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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羽衣(五下)“完了,几个家伙今天这顿揍肯定白挨了!”听古铜脸汉子自报家门,众差役忍不住悄悄咧嘴
由于皇帝陛下偏执地认为胡人性格忠厚,所以北方几大边镇主帅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异族血统如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出身高句丽,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出身突厥,范阳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则出身于万里之外的康胡(注1)三人之中,以安禄山地位最为尊崇,一人身兼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麾下总计拥有部众近四十万兵骄将悍,行事蛮横非但地方的各级官员被他欺负得有苦说不出,就连当朝宰相李林甫,见了安禄山本人也要客客气气,唯恐不小心惹恼了他,无端生出什么是非来
而古铜脸汉子既然自称为平卢将军,必为安禄山的属下再联想到他的姓氏,此人的来历也就呼之欲出了
不管孙仁宇等一众差役如何目瞪口呆,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大步从纨绔子弟们的身体上踩过,来到王洵近前,抱拳为礼,“久仰明允兄大名,一直想找个机会见见你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上了!”
“久仰,久仰!”也许是因为喝醉了的缘故,王洵的反应明显慢了半拍,嘴里说着客套话,脸上的表情却极为牵强
史朝义摇头而笑,转过身去,冲着自己刚才跳下来的那座茶楼大喊,“小颜,还不赶紧滚下来给老子引荐你再不露面,明允兄弟恐怕还以为我在忽悠他呢!”
“来了!来了我可不像你那么皮糙肉厚,从二楼跳下来也不怕摔断腿!”刚才与史朝义一道煽风点火的年青人小跑着从茶楼底层闪了出来,整顿衣衫,冲着王洵笑呵呵地拱手:“明允兄,你的身手可是越来越矫健了!”
“原来是你!”王洵先前就觉得对方的声音耳熟,此刻定神细看,立刻认出了这张方正中又略带一点玩世不恭的笑脸“怎么在下每次遇到麻烦时,你都碰巧在场?!”
“王兄这话就不对了,应该是在下总计来了两次京师,都恰巧看到王兄大展神威!”颜季明笑了笑,立刻连敲带打地还了回来
论嘴上功夫,王洵自知这辈子永远不是颜季明的敌手,摇了摇头,把目光转向史朝义,“这位史兄......”
“他乃平卢兵马使史公之子,现在跟我一道在范阳节度使麾下效力我们两个这次来京师,是奉命押送一批契丹战俘!”颜季明收起笑容,郑重回应将头转向史思明,他又继续补充,“史大哥,这位就是我多次跟你提起过的王明允,开国郡公王蔷之曾孙,曾一个人空手击败三名刺客!”
“等着你,热乎包子都晒凉了!”史朝义明显读书不多,说话时总带着一些方言俚语但这种习惯丝毫不给人土气的感觉,配上他那大咧咧的模样,反而令王洵觉得亲切
“我现在是文官,自然得小步慢走!岂敢跟你们两个武夫相比!”颜季明白了他一眼,笑着调侃
“拿着刀子写字的文官?”史朝义微笑着耸肩,摆出一幅我还不知道你小子底细的神态
“当然,难道只许某些人以笔为刀,就不准颜某以刀为笔么?”
几句调笑话说完,登时将三人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史朝义看了看被差役们架在肩膀,一个个鼻青脸肿的纨绔,再看看周围躲躲闪闪却不肯离去的人群,耸耸肩,笑着提议:“既然是难得碰到一起了,咱们干脆找个地方喝杯酒!长安这地方我人生地不熟,刚好有些掌故想找人请教”
明知道对方后半句说得完全是客气话,王洵却没法拒绝,略作沉吟,笑着点头,“那好,附近就有一家酒楼,我跟里边的掌故还有些交情让他整治一桌地道的长安风味,估计没什么问题!”
“是临风楼么?”颜季明的兴致立刻被勾了起来,“明允兄能否让掌柜的打开当日咱们聚会的那个雅间或者,留有张探花墨宝的那间亦可昨天我就想带着史兄去,掌柜的却推说房间都在一个月前就被定走了!”
