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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百年美股第一人 他凭什么把巴菲特和格雷厄姆比(第1页)

序 百年美股第一人:他凭什么把巴菲特和格雷厄姆比下去

杰西·利弗莫尔,美国投机家,1877年生于马萨诸塞州农村。父亲逼其子承父业,他愤而离家出走,小学刚毕业就进场了。

他从5美元开始做起,40年后则一笔净赚1亿美元,股票史上无人可及。也确实如此,《纽约时报》在1999年举行了一场投票,他当选为“百年美股第一人”,把正当时的巴菲特、索罗斯、彼得·林奇远远地甩在后边,把作古的江恩、艾略特、格雷厄姆等也甩了好几条大街。本书是记者埃德温·利以他的口述为基础写的小说。

华尔街是个造神的地方,这里从来都不缺神。每个时代都有一批巨擘擎天而起,一代代的股神此起彼伏,很少有人能成为两代人的偶像。他年轻时崇拜的名字,对我们来说都陌生得很,比如詹姆斯·基恩、爱迪生·杰罗姆、迪肯·怀特等。

华尔街上朝代的更迭甚为迅速,一批批的神崛地而起,又相继而殁。这些人,连洛克菲勒和摩根都要请他们帮忙,只是后来又被新的众神取代。也许再过几十年,就没人记得巴菲特是谁了,因为到时会出现新一代的股神,去引领新的时代。

没有人能成为两代人的偶像,除了一个人,那就是利弗莫尔,他穿透了时间之墙。

利弗莫尔是疯狂的。如果你和投行业打过交道,就不难理解利弗莫尔的生活了:他在美国和欧洲有多处豪宅,有两艘长达90米的游轮,情人最多时高达二十几个,豪华舞会更是夜夜笙箫……这些放到现在也算很奢侈了。而当时的美国股市,天天有人跳楼。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人们对他憎恨到了极点,甚至说要暗杀他。与他同时代的大师江恩虽然承认他在交易上的伟大,但同时也指责他“贪婪地追逐金融资本的利润,一旦成功获取了巨额利润又忘乎所以,大肆挥霍”。

财富来来去去,股票此起彼落。利弗莫尔的伟大,不仅仅在于他的盈利,更在于他犯过的错误。他说:“知道不该做什么,比知道该做什么更重要。”任何人进场,都不是来捡钱的,是来赢钱的;要赢钱,就得有经验。而每一个经验,都必须用真金白银来买(或看着别人去买)。成长就是试错,对交易商来说尤其如此。

利弗莫尔的成长是漫长的,他几乎什么都做过:他做过散户,当过主力,做过操盘手,干过承销商,操纵过美国的国计民生,在股票和期货市场做空做多都大赔大赚过……他的一生,是一份从14岁入场到63岁共49年经验的总结。投机商能犯的错误,他都犯过了;投机商将犯的错误,他也都犯过了。他提出的各种规则,不是几千块几万块换来的,每一条都是几百万美元买回来的,所以比真金白银更加有价值。

如果说格雷厄姆(巴菲特的老师)是“教父”,巴菲特是“股神”,索罗斯是“股魔”,王亚伟是“股佛”,彼得·林奇是“股圣”,那么利弗莫尔就只能叫做“股痴”了。为什么呢?在只有一百多年的股票历史中,他在股市待了半个世纪。

大部分在股市赚过钱的,后来都离开去做投资了,不管是索罗斯还是巴菲特,不管是格雷厄姆还是彼得·林奇。股市上没有常胜将军,没有人能几十年不败,如果贪战,最终必有一次大跌。和利弗莫尔同时代的摩根和洛克菲勒等,则开山挖油建铁路,搞的是实业。但利弗莫尔从来没有搞过投资,也没有做过实业,他痴迷股市,不肯离开,直到63岁时死亡才给自己的交易生涯画上句号。据他自己说,这是因为他没有别的营生,什么都不会干。毕竟他只是小学毕业,读书少,别的也干不了。

最后要说的是译本。喜欢读书的人总会发现,翻译作品很难懂。但我们从不抱怨,我们说:“人家是经典,是大师写的,咱看不懂很正常!”但我发现:看不懂的只是翻译作品,原版英文书还是很简单的。

原来,英文书越经典就越简单。如果它不简单,大部分美国人看不懂,那它怎么引领美国人的思潮,并成为经典呢?中国人读不懂外版经典,不是因为经典难,只是译本的问题。

我不能吹嘘这个版本多么好,但我可以毫不羞赧地说:这个版本,比我三年前的版本,要强一百倍。

就拿本书的第一句话来说吧:“我grammarschool刚毕业就参加工作了。”针对这句话,彼得·林奇说:“只要可以做五年级的数学题,你就有了基本的技能。”那很显然,grammarschool是“小学”的意思。但是市场上流通的大部分版本(包括我之前的版本),都译作了“中学”。原来,grammarschool,在英国是“中学”,但在美国却是“小学”。

翻译错误或语焉不详,你就不知道它在说什么,就被剥夺了从经典中获得真知灼见的机会。利弗莫尔是一个智者,现在你和他擦肩而过,和智者擦肩而过就必须得有所收获才好,不然就像卖掉一支股票却眼睁睁地看着它暴涨了一百多块一样,人会后悔,想补仓又不敢。

而这个版本和好股票又不同,不会瞬息万变,它很有耐心,一直会等你回来,再慢条斯理地跟你讲完一份49年的交易经历,半个世纪的起起伏伏,一份从5元本金到月入1亿的故事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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