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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第1页)

转眼两年过去了,吴均瑜的身体越来越差,去年时,他就已经辞去了镇长的位置,安心在家养病。朋友们经常来探望他,并没有因为他提早退休而人走茶凉。这对吴均瑜和雪雁来说,都是件很欣慰的事。

而吴均瑜在九月的一个晚上,突然叫来了所有人,表示自己要立遗嘱了。

雪雁立刻写信,让人去接回了去东海岸上大学的儿子,又从加州大学把女儿叫了回来。另外叫来了家里所有的亲戚,就连贾琏一家也叫了过来。

吴均瑜只短短的两年,就已是一头白发,看起来比林如海还要老些。这番变化震惊了好些在外头读书创业的小辈,好几人哽咽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因为太过虚弱,妙玉不允许吴均瑜讲太多话,所以吴均瑜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给每个人写了信,并让巧姐作为家庭律师,在巧姐的监护下,写下了完整的遗嘱。

吴林庄园作为他和妻子的回忆,将全部由妻子继承,而他的乐队留给大儿子吴月皓,大女儿能得到靠海的一栋别墅,小女儿则是得到镇上的两间店铺。他的存款共十五万两黄金,由三个孩子平均继承。另外还有一些林林总总的东西,都分别送给了亲戚们。每个人几乎都得到了一样东西,不论价值的大小,吴均瑜想留下的是回忆。他来到这个世界是一个人。没一个人认得他。可他走的时候希望,所有人都能记得他。

大伙都很伤心,可没人敢轻易表露出来。因为大家都知道,雪雁一定比他们还要伤心。儿女们也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更加贴心了起来。

就在十月初的时候,吴均瑜开始慢慢好转,身体看着一天比一天更强壮了。在他的请求下,雪雁跟他做了一次短途行旅,这一次的旅行是游遍整个加州的。

吴均瑜在现代时。是在加州长大的孩子,所以这次他带着雪雁去整个加州转了一圈。看了他上过的大学,去了他住过的公寓,转了他踢过球的公园,还吃了一次美妙的烛光晚餐。

虽说吴均瑜现代时待过的地方。现在还一处都没有建起来,有的甚至还是一片山石,可雪雁也觉得很满足了,这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有意义的一次旅行。

旅店里,吴均瑜和雪雁两人相拥坐在阳台的摇椅上,看着已经初显灯红酒绿的这个城市。吴均瑜觉得自己越来越困,好像困得都要睡着了。他轻轻把下巴靠在雪雁的肩上,然后努力对雪雁说了句:“老婆,别忘了我。”

雪雁含着泪点了点头。抓住吴均瑜环绕在她身前的手。心里默念,走吧,你一路好走。请你也别忘了我。

第二天一早,酒店的服务生来打扫房间,差点被吓得半死,她发现两个人坐在阳台上,走近一看,女的那个泪流满面。眼睛都睁得闭不上了。而男的那个一脸安详的微笑,已经死了。

吴均瑜的死讯很快传回了庄园。雪雁却并没把他的尸体带回来。雪雁明白,吴均瑜带她去看那些地方,是想让她把自己就葬在那附近,那个真正的他出生的地方。

而就在所有人不解雪雁的举动的时候,雪雁也渐渐出现了吴均瑜的症状——未老先衰。

林如海和黛玉这两家是真的吓坏了,也不敢先通知雪雁的儿女,赶紧送雪雁去了医院住院。可无论给雪雁做什么治疗,雪雁的身子还是一天天的衰弱了下去。

眼见着雪雁一天不如一天好了,林如海和黛玉真真是心都要碎了。可最后还是得把雪雁的儿女叫了回来,告知他们的母亲身子不大好了。

雪雁只觉得自己做了好多个梦,梦里都是现实里的场景,与吴均瑜说的一模一样,她看到自己上飞机前的样子,看到她坐在飞机上,看到空姐发飞机餐,看到上下乱震的机舱,看到满天飘的氧气罩。

是不是吴均瑜回去了?雪雁在半睡半醒间想着,她能不能也回去?虽说生了儿女,有了家人,可吴均瑜始终是她的精神支柱。不,不能说是吴均瑜,而是占了吴均瑜身体的那个王凯文。

雪雁觉得自己好累,好想休息一下。可她的耳边一直有人在吵闹,哭着一直叫她,她想睡都不能安静的睡一会。

“别吵了,让我睡一会。”雪雁这一叫,把自己给叫醒了,睁眼后,看到一屋子黑压压的人头,把她吓了一跳。

“妈咪——”吴月仙最先扑到床边,哭得嗓子都哑了,吴月馨也挤了过来,两只眼睛肿的跟小桃子似的,吴月皓紧握双拳站在一边,嘴唇上咬的全是牙印。

“乖宝贝们,来给妈咪一个拥抱。”雪雁笑眯眯的张开手臂,拥抱了自己的孩子最后一次,“妈咪最大的骄傲,就是生了你们三个了不起的好孩子。”

吴月皓终于忍不住低声哽咽道:“我们还没什么成就,有什么值得你骄傲的。你可以等我们有成就了,再说这句话。”

雪雁摸了摸儿子的头发,轻轻道:“你们能够友爱,团结,孝顺,聪明,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我再找不到能跟你们比的孩子了,你们都是好样的,坚强点。”

满村桃花香  等你走向我  丑颜废后狠倾城  医色无双  悠然农家女  回到明末当军阀  媚祸江山,庶女可汗  春闺  强嫡  碧心曲  仙田喜地  花田韵事  毒妾妖娆  漫游仙途  降临电影世界  弄巧成宠  魔源纪  仙路芳华  黛妆  [系统]重生钓只金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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