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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时,我都没有认真想过,我一直以为他们会放我出去。虽然一个礼拜过去了,又一个礼拜过去了,我还那么以为着。直到最后,我才放弃了克里斯蒂医生会让我走的幻想。因为,如果他相信我在入院时就疯了,那么,在那之后我说过的所有,都只会让他相信我疯得更严重了。更麻烦的是,他坚信我会被他治好,只要他能让我恢复写字,我就能重新记起自己是谁。
“你看了太多文学作品了,”有一次巡房时他说,“这就是你烦恼的根源。但是有时候,我们医生要用以毒攻毒的办法。我的意思是,通过再读文学书来让你恢复。你看,”他给我带来一个纸包裹,里面是一块小黑板和一支粉笔,“你坐下,把黑板放在面前,”他说,“一天下来,你就能写出——注意,是工工整整的!——写出你的名字了。我说的是你的真名。明天,你给我写出你生平的第一部分,然后每天增加一部分。随着书写机能的恢复,你的思考机能也就慢慢恢复了……”
他叫培根护士监督我,拿着粉笔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当然我啥也没写出来。粉笔头最后被我捏成了粉,或者被我手心的汗浸得湿漉漉的。然后,他回来看到空空的小黑板,就皱着眉头摇头。有时斯彼勒护士在他身边,“你怎么一个字都不写?”她会说我,“看看医生们为了治好你,费了多少心。要我说,你这就叫不知好歹。”
他走之后,她就来摇我。我越是哭闹,她越是摇得厉害。她使劲的时候,你会觉得连牙都被她摇松脱了。她会把你摇到要吐——“哟,你抽抽了。”她会对别的护士挤挤眼说,她们就一起哈哈大笑。她们恨这些女病人们。她们恨我。我用自然平常的语气说话时,她们觉得我在嘲笑她们。我知道,她们以为我装疯卖傻,就为了博得克里斯蒂医生的关注。这让女病友们也恨起我来。只有疯疯癫癫的威尔逊小姐时不时地对我好。有一次她看见我对着黑板掉眼泪,就趁培根护士背对着我的时候,跑过来帮我写了我的名字——我的意思是,莫德的名字。她虽然是好心,我还是希望她没这么做,因为克里斯蒂医生回来看见这字,脸上露出了微笑,大声说,“真不错,里弗斯太太!我们成功一半了!”到了第二天,我又只能鬼画桃符,他当然以为我在耍花招。
“不让她吃饭,培根护士,”他板着脸说,“直到她写出来为止。”
于是,我就写这个:苏珊,苏珊,苏珊——我写了五十遍。培根护士打我。斯彼勒护士也打我。克里斯蒂医生摇着他的头。他说我的病比他想象的严重,需要另外一种疗法。他给我喝木馏油——他叫护士们按住我,他把油往我口里灌。他还说要找蚂蝗饲养师,来给我的脑袋放血。然后我们这儿来了一个新病人,她不会正常说话,只会说她自己造出来的叽里咕噜的语言,她说那是蛇语。然后他就把时间全花在了她身上,用针去刺她,在她耳朵后面拍爆纸袋子,用开水烫她——想方设法把她的英语吓回来。
我希望他就这么继续戳她烫她去。木馏油差点呛死我了。我害怕蚂蝗。他不管我,能让我有时间想想我的逃跑计划。我整天想着的还是那事。现在都六月了,我是五月进来的。我还是坚持观察院子的地形,研究各个窗户和门,找出哪些是松动的。每次培根护士拿出钥匙时,我都仔细看着,记住哪把钥匙开什么锁。我发现,如果是走廊和卧室门上的锁,是一把钥匙开全部。如果我能从钥匙链上把那把钥匙偷下来,我就能跑出去了,我很有把握。但是那钥匙链很结实,每个护士都把钥匙看得很紧。培根护士——她还警告过,我是个滑头——是把钥匙看得最紧的。她只是在需要从橱柜拿东西的时候,才会把钥匙交给贝蒂一下,然后立马就收回去,放进口袋里。
每一次看到她放回去,我都感觉无能为力,忍不住气得发抖。太让我难受了,居然偏偏是我!被关进这里,这么长时间,过得这么低贱,失去了我的所有,就因为少了一把小小的钥匙!一把小小的、简单的钥匙!甚至不是一把什么高级钥匙,就一把只有四个齿的小破钥匙,要是有钥匙坯和锉刀,我一眨眼工夫就能仿出一把来。这事儿,我每天都想一百遍。洗脸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在小花园里散步时,坐在活动室里听女病人们嘀咕或掉眼泪时,躺在床上被护士的灯晃着眼睛时,我都在想。如果这个想法是锤子或起子,我早跑出去一万遍了!但其实,这想法更像毒药,我想得太多,都快想吐了。
这像一种迟缓的病痛,不像我刚到这里时,那种让我出汗的尖锐的恐惧。它慢慢地,鬼鬼祟祟地潜伏进来,变成了疯人院生活的一部分——就像墙上的颜色,食物的味道,病人们哭喊的声音,它悄悄在我身上扎下了根,当我察觉时,已经太晚了。我还是对每一个跟我说话的人说,我脑子很清楚很正常,我进疯人院是被搞错了,我不是莫德·里弗斯,应该马上被放出去。但是,我说了太多遍以后,这些话变得软弱无力,就像钱币用久了以后,头像就磨损得模糊不清。最后,有一天,我和一个女人在花园里散步时又说了一遍,她带着怜悯的表情看着我。
