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杖在手天下我有(第1页)

第161章一杖在手,天下我有

我在路边遇到一根法杖,与它签订了契约,它神气地说,你遇到了世上最厉害的法杖。我说,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你怎么证明你是世上最强大的法杖,哼哼,看我的,我要你明白遇见我是你的幸运。

嗖的一声,穿越回古代,街上的百姓都穿着麻衣,只有几个人穿梭其间,看起来是家世显赫的人,他们穿着贵重的丝绸。我挥一挥法杖,在空地上变出一间房屋,一看就是有钱人家住的屋子,巍峨气派。我走进屋子,宽敞豪华让人不敢想象,在现代我还没住这么宽敞的屋子呢。在屋里转了几圈,觉得饿了,挥一挥法杖变出一桌美食,全部用精致的碗碟盛装,有烧鹅、鸡鸭、面饼、汤、豆腐,和春节吃的也差不多,饱餐一顿之后,觉得整天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也没意思。

法杖说,不如我教你如何在这个时代生产吧。说着,变出一个姑娘和一大堆生产工具,种子、锄头等。姑娘说,我教你种田、做饭、织衣。我开始学着翻土、犁地、插秧,出了一身汗,从未干过那么多活的我,开始体会到农民伯伯的辛苦。然后学生火做饭,这个时代没有煤气炉,只能添柴生火,众人拾柴火焰高指的就是这样。刺绣女红是古代大小姐的活,一针一线很精工考究,刚开始时还刺到手,手上全是针眼。

虽然我知道靠着法杖变一变就可以不愁吃喝,但我不想这样,我想靠做衣服赚一些银子钱。法杖说,以你的手工能力还是算吧。我可以变剪刀、针、线、上乘的布料给你,让你不至于太无聊,又能做得好,我欣然点头同意,很快服装店就客似云来,大家都喜欢老板娘的好手艺。

我不知如何采桑,法杖一道白光飞过,我的手就不由自主地动起来,采桑采桑,忙碌了一天的我气喘吁吁的,我说法杖你就不会看着我的体力值么?法杖说,对不起,我忘了给你加体力了。往后我采桑时体力满满,好像有用不完的劲。我对法杖说,这还差不多。

话说,法杖不是西方人的武器么,那就是说西方人最厉害么?才不是呢,最厉害的文化是中国人。但凡是有神话起源的地方就有悠久的历史。

国王坐在高高的宝座上,气势威严地注视着臣民,手握权杖,一杖敲得地动山摇,万民臣服。三千世界的伊始,世界仅有一根法杖变化出万千世界,就像魏无羡的陈情。后来觉得一根棍子太单一,世界需要丰富多彩,就出现了以杖为尊,多种武器并存的世界。世界可以从一到多,也可以从多到一。

数亿年以来,持杖者总是站在最高位,但有的持杖者只是能够换换装、清洁一下卫生,这些只要稍微花费一下人力就可以做到的事,只是有魔法更方便、快捷。

喜欢穿越三千世界后我成了神请大家收藏:()穿越三千世界后我成了神

薅羊毛的末世生活  霸主只是表面柔弱[星际]  被读心后,真假千金联手吃瓜  开局史莱姆,超越诸神!  重生鬣老二:我在草原称王称霸  翡翠衾(NPH 出轨 追妻)  穿成末世女配?不怕我有百亿物资  HP:霍格沃茨之蛇  全民领主,开局召唤历史名将  重生2004:我写字能赚钱  诸天一不小心成了太阳神  锦鲤崽崽三岁半,她爆火娱乐圈!  高冷败类(高 H)  千渊主宰  历史直播:从神奇的太宗们开始  我在大理的那些年  手握空间,团宠喜宝可逆天  穿越七零:我被兵哥哥宠爆了  快穿万人迷:桃花娇艳福禄来  独步沧澜  

热门小说推荐
回到过去变成鼠

回到过去变成鼠

意外触电后,顾诚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会放电的小仓鼠。鼠笼外大白猫虎视眈眈也就罢了,让顾诚觉得最为悲剧的是自己的主人竟然是他准备表白的妹子!没能当上她的男朋友,却变成她的宠物了还有比这更坑鼠的么?本想在不知道怎么变回人前就安安稳稳的做一只小仓鼠好了,但现实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如意。各种意外接连而至,让顾诚的鼠生也开始变得扑朔迷离。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就在顾诚醒来后开始了本书又名女神和鼠有个约会我当萌宠那些年仓鼠大作战新人新书求收藏推荐打赏,您的每一份支持都是一点写书的动力所在。...

神寂

神寂

吞食残月花的勾陈,在两百年之后重生,他发现大路上的武学已经变得低微。而自己却掌握着无穷的武技,从此走上一条神挡杀人,佛挡杀佛,有妞必泡,有仇必报的无上神寂之路。...

盛世权宠

盛世权宠

世人皆道,凉国丞相爱极了一人。为了她,他竟夺了自己君王之妻。世人皆言,昭国太子宠极了一人。为了她,他竟颠覆了凉聿二国。可最后,他眼睁睁看着她死在自己面前,而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却是若有来世,愿永不相见。她爱极了他,亦恨极了他。宋清欢觉得自己的人生像开了挂。执行任务身亡,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穿越成了一国帝姬。...

婚久情深,慕少的妻子

婚久情深,慕少的妻子

为求打赢官司,她签下一纸契约,成了他名副其实的妻子。他以夫妻之名,步步紧逼,一场无爱的婚姻博弈,她把一颗心输给了秦慕北。秦慕北,S市最负盛名的金牌律师,被誉为最具商业价值的男人。以爱之名,将她推入万劫不复之地。秦慕北,我一定会让你血债血偿!三年后,她作为神秘嘉宾出席他的订婚宴,以袁太太的身份羡煞旁人。他将她抵在墙上,恨不能将她囚禁,江暖心,只要那张契约还在,你一辈子都只能是我秦慕北的女人!他精心布局,为的不过是要她堕入地狱,却不曾想,看到她与另一个男人谈笑风生,那一刻,有一种痛,深入骨髓。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邪尊绝宠妖孽妻

邪尊绝宠妖孽妻

饿死还遭雷劈,还有没有天理啊!她,梵卓蛮,慵懒任性,狡猾多变,邪恶纨绔,乖张暴戾,是梵卓一族最让人头疼的吸血鬼公爵。虽说她是吸血鬼,可是对她来说血就是一种带着死鱼般腥臭味的东西。啊喂,是谁告诉你,血是这个味道的?众吸血鬼怒。她就想不明白了,这么恶心的东西,为什么她的子民们都那么喜欢?一只活了上千年的吸血鬼公爵,因为不吸血而饿死重生回到上古时代,魂魄附身到一只修行千年没有度过九重雷劫的九尾赤狐身上。还好身上还有吸血鬼千年修炼来的功力,才让自己幻化成人形,竟然一睁眼就遭雷劈!他,邪魅妖娆,冷枭嗜血,一张魅惑人心的脸,一袭摄人心魂的红衣。他,就是江湖上让人恨的牙痒痒,却同样是让他们怕的毛骨悚然的邪尊。第一次见她她温顺乖巧,让他意乱。第二次见她她狂妄不羁,让他赞赏。…...

窃隋好驸马

窃隋好驸马

草根包工头意外殒命,重生大隋。古今好大喜功之君,岂有过于隋炀帝者?既然不能阻挠修运河建东都那便尽情享受这一切吧。这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好到手无缚鸡之力之人,也能一展腹黑,逢迎昏君,抱得公主,曲线得国!...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