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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李长乐就是个小机灵鬼(第1页)

李长乐从荷包里掏出了1000两银票,递给了纨绔大小姐慕容玉兰。她10万两银子买来的蓝宝石项链,如今被李家大小姐花1000两银子就买走了,她心里怎么会甘心。没过多时,李长乐就和京城第一纨绔大小姐慕容玉兰从包间里走了出来,看见那条价格昂贵的蓝宝石项链,现在居然在李长乐的手中,大家全都傻眼了。这条金光闪闪的蓝宝石项链怎么会在李长乐的手里,莫非这两人是握手言和了,可这个说法又似乎不符合逻辑,这两人向来不对付,又怎么可能会化干戈为玉帛?

李长乐:“这次算你狠。”慕容玉兰咬牙切齿的说完这句话,带着李长茹,和她身边的几个小丫头灰溜溜的离开了琳琅阁。哇噻:“常乐,你怎么这么厉害呀,刚才你和靖远侯的千金进了包厢,怎么现在这条蓝宝石项链就在你手上了呀?按理说不应该呀,靖远侯家的千金慕容玉兰,那可是京城有名的纨绔大小姐,刚才她为了这条漂亮的蓝宝石项链,肯跟你针锋相对,怎么现在她又改变主意了?”赵淑柔在说这话的时候,两眼冒着不灵不灵的小星星。

靖远侯府有的是银两:“这10万两银子对于慕容玉兰来说根本就算不得什么。刚才我和她进了包间,慕容玉兰突然就不喜欢这条蓝宝石项链了,所以就1000两银子卖给了我。”李长乐说完这话,所有在场的人全都难以置信的看着她。是大家耳朵出问题了吗?刚刚李大小姐说什么,她用1000两银子从慕容玉兰那里买了那条价值10万两银子的蓝宝石项链,这怎么可能?那慕容玉兰可是京城有名的纨绔大小姐,她又怎么可能会吃亏?

啊:“那条蓝宝石项链,慕容玉兰可是花了10万两银子才买来的,居然被你用1000两银子就买过来了。”姜暖从小也在京城长大,虽然对京城第一纨绔大小姐,慕容玉兰不是很了解,可也知道这位京城纨绔大小姐,可是从来不会舍得吃亏的。这个嘛:“山人自有妙计。”李长乐这么神秘兮兮的说了一句,大家可更摸不着头脑了。好啦:“至于我如何买到这条蓝宝石项链的,日后回家了再和你们细细讲,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我们还是快些回尚书府吧。”晚上还要去皇宫里吃年夜饭,于是一行人全都坐着马车回尚书府去了。马车行驶了一会儿,落九霄看到旁边有小商贩,在卖媳妇最喜欢吃的糖人,他二话不说,一个潇洒飘逸的动作跳下了马车。落九霄知道李长乐喜欢吃玫瑰糖,于是他就和那小商贩买了两对玫瑰味的糖人。李长乐看到旁边还有卖冰糖葫芦的,于是他让车夫停下了马车,和白幽兰走了过去,又买了两串糖葫芦。她转身看到那个高大挺拔,穿着白袍的少年落九霄,手里居然拿着一些红彤彤的糖人,眼里不由得露出了一丝惊讶。落九霄正想着该如何把糖人递给常乐,否则一会儿回到尚书府,那可就没有机会把唐人给自家媳妇了,万一要是被李尚书逮住,那他可就别想呆在媳妇身边了,刚好现在媳妇出来买冰糖葫芦,现在就把这糖人给她吧。李小姐:“之前在白云部落的时候,你挺喜欢吃那个玫瑰糖的,所以今日在下买了两对玫瑰味的糖人,你不妨尝尝味道如何。”之前落九霄在白云部落一直管她叫媳妇,现在成了她们尚书府的侍卫,改了个称呼,他还有些不习惯了。

你有心了:“这个玫瑰味的糖人我挺喜欢的。”听到自家媳妇说这个糖人好吃,落九霄嘴角的笑容掩都掩饰不住。她是说自己买的糖人好吃,还是说那个唐人本身好吃呀?管他的,只要自家媳妇儿喜欢吃,日后都给她买就是了,何必纠结那么多呢。不过这个玫瑰味唐人虽然很好吃,可是女孩子吃多了很容易发胖的。为了她窈窕的身材着想,还是每个月买一次吧。自家媳妇除了喜欢吃糖人,还喜欢金光闪闪的珠宝。只要她喜欢,日后那些首饰铺子都给她管理好了。一行人回到尚书府,刚好到了用午膳的时间。用过午膳,李长乐就欢欢喜喜的拉着白悠兰,准备换上今日刚买的新衣裳,入宫去吃年夜饭了。

李长乐换上了一身浅紫色的衣裙,头上用了一根简约的白玉簪子,梳了一个看上去得体温婉的发髻。这一身简单的着装,穿在一般人的身上,可能会有些显得寡淡了。李长乐身材高挑,这件很不起眼的紫色衣裙,穿在她身上,却有着一种独特的美。她本来想带上那条金光闪闪的蓝宝石项链,可想着前些日子,失踪了半个月,如果戴上这条项链,会不会显得很招摇?思及此!,李长乐又从脖子上把这条蓝宝石项链摘了下来,放到了柜子里。

等几人都换好新买的衣裙,大家就来到了府门口,坐马车准备进宫了。因为赤云柔现在还身怀六甲,李尚书时代不放心,他就和夫人同坐一辆马车,而李长乐则是和白幽兰坐一辆马车。落九霄,柳天成,白优陈,他们三人同坐一辆马车。本来落九霄作为尚书府邸的一个侍卫,是没有资格跟着一起进宫的,可李尚书觉得这小伙子好歹也救了自家女儿的命,让她去皇宫里长长见识,也不是什么坏事。

马车大约行驶了两刻钟的时间,一行人就来到了宫门口。刚下马车,白幽兰一眼就看到了,这硕大的卫国皇宫。这魏国皇帝的住宅,那可真的是富丽堂皇。两扇古色古香的宫门上,雕刻着栩栩如生的九条龙,再往里面走去,地上铺的全都是清一色的鹅卵石。这魏国的皇宫实在是太大了,起码得有白云部落5倍或者10倍那么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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