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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相遇
我们在最美好的年华里,
别离。
然后,用尽余生的时光,
漫长而执着的
期许着,等待着,
有一天,
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
落桐凋零的秋季里,
再一次的相遇。
白衣少年容颜改。
朱颜少女发如雪。
41是去是留,豆蔻年华最纯的十年暗恋啊,是不是真的药毁在一张包办的婚约上?!
毕业,对于很多大学里的恋人来说,是种煎熬——是留在陌生的城市,和恋人寻一个不知未来的明天?还是回到父母所在的城市,享受他们用毕生心血给自己铺就好的路?
爱情与现实,向来难两全。
若没有破釜沉舟厮守在一座陌生城市的勇气,那只能选择天各一方的分离。校园里的爱情,到最后,败给了时间,也败给了距离。
虽然,不乏有修成正果的大学恋人,但对于更多人来说,大学毕业那年,我们失恋。
很多濒临分别的情侣们,虽有欢颜,但总给人一种抵死相欢的错觉。用胡冬朵的话说,毕业前的校园,哀鸿遍野。
那段日子,胡冬朵披头散发的忙着找工作养活富贵,所有康天桥的约会通通推掉;而我,打算毕生从事自由职业,虽不必为找工作忙碌,但是和很多毕业生一样,为毕业后的去留烦恼着——留在长沙,我可以看到顾朗,可是远离的父母;离开长沙,回到青岛,也就意味着离开了他。
六月一号,儿童节那天,极度烦恼中,我做了一件特别神奇的事情,在经常潜水的天涯社区里极幽怨的发了一个帖子。
那帖子发的可真叫一个呕心沥血,我几乎是挪用了作为一个写字混饭吃的人的全部脑细胞,字字泣血,句句断肠,力争让人看上去忍不住飙泪,连题目都高度模仿“知音体”——“是去是留,豆蔻年华最纯的十年暗恋啊,是不是真的要毁在一张包办的婚约上”。
帖子写得洋洋洒洒几千字,就不赘述,用初中学习到的本领,总结一下“主要内容”就是——
“我十几岁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眉眼清秀的男孩子,那段暗恋的时光,充满了梦幻也盛满了悲伤。
后来,他去了远方。
一别很多年,我居然在大学求学的城市同他意外相逢了,意外的就像小说。此时,他已是一个眉眼冷冽的挺拔的男子了……
可遗憾的是,造化弄人,我无法同大家解释清楚,我竟然在和这个男孩子重逢不久后,嫁给了他人!!而且,暂时没办法离婚,因为和我结婚的男子,婚后不久就出国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场婚姻太过荒唐可笑,我一直都不觉得自己是真的结婚了。
在“婚后”这一年多时间里,我和暗恋的他,一直都如朋友般交往着:喝茶,分享喜欢的音乐,看他笑,看他发呆,一起走在城市的街上,听风吹过,看云飘过,他会给我讲笑话逗我笑,也会在我吃饭的时候为我擦去嘴角的米粒,甚至,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拉住我的手……当然,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我喜欢你”,而我,却依然在等待着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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