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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第105章 黑之契约者(第1页)

俾斯麦试探唐宁的态度:“大公大人,您对遗传方面颇有研究,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觉得日尔曼血统的人特别严谨和善于思考,这是不是有什么遗传的基础?”

这是在为他的排除奥地利的北德意志统一寻找科学理论呢。

唐宁微笑:“同意日尔曼人相当优秀。我的慕尼黑汽车厂运行之良好,远超我的预想,德意志民族确实是伟大。要说遗传啊,那还真是有一定的遗传。不过,遗传的因素并不是主体。我可以举一个动物的例子,有一个观察猩猩的动物学家做过多年的研究,发现一种猩猩相当聪明,会用石头砸开坚果坚硬的壳。你猜我们人类的近亲这么聪明的动物学会这种技术需要多少时间?嘿嘿,需要十二年左右!

你可能以为猩猩比人类笨多了,根本无法跟人类比。这个观点是错的!大自然最公平,物理规律对大家都是一样的,你得到了某种能力,总是要以付出另一种妥协为代价,越聪明的动物需要的幼年期越长。成年猩猩跟成年人类的聪明程度当然是没法比的,可是幼年猩猩比幼年人类更聪明!这个道理跟大多数的小牛犊、小羊羔生下来没几天就可以四处乱跑,有很强大的照顾自己的能力是一样的。聪明与愚笨的大脑构成的材料都是一样的,越是聪明的动物,越不能在大脑中预定遗传的知识,把所有的大脑资源用来学习和容纳学习的能力才是聪明的特点,这就需要的成长时间,遗传在智慧中扮演的角色远远没有后天学习重要。

血统重要还是文化重要?实际上在智慧上,文化本位比血统本位更重要,君权神授,血统本位实际上是落后的不正确的观点,整个人类的学习能力大致是相当的,给婴儿一个优秀的成长环境,他们就能获得优秀的才能。我这可不是空口说白话,奥托可以到伦敦国际学员看看全世界各人种的学习成绩,都相当的优秀,这些都是人类的精英。”

俾斯麦还是没有放弃,说:“道理也许是对的,可是只有以我们日耳曼人血统为主体的国家才能培育出德意志文化,我比较倾向于把德意志文化邦国更紧密地联合起来,成为一个更伟大的帝国,这样才能跟法国和英国竞争,不知道您怎么看?”

唐宁:“这个倒是,现在的德意志邦联太松散了。”

俾斯麦大喜:“真高兴卢森堡大公能赞同这一点,只要我们德意志团结一心,绝对不比英国和法国差劲。只可惜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是我们统一的一大障碍。”

唐宁微笑道:“普鲁士有的是机会,我唯一担心的是普鲁士的国王大权在握,就算有你这样出色的人才,也无法延续普鲁士的政策太久。王权可以压制傻乎乎的反对派的声音,但它的弊端也是严重的,一旦没有智慧的国王上台,一切都毁了,百年大计,君主还是少发挥作用的好。让一切声音都听到,让最小的利益都被考虑到,这才是长久之计。所有的政策都是利益的平衡,一小撮人口代表的是一项政策需要完善的细节。最出色的人才不是用暴力压制对方,而是耐心地讲道理,把和平劝说当成战争的艺术,暴力则作为不轻易使用的后盾。

你想统一德意志,我还想欧洲各国建立联邦呢,建立欧洲议会,永远通过商谈来解决争端。可惜,这都是梦想,一个宗教争端就差点毁了我小小的卢森堡。”

俾斯麦笑眯眯地道:“世界上只有温莎大公有这个威望敢彻底挑战基督教。不如我们达成君子协定,你助我统一德意志,而后再统一欧洲,哈哈,您的梦想比我伟大多了,欧洲的统一,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西乡隆盛听了翻译的嘀咕,兴奋地加入:“助我们日本来统一亚洲吧!”

唐宁和俾斯麦都鄙夷地看了西乡一眼,看来西乡以为有了fn-1855就可以横行天下了。大公大人要有意统一亚洲,那也是通过东印度公司,什么时候也轮不到日本,现在连炼钢还没学会的国家。

唐宁:“日本还是先把阿拉斯加的矿找妥吧,诶,大家来看看我设计的雪地摩托!”

这个事情西乡很关心,而俾斯麦似乎也得到了大公对于德意志统一的初步肯定,两人兴致盎然地观摩雪地摩托的小模型。

俾斯麦一眼看到履带,说:“咦?这个叫什么?似乎拥有很强的越野能力。”

唐宁吓一跳,不会俾斯麦会通过这个联想到造坦克吧?还好,内燃机还没发明,普鲁士人再聪明也不可能现在发明坦克。

释然的唐宁悠然讲解这种“灵感来源于美国人的拖拉机”的履带,有效解决雪里里车轮下陷以及打滑的问题。

从小喜爱骑马的大公夫人最喜欢各种交通工具,她对这种能在雪地里飞驰的载具相当感兴趣,真是个女车迷。

俾斯麦是三句话不离本行,说:“拿破仑大帝当年要是有这货,俄国人早被灭了,哈哈,与大公为敌真是可怕!”

唐宁:“您客气了,你们普鲁士陆军悄然装备了后装线膛枪,这才叫我大吃一惊,我还以为对付普鲁士军队就像镇压印度土兵叛乱一样轻松呢,还好奥托一直在普鲁士拖国王的后腿,使他不敢轻易进攻,救了我们一命,西乡,你知不知道你的小命很可能是俾斯麦先生救的?”

