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去下一家教堂,我觉得总有没那么麻烦的吧。”
温初笑的像一朵刚开的花,“好呀,姐姐,我们走遍旧金山的教堂,看看牧师们都长什么样吧?”
温初什么也没想,跟着金智恩上车,下车。
走进那个看着比第一家就大上很多倍的教堂时,心里本来是做好的来打卡的准备。
哪想到当那大门打开,与记忆中相比成熟很多又西装革履的胡风笑着给温初戴上婚纱头纱时,温初瞬间眼泪就盈满了眼眶,金智恩骗她。
教堂长凳上坐着头发变黑了的柳二,李恩雅,阿俊,还有沧桑了很多的魏言,穿着西服套装的金爸还有穿红旗袍的金妈。
金智恩贴着温初的耳边开口,“本来租了夏威夷的酒店求婚,谁想到你这么好说话,在飞机上就答应我了。但是酒店定金还是没要回来,可惜了。”
温初抬头看那空旷教堂上不知道几世纪的名家油画,随后对着金智恩站好,“会有人来抢婚吗?”
金智恩低头看温初,随后轻声开口:“所以我偷偷计划的,不要让我的潜在情敌知道,你就被我骗到手了。”
温初点头,“阿姨这红旗袍挺好看的。”
第40章
金智恩也看向坐在第一排的爸爸妈咪,“恩,妈咪说,你母亲去世的早,她会替你母亲看着你在牧师前说我愿意的。”
温初反复深呼吸了几下,“走吗?”她转头问金智恩。
金智恩摇头,“等姐姐一下,姐姐要去前面等你,你要自己走了哦。”
温初浅浅点头,随后拉住胡风的胳膊,“胡风,你帮我爸爸送送我吧?”
胡风眼眶里也蓄满了泪,随后弯起胳膊给温初挎好。“你没看过金智恩发了疯打架子鼓的样子吧?这次结了婚就不要离开她了。”
温初擦了擦自己的眼角,对胡风笑,“姐姐站好了,我们走吧?”
结婚进行曲挺俗的,温初以前是这么觉得的。
当她踏着结婚进行曲走向站得笔直等着她的金智恩时,这曲也太她妈的好听了好吗?
当她走过第一排时,金妈站起来莫名其妙的给她戴了个好重的金项链,那都不能说是项链,看着像是什么原始部落带的图腾样式。在她还要往温初手上套那厚厚的金镯子时,被温初制止住了,“阿姨,姐姐等我呢。”
金妈收回手抹着眼泪点头,“好好,darcy以后就拜托你了。”
温初笑着松开胡风的胳膊,伸出手给金智恩。金智恩一把将她拽上台,她们两个人并排站在牧师身前,等牧师说完词以后,温初回头看了看金智恩的爸爸。
随后转回头,坚定地回答了她在心里设想过几千遍的台词。“yes,ido”
金智恩此刻开始就完完全全属于她了,那么完美的人,完美的家庭,完美的工作,完美的外貌,还有温初最最喜欢的完美的小脾气。
她们没有婚纱,没有交换戒指,好像这样就能显出与众不同出来。
孽徒成了师门团宠 炮灰雄虫靠绿茶追妻[虫族] 万物皆可食[星际] 八零海鲜大王 穿成一只母牛精[七零] 听说我命不久矣 她突然爆红了 反派要抱抱[快穿] 黑月光只想飞升 女配出道即巅峰gl 道侣今天依然没掉马 渣男知青在香江[穿书] 给前任找对象是什么体验 黑莲花攻嫁我为妻后[穿书] 重生之顾府嫡女 [综漫]吞下二十根手指后我重生了 我家师姐道骨仙风[穿书] 嫁给豪门小奶汪 荒野求生直播间[美食] 就要尾巴贴贴
意外触电后,顾诚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会放电的小仓鼠。鼠笼外大白猫虎视眈眈也就罢了,让顾诚觉得最为悲剧的是自己的主人竟然是他准备表白的妹子!没能当上她的男朋友,却变成她的宠物了还有比这更坑鼠的么?本想在不知道怎么变回人前就安安稳稳的做一只小仓鼠好了,但现实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如意。各种意外接连而至,让顾诚的鼠生也开始变得扑朔迷离。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就在顾诚醒来后开始了本书又名女神和鼠有个约会我当萌宠那些年仓鼠大作战新人新书求收藏推荐打赏,您的每一份支持都是一点写书的动力所在。...
吞食残月花的勾陈,在两百年之后重生,他发现大路上的武学已经变得低微。而自己却掌握着无穷的武技,从此走上一条神挡杀人,佛挡杀佛,有妞必泡,有仇必报的无上神寂之路。...
世人皆道,凉国丞相爱极了一人。为了她,他竟夺了自己君王之妻。世人皆言,昭国太子宠极了一人。为了她,他竟颠覆了凉聿二国。可最后,他眼睁睁看着她死在自己面前,而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却是若有来世,愿永不相见。她爱极了他,亦恨极了他。宋清欢觉得自己的人生像开了挂。执行任务身亡,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穿越成了一国帝姬。...
为求打赢官司,她签下一纸契约,成了他名副其实的妻子。他以夫妻之名,步步紧逼,一场无爱的婚姻博弈,她把一颗心输给了秦慕北。秦慕北,S市最负盛名的金牌律师,被誉为最具商业价值的男人。以爱之名,将她推入万劫不复之地。秦慕北,我一定会让你血债血偿!三年后,她作为神秘嘉宾出席他的订婚宴,以袁太太的身份羡煞旁人。他将她抵在墙上,恨不能将她囚禁,江暖心,只要那张契约还在,你一辈子都只能是我秦慕北的女人!他精心布局,为的不过是要她堕入地狱,却不曾想,看到她与另一个男人谈笑风生,那一刻,有一种痛,深入骨髓。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饿死还遭雷劈,还有没有天理啊!她,梵卓蛮,慵懒任性,狡猾多变,邪恶纨绔,乖张暴戾,是梵卓一族最让人头疼的吸血鬼公爵。虽说她是吸血鬼,可是对她来说血就是一种带着死鱼般腥臭味的东西。啊喂,是谁告诉你,血是这个味道的?众吸血鬼怒。她就想不明白了,这么恶心的东西,为什么她的子民们都那么喜欢?一只活了上千年的吸血鬼公爵,因为不吸血而饿死重生回到上古时代,魂魄附身到一只修行千年没有度过九重雷劫的九尾赤狐身上。还好身上还有吸血鬼千年修炼来的功力,才让自己幻化成人形,竟然一睁眼就遭雷劈!他,邪魅妖娆,冷枭嗜血,一张魅惑人心的脸,一袭摄人心魂的红衣。他,就是江湖上让人恨的牙痒痒,却同样是让他们怕的毛骨悚然的邪尊。第一次见她她温顺乖巧,让他意乱。第二次见她她狂妄不羁,让他赞赏。…...
草根包工头意外殒命,重生大隋。古今好大喜功之君,岂有过于隋炀帝者?既然不能阻挠修运河建东都那便尽情享受这一切吧。这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好到手无缚鸡之力之人,也能一展腹黑,逢迎昏君,抱得公主,曲线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