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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书很少,只有几本薄薄的集子和两部长篇小说。同辈作家大都“著作等腰”了,我却是“著作等脚”。这倒不是因为手懒。吃的就是这碗饭,手懒不是找死吗?说来说去还是因为个人的脾性。
在日常生活中我特别容易轻信,很容易上当,但在写作上我却很少轻信。阎连科先生曾建议我出文集的时候,在文集的封面上标明,这是“一个怀疑主义者的文集”。打个比方,日常生活中有人告诉我公鸡会下蛋,我肯定会说,对,会下蛋,运气好了还会下个双黄蛋。但同样的事情放到小说里,我就要怀疑了。不光公鸡下蛋要怀疑,连母鸡下蛋也要怀疑了。母鸡下蛋?难道是只母鸡都会下蛋,都必须下蛋吗?既然上帝允许有些女人不生孩子,为什么就不允许有些母鸡不下蛋呢?具体到某篇小说,即便已经写了一多半,即便已经画上了句号,我还是会怀疑:这个故事到底有没有意思?故事中的那个家伙真的值得一写吗?这个故事到底有没有人写过?中国人没写过,外国人也没写过吗?你看到了吧,别人是“下笔如有神”,我呢,好像“下笔如有神”,其实“下笔如有鬼”,所谓疑神疑鬼是也。你说,这种情形下,我怎么能够“著作等腰”呢?
但我毕竟还是写下了一百多万字的作品。尽管怀疑主义情绪如同迷雾一般无处不在,但我每天还是要在那迷雾中穿行。帕斯捷尔纳克说,“我写作,因为我有话要说”。他讲得真好。“有话要说”这个伟大的动机,几乎会在每个作家的写字台前闪光。但对这个时代的写作者来说,更重要的可能是要说出自己的话,以自己的方式说出自己要说的话。这很难啊,它需要激情、勇气和学识,也需要作家在想象力、表现力和认知力方面进行严格的自我训练。拦路虎很多啊,每一只拦路虎都可能把你吃掉,吃了以后人家吐不吐骨头你都不会知道。但我还是写下了这么多作品。在午后时分,如果那迷雾尚未散去,它就会延续到深夜甚至黎明。时光漫长,与其等着给拦路虎吃掉,还不如趁着大雾弥漫穿越密林。如果能够侥幸逃生,那当然很好。如果无法逃生,我毕竟也做过逃生的努力,这总比坐以待毙要好一些吧?
所以,我还在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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