。后来,又加进了福克纳的密西西比[6],菲茨杰拉德的圣保罗[7],伊迪丝·华顿的纽约[8],然后是理查德·赖特和拉尔夫·埃里森的与前者非常不同的纽约[9],雷蒙德·钱德勒的洛杉矶[10],弗兰纳里·奥康纳、尤多拉·韦尔蒂和卡森·麦卡勒斯的南方城镇[11]。即便现在我都觉得,还有那么多的地理区域和小说中的地域留待我去发现。也许这是我不能同意拉明的主要原因:美国,在我心中与它的小说是不能分离的。
我父母年轻的时候并不富裕,但是他们终其一生从未犹豫的一件事就是给我和弟弟买书。他们会把一长列的书名交托给出国旅行的朋友,那些都是他们没法在德黑兰帮我们找到的。当我长大了,想要朋友们都拥有的东西时,我父亲就会一再地用不同的方式告诉我,我不该太关注物质。他会说,财物,是靠不住的——失去它们比获得它们还更容易。你应该珍视那些你到临终都可以带着的东西。
我父亲最初买回家给我看的英文书之一是《汤姆和杰里》。我仍然记得他把《小王子》和《夏洛的网》给我的那个时候,后者教会了我,在如蛛网这样脆弱而易被遗忘的事物里,也可以藏着整个宇宙。我第一次读《汤姆·索亚历险记》的时候,我被汤姆那种迷人的魅力吸引住了,但我并不真的喜欢他——也许是他诡计花招太多了。最终,书和它打开的想象世界会变成父亲希望我能一直留着的、可以随身携带的财产。
每周四晚上,他会带我去镇上娱乐区的电影院看电影,而我整个星期都会期待我们这段私有时光。我记得,我跟他手牵手走过纳德瑞大道,那本身就像一部印象派电影的场景,沿街喧闹的店铺卖着坚果、香料、咖啡、波斯甜甜圈和冰淇淋。在伊朗的电影当中,我们喜欢看伊斯梅尔·亚辛(IsmailYasin)、费南代尔(Fernandel)、诺曼·威斯登(NormanWisdom)和维托里奥·德·西卡(VittorioDeSica)演的电影,还有印度超级巨星拉兹·卡普尔(RajKapoor)和纳尔吉斯(Nargis)的言情片。当然,我们还看美国电影:《斯巴达克斯》(Spartacus)和《劫后英雄传》(Ivanhoe),《红尘》(Mogambo)、《劳来与哈代》(LaurelandHardy)、《南太平洋》(SouthPacific)和我的最爱之一——丹尼·凯耶(DannyKaye)版的《安徒生传》(HansChristianAndersen)。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美国的音乐剧,里面的人物总是在吃饭或者在街上走着时突然开始转圈,就像被淘气的妖精附身了一样,一下子唱了起来,下一分钟又平静了,继续吃饭、说话或者接吻。从那时起,我就觉得美国是一个人们都喜欢载歌载舞的地方。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形成了一套我所相信的关于美国的想法,即便我知道,美国的现实,正如其他所有的现实一样,在某些方面必然会叫人期待落空、叫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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