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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氏今日来镇上,是为了她小弟的亲事。
她弟弟在镇上是有名的混世魔王,镇子上的姑娘没一个敢嫁给他,柳夫人没办法,只得挑挑拣拣的,挑中一个底下村子里的女孩。
虽说是挑中了,可柳夫人到底觉得委屈了自己儿子,于是跟媒人说好了,趁今日集会,让那女孩到镇上来,让她远远地看一眼,若实在长得一般,配不上她儿子,这亲事就作罢。
柳氏也被她娘喊回来,一起相看那未来弟妹。人她刚才已经见过了,长得到挺标志,就是看着不怎么机灵,若嫁过来,倒不担心不够乖巧,只是怕降不住她小弟。
她在心里幽幽叹气,看来看去,她还是觉得玉秀最合适,人长得好,手又巧,性子虽温顺软和了一些,却透着一股灵劲,这样的人配她那顽童似的小弟正好。只可惜她是个没福气的人,担着寡妇的名头,入不了她柳家的门,如今更是嫁了个粗俗的山民,以后还不知如何。
她正感叹着,就看见前边有个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看,可不就是玉秀,再看着玉秀进了百味居,她心里就有点好奇了。
据她所知,百味居内的东西可不便宜,她从前在闺中常让家里的仆从来买,嫁了人后,少了每月的例钱,手中积蓄花一点少一点,就舍不得买来吃了。
镇子上的人也就偶尔来买一点,若是村里来的,一百个中也没有一个有底气进去。
而玉秀嫁了个山民,按说家境比从前还不如了才是,她进了百味居,难道买得起里边吃食?
难怪柳氏这样想,她在李家沟,向来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没有几个谈得来的朋友,与婆婆陈氏的关系也一般。她只在去年听说玉秀被说给一个山民,心里可惜一番,又暗自庆幸她不可能再嫁给李二,进而威胁到自己在婆家的地位。至于玉秀说亲后的那些事情,她就都不知道了。
她心里实在好奇,这才跟了进去。
等玉秀转过来,柳氏看清她的打扮,视线就粘在上头了。
她虽知玉秀长得标志,可从前只见她穿一身素色衣裳,头上一根木簪子,看着并不如何显眼。
眼下她一身桃红色的长裙,衬得皮肤白皙气色红润,面上涂着脂粉,嘴唇娇嫩得似一朵鲜花。柳氏不是不识货的人,在闺中时,县城里的脂粉铺她也是常去的,自然看得出,玉秀面上的胭脂要价不凡。
她心里惊诧,又去看玉秀身上的首饰,只见她头上戴着一根纯金的金簪子,耳朵上一对精致的耳环,手上一双厚实的银镯子。这几样首饰,别说一般村中妇人了,就是柳氏自己现在身上的,也比不过她。
金簪子柳氏自然也有,只是她平时舍不得戴,平日就一个小件的金戒指常戴,就算出门来镇上,也只戴鎏金的簪子。况且她知道,金银首饰的价值,并不单单以重量来衡量,有时候好的做工,比金银本身更值钱。玉秀如今头上这一支就是如此,看着小巧精致,可那精湛的做工,栩栩如生的蝶恋花,就已经把她珍藏着的那两支给比过去了。
柳氏心里头翻起了浪,李玉秀哪来这么多银子置办这些?若说是夏知荷给的,她不信,一个嫁出去的女儿,又不是亲生的,哪值得这样大方,况且她也不认为夏知荷有这么多银钱。
那就是她婆家给的了?那山民竟有这么多银子?而且还这样大方舍得?
她这么想着,一抬眼,又看到站在玉秀身后的男人。
人们素来听闻山民二字,就觉得必定是衣着褴缕、粗俗不堪。可眼下这男人,一身簇新的靛蓝短衫,穿在身上又精神又威武。他身量极高,看着却不过分魁梧,而是肩宽腿长很是矫健的模样。眼下他两只手拿满了东西,却无一点不耐,眼睛只看着他身前的玉秀。
柳氏又去看玉秀的双手,果然空空的,一样东西也没提。柳氏说不清心中是什么滋味,她想到李山,在家里对她也算体贴了,可出了门,别说帮她提东西,就是让陪着一起在街上逛一逛也是不肯,觉得跟在媳妇儿后头丢面子。
她勉强扬起笑脸,对玉秀道:“我今日回娘家,我娘吃惯了百味居糕点,我正要买一些带回去呢,可巧遇上了你,也来镇上赶集吗?”
玉秀道:“家里缺了不少东西,趁今天来镇上都买齐了。”
柳氏看了看伙计正在打包的东西,见只是十八文和二十八文价位的,便笑道:“我看你买了不少呢,玉秀,你不常来大概不知道,这百味居里众多糕点,称得上招牌的要数山药枣泥糕了,山药软糯,枣泥香甜,最要紧的是价格也不贵,才三十八文一斤,我每次来镇上,都要带上一些。”
说着,对伙计道:“给我包一斤。”
玉秀对她话中隐隐的刺并不在意,只笑道:“婶子以前在镇上,必定是来惯了的。我第一次来,也不知道什么好什么不好,只挑着名字好听价格不贵的买了。”
柳氏道:“有些东西便宜却不好吃,不如多花几文钱,买那好一些的。”
她又低头看手边小小一颗包着玫瑰花瓣、做成玫瑰形状的糖,捻起一颗含进嘴里,道:“呦,玫瑰露还是这个味呢。”有心说也来一斤包起来,可看看那五十八文的价钱,到底没狠下心,只道:“玫瑰露也帮我包上半斤。”
又对玉秀道:“我从前在家就爱吃这个,只是糖吃多了坏牙,如今就吃得少了。不过这玫瑰露中加了玫瑰,倒真有些养颜的功效呢,你不妨也买一些,虽贵了点,可咱们女人,不就得对自己好一点嘛。”
玉秀笑着摇了摇头,正要说话,林潜低下头来,在她耳旁道:“买吧,她说好吃,你也试试。”
玉秀也低声道:“贵着呢,又不是什么必要的东西,干嘛费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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