听了万次郎的翻译之后,西乡隆盛正经向俾斯麦鞠了个躬,俾斯麦不禁着恼,这不是硬派他背叛祖国吗?

说到步枪,俾斯麦已经从毛奇那里听到风声,萨摩佣兵的步枪才叫可怕,乘着现在双方关系似乎不错,要求瞅一眼那种步枪。

西乡隆盛还以为这种国之利器不可轻易示人,没想到唐宁很大方,叫一个助手把一枝fn-1855拿来给俾斯麦看,还巨细无疑地教他使用。

“军迷”俾斯麦深深地被这种金属定装弹步枪吸引了,毛奇参谋长果然判断正确,一万普鲁士大军遇到装备了这种先进步枪的2000多军队,即使能胜也是惨胜。

俾斯麦厚颜无耻地希望唐宁供应普鲁士一批这样的步枪,当然遭到拒绝,不过唐宁说:“我最不喜欢打仗了,更不希望跟普鲁士这么擅长打仗的大军开战,所以才让你看看我们的武器,哪有卖给你们的道理?我估计你们知道它的存在之后,能够在几年之内仿制出来吧,普鲁士人在军事装备上的天赋我最敬佩了。嘿嘿,所以,我不妨告诉你,等你们制造出类似的步枪来的时候,我们又会更进一层楼了。步枪的后座力是最没用的东西,但是变废为宝是我的强项,这种力也可以成为自动上膛的动力,我即将设计一种能够靠后座力自动上膛的可以连续射击的步枪,它的射速可达每分钟600发以上,足以压制数以倍计的军队,我现在就正式告诉你,希望咱们永远不要开战,而且我不信我这么一说你们也能造出来!”

俾斯麦惊疑不定地看着自信满满地大公志得意满地拍着fn-1855的枪身,脑子里似乎正在筹划着那种射速达600发的步枪之王。

唐宁当然用不着对俾斯麦虚言恫吓,他没说出来的部分更吓人。他脑子里的步枪之王是西德hk-g11,这货跟另一种步枪之王,苏联人发明的ak47走的是两条完全不同的极端之路,ak47的王者风范在于它的机构非常简单,当然也就对制造工艺要求很低,零件的结合松散还使其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全球称冠,对于请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干仗的苏联人来说再合适不过。ak47最邪恶的地方在于它极易仿制,它的面世给全世界的战争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就像潘多拉魔盒释放了各种妖魔鬼怪似的。那些生产能力低下的势力也都能学会造杀伤力极大的突击步枪,对列强陆战影响巨大。

g11的结构是相当复杂的,这是爱好和平不愿意战争技术发展太快的唐宁想到的最复杂最不易仿制的方案,它属于犊牛式枪身,一种弹匣和铳机位于扳机后方铳托结合的枪械设计,无枪托,有效地减轻重量,因为g11的枪机是比较重的,必须使用减重方案。

要说清楚g11的枪机,首先要讲它最革新之处,在于“返璞归真”,去掉了弹壳设计!这个刚刚由fn-1855领衔主演的金属定装弹时代很快又有一位足以颠覆的大牌儿登场。它的推进药被压成方形以在有限的空间尽量多地填装火药,粘在子弹尾部,弹匣与枪管平行,一个直径与子弹相仿的圆盘负责上镗,圆盘中央有一道弹沟,当圆盘旋转到弹沟与上方的子弹平行时,子弹上镗。

旋转式枪镗的好处在于每当枪镗旋转到与子弹平行就会压入一粒子弹,这就带来了源源不绝的装弹动力。经过巧妙的设计,后座力使枪管、枪镗、弹匣及相关机械组件在枪身内后移,后移的目的在单发及全自动模式时是为了将后座能量消散以减少后座力,在三连发模式就会触动其他机械使得有多两发子弹在后移期间发射,当后移完毕时,总共三发就都已经射了出去,这就做到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完成发射三发子弹。也就是说,巧妙利用后座力失去圆盘,能够实现已经被实战证明过的高效命中目标的三连发,而且是在一次后座力之中实现的,速度极快,事实上能在十八分之一秒的时间实现三连发,并且因为后座力消散使这三发子弹的弹孔分布在狭小的空间,提高命中率,这是g11的独门绝技,一项令军迷们疯狂的绝活儿。

g11射程为400米,装备瞄准镜,远程时点射击杀目标,移动中三连发制敌,需要火力支援时能以每分钟600发的速度压制敌军。因为无弹壳,重量要比等威力的金属子弹节省一半的空间和重量。突击步枪的代表作北约m16和ak47用最长的弹匣也只有30发子弹,g11是装备50发。重量上g11稍重,装满弹药之后4。3公斤,而m16为4公斤。

正因为无弹壳,对发射药的要求又上了一个台阶,为防止误爆,需要的引爆温度超过100度,此为高燃点温度推进剂。

对付渣陆军用fn-1855足矣,对付普鲁士这样的神陆军就用g11,看看谁更神。大公的权威岂容任何人挑衅?这一次真是太危险了,萨摩佣兵若被普鲁士毁灭,让他的老脸往哪儿搁?

瑞士精密仪器制造出来的数控机床生产出来的g11和定装后膛炮将用在下一轮的唐家军中,那时的冲突就不是打几枪就跑了,我堂堂不列颠与荷兰双料东印度公司,史上两个最牛黑社会合体的黑道至尊岂能默默无闻?

这个g11就不会再叫fn-1857了,直接给个名字:黑之契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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