这个问题倒难不住王洵,临风楼的大部分股本都是他家所出最受文人墨客们青睐的两个雅间,也完全是他一手造就当下,点头答允,将坐骑丢给小厮王祥,命其头前去准备自己举步与颜季明、史朝义二人同行
那临风楼掌柜听闻东家要摆宴请客,岂敢再推三阻四?当即命伙计们打开了轻易不肯让人进入的二楼雅间,摆出当日李白用过的酒盏,高适握过的筷子,岑参拍过的矮几,崔颢坐过的鹿皮,将一道道风行于长安的珍馐陆续端了上来
颜季明出身书香门第,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每一道菜肴都非常有鉴赏力非但能够自己大快耳颐,捎带着还能以半个主人的姿态,向史朝义介绍一些名菜背后的掌故而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则显然接受不了这种过于精细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面前后只是懒懒的挑上几筷子,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见对方瞳孔灰中透黄,猜到此人必定是汉化的胡儿拍拍手,笑着叫过伙计,“我今天饿了几乎大半日了,这种吃法几时才能吃饱?赶紧让厨房烤只母鹿来,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义闻听,登时眼中就是一亮待几个伙计用铜盘抬着一头半熟的母鹿入内,更是食指大动当即举起酒盏,大笑着说道,“多谢明允老弟对我这个粗人多加照顾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劳烦伙计们了咱们兄弟三个围将过去,自己动手,边吃边聊,岂不是更是痛快!”
“理当如此!”王洵点点头,笑着起身
“焚琴煮鹤!”颜季明白了史朝义一眼,低声抗议却无法以一人之力与其余二人强拗,只好端了酒盏,磨磨蹭蹭地走了过去
长安城内,原本就有很多投降过来的突厥贵胄居住所以厨子们烤鹿烤得极其地道表面上金灿灿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贴着骨头处却能带出新鲜的血津来史朝义年龄看上去比其二人长上几岁,便理所当然做了持刀者先将鹿头前额处的肉切了,摆到盘子里敬给此间主人王洵然后又将鹿背处最细嫩的肉切下一条,笑着送到颜季明面前
这是标准的胡人礼节,王洵和颜季明都约略有些不习惯但同时也都念在史朝义为人豪爽大气的份上,笑着用双手将盘子接了见新老两位朋友如此照顾自己,史朝义愈发感到高兴端起酒盏,引吭高歌,“苍狼子孙,雄鹰为伴四野无际,群山连绵天高万丈,鹰翔其上山立千仞,狼嚎其巅白云遮不住雄鹰的眼睛,青山挡不住苍狼的视线.......”
调子是突厥人的长调,歌词却是翻译成了汉家文字,无论韵脚和意境,都无甚可取之处但听起来却别具一番苍凉滋味,隐隐还透着几分无法折服的骄傲王洵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原汁原味的祝酒歌,不觉将杯中的酒喝了个干干净净见史朝义还没停下来的意思,赶紧又命伙计给自己斟满了一盏,端在手里大口品味
接连喝光了三盏葡萄酒,史朝义才终于把一首祝酒歌给唱完了喜欢王洵喝得痛快,自己也举杯陪了两盏然后用刀子割了一块带着血津的鹿肉,边吃边道:“痛快,今日真是痛快没想到来了长安,还能遇见明允这般豪爽人物此番即便半点赏赐都替安伯父讨不到,也不虚此行了!”
“岂止是不虚此行!”听不得相交多年的好朋友猖狂,颜季明笑着调侃,“你坐在李白写诗的地方,高歌一曲日后凡是到临风楼喝酒的人,提起李白诗,必然也会提起你的歌真是星月辉映,相得益彰!”
“小颜休要戏弄我!”跟颜季明混得已经无法再熟了,史朝义直接唤着对方的姓氏抗议,“我不过是个老粗,怎配跟谪仙相提并论只是觉得跟明允一见投缘,所以拿一首歌来助兴而已待会儿咱们走了,掌柜的估计要命人连洗五遍地,才觉得洗干净了这间屋子里的俗气!”
“那倒不至于!”很欣赏史朝义的坦率,王洵笑着摇头“追究诗之本源,想是古人一时兴起所唱只求唱得痛快,有感而发,直抒胸臆即可,未必非得合辙押韵,也未必非要字字珠玑史兄刚才那一曲,恰恰符合此道”
“有感而发,直抒胸臆!这句话说得好我喜欢!”史朝义毫不客气,立刻全盘接受了王洵的恭维
“呸!”颜季明气得差点没把一口酒全喷在自家衣服上想要出言反驳,却突然发现王洵的话根本无从驳起‘四诗’当中,的确有许多直抒胸臆的经典比如“上邪,我欲与君相知,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类,分明是个女人发的毒誓,粗鄙之处,并不比史朝义刚才唱得长调强上多少(注2)注1:安禄山的父亲为来历不明的西域胡商,母亲为突厥巫女其本名为轧荦山,与亚历山大同音
注2:四诗.《诗经》的四体:《风》﹑《大雅》﹑《小雅》﹑《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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