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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三十四章这一别,就是永远
“暮暮?暮暮?”
霍云骁的声音唤回了沈暮的意识。
“你怎么了?想什么呢?”
沈暮的脸色有些苍白,她张了张嘴,说:“走累了,想休息一下。”
霍云骁点头:“好,前面有咖啡厅,我们去坐一会。”
沈暮被霍云骁牵着手往前走,身体却像是不听使唤的木偶似的。
从前她以为,扫地僧的判言说是滨海市的那个沈暮的人生。
如今再回头看,竟觉得汗毛直立,冷汗四起。
这句话,说的是她的整个人生。
不止是滨海的沈暮,还有k洲的秦暮。
沈暮的手里被塞进一杯温热的咖啡,醇香涌入鼻腔,稍稍温暖了她的神经。
霍云骁紧张的看着她,问:“不舒服吗?”
沈暮摇头:“没有,没有不舒服。”
霍云骁摩挲着她的手腕,突然说:“我给你的那个镯子,你记得戴着。”
沈暮一愣,问:“哪个?”
霍云骁无奈道:“在船上的那个晚上给你的那个。”
那是温霜绮给霍云骁的,说是传给未来儿媳妇的。
沈暮从k洲回来和霍云骁在船上重逢的那一晚,霍云骁套在了她的手腕上。
可后来沈暮担心镯子磕磕碰碰弄碎了,就和那对青血玉的手镯一起收进了保险箱里。
“那个镯子没有青血玉的值钱,戴着,算是我妈送你的礼物。”
沈暮点点头:“知道了,回去找出来就戴。”
两人逛了一天,沈暮回去洗去一身的疲惫,早早就睡下了。
第二天,趁着霍云骁安排行程的时候,沈暮去找了一趟褚酒酒。
沈暮将一个镯子塞进褚酒酒手里。
褚酒酒愣了半晌:“这是干什么?你要跟我求婚啊?”
沈暮满头黑线:“你帮我拿去做个鉴定,这个镯子有没有问题。”
褚酒酒一脸茫然:“能有什么问题?这镯子有毒?”
她一边说着,一边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
“我这样拿着会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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