“我曾经也跟你想的一样,”她和善地对我说,“但是,你知道吗,我怕你是来了这里之后就疯了。我们这儿的人都有点怪,你看看周围就知道。你看看你自己就知道了。”
她对我微笑——但是,就跟刚才一样,笑容带着点怜悯。她接着往前走,但我停下了。我已经很久,我也不记得多久了,没去想过我在别人眼中是啥模样。克里斯蒂医生不给我们镜子,怕我们打碎了。现在想起来,我上一次从镜子里看自己的脸是在克林姆太太家的时候了——是在克林姆太太那儿吗?——那天莫德让我穿她的蓝色真丝裙子——是蓝色的吗,还是灰色呢?——是她举着小镜子。我用手捂住眼睛。裙子是蓝色的,我肯定。噢,我穿着那个走进疯人院的啊!他们把裙子抢走了——他们也抢走了莫德妈妈的行李袋,还有里面所有的东西——刷子、梳子、内衣、红色毛呢拖鞋——我再也没见过它们了。代替它们的,我低头看看自己,是格子呢裙子和胶鞋,我已经差不多习惯它们了。现在我把它们看了个真真切切,我希望能把它们看得顺眼点儿。值班看管我们的护士闭着眼睛,在太阳下打瞌睡了。她身边是一扇窗户,里面是活动室。屋里暗,窗玻璃就像镜子一样,清楚地映出了外面转圈儿散步的女病人们。其中有一个站住了,手放在脸上。我眨眼她也眨眼。那就是我。
我慢慢地走过去,带着恐惧,仔细打量着自己。
就像刚才那女人说的,我看起来就像一个疯子。我的头发还缝在头顶上,不过线已经松了,头发也七拱八翘了。我的脸色发白,满是青的紫的瘢痕和伤口。我的眼睛肿着——是因为缺乏睡眠吧——眼圈发红。我的脸从未像现在这么尖瘦,脖子细得像麻秆。格子呢裙子套在我身上,像个挂着的洗衣袋,领口露出莫德那只旧手套的脏兮兮的指尖,我还把这东西藏在胸口。你还可以勉强看出,小牛皮上有我的牙齿印。
我看着玻璃,大约看了一分钟。我看着,想起我小时候,那么多次,萨克斯比大娘帮我洗头梳头,使我的头发充满光泽。我想起她怕我着凉,在我上床前先要暖床。我想起她每次都把最嫩最好吃的肉留给我,我长牙齿时她帮我磨牙,常常抚摩我的胳膊和腿,不让它们长歪了。我记得从小到大这么多年里,她把我保护得多严密、多安全。我去布莱尔,本来是想去发财,带回来和她分享。现在财富没有了。莫德把财富偷走了,把她自己的命运给了我。她本来应该来这里。她把我变成了她,她就跑了出去,自由自在了。她看见的每一块镜子——在服装店里试裙子时也好,在戏院里、舞厅里跳舞时也好——她在每一块镜子里看见的她,都是我的反面:俊俏、乐观、骄傲、自由——
我想,我开始愤怒了。然后我看见了自己的眼神和表情,这把我自己都吓着了。我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直到值班护士从瞌睡里醒了,过来戳了我一下。
“好啦,虚荣小姐,”她打了个哈欠说,“我敢说你连脚后跟都要照个够,是不?好吧,咱们就看看。”她把我推回队伍里。我低头走路,眼睛只看着裙子的下摆、我的鞋、走在我前面的女人的鞋。看什么都行,只要别让我抬头看到窗玻璃,看到自己疯了的眼神。
那是在六月尾。也可能再早一些,很难知道准确的日期。在疯人院里,我们连礼拜几都很难搞清——只知道他们要你站在活动室里听克里斯蒂医生祷告,而不是坐在床上的时候,就是礼拜天了,一个礼拜又过去了。也许我应该像犯人一样,每个礼拜天刻一个痕迹什么的。但是,每个礼拜都没有意义,因为每个礼拜开始时我都想着,下礼拜我就会出去了。然后我的记忆也混乱了,有时候好像一个礼拜有两三个礼拜天,有时候又好像没有礼拜天。我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春天变成了夏天,因为日子变长了,阳光变得热辣辣了,房间变得像蒸笼了。
对于当时的热,我记得无比深刻。那种热几乎要让人发疯。房间里的空气就像热汤。待在这种空气里,有一两个女病人活活热死了。当然了,克里斯蒂医生和格雷夫斯医生是医生,他们能把这记录成中风而死,这是我听护士们说的。天气热了,护士们的脾气也跟着暴躁起来。她们抱怨着头痛和出汗,抱怨身上的制服。“为什么我还得穿着羊毛裙子,在这儿照顾你们?”她们把我们推来搡去,“人家坦布里奇疯人院的护士穿的都是府绸——!”
但我们都知道,实际上,没有哪家疯人院要她们,她们也去不了。她们在这儿混日子混得太舒服了。她们整天说女病人们太麻烦,太会耍花招什么的,又互相展示身上的青肿啊什么的,但其实,病人们都被她们下了药搞得有气无力的,谁还能耍什么花招。至于说麻烦,都是护士们想开玩笑自找的。她们的工作是世界上最轻松的了,我们七点钟就被她们赶上了床——给我们吃了安眠药——然后她们就看报纸看小说,烤面包,喝热可可,弄点刺绣,吹口哨,放屁,站在门口隔着走廊跟人大声聊天,她们觉得闷了,甚至直接跑到别的房间去串门,把病人们锁在房间里不管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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