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童秋说,“太贵我可付不起。”
“那完了,我身价还真的挺高。”
霍知行凑到童秋耳边,“估计你应该是付不起,怎么办?”
他说话时有温热的气息扫过童秋的耳朵,那地方是他最敏感的一处,顿时起了鸡皮疙瘩,心里的小鹿再次倒地不起。
但童老师毕竟是童老师,霍警官能撩,他也能装,“童小鹿”已经醉死过去,童老师本人却依旧能拿出一副“今时不同往日,就看看谁比谁更能撩”的架势,一手抓住霍知行的手腕,身子往霍知行那边一靠,凑到对方耳边,带着笑意说:“不好意思啊霍警官,我一个穷酸老师,付不起钱,那不如就用我朋友那十几条丁字裤抵债吧。”
那是丁字裤的事儿吗?
那是穿丁字裤的人的事儿!
两人对视一眼,都明白了童秋这话里面暗示的意思。
霍知行轻咳了一声,笑了笑,没说话,但出租车抵达童秋家小区门口的时候,直接丢下钱,零钱都没用司机找,拉着童秋就回去了。
家里黑咕隆咚的,童秋跟霍知行相拥着进来,干脆没开灯。
以前童秋总是嫌弃霍知行这人无趣,不光是日常生活里无趣,连接吻的时候也一样,慢慢悠悠磨磨蹭蹭寡淡无味,能让人就那么睡过去。
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的霍警官,脱去了学渣的外衣,坦然地当起了学霸来。
“穿的是什么?”
霍知行不怀好意地笑着问他,“怎么没穿你朋友的那个?”
童秋被弄得脸红心跳,耳根都跟着发烫,故意胡扯说:“我朋友的,我哪儿能天天穿。”
霍知行在他耳边低声笑了笑,那笑声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性感。
童秋看着眼前的人,觉得霍警官真是传说中的“行走的荷尔蒙”,那腹肌看得他心尖都跟着发痒。
“你真的让我很意外。”
霍知行突然将人抱起,“搂紧了,别掉下去。”
童秋怕摔。
前天屁股刚开花,昨天摔了个屁墩,今天再摔,他估计自己屁股真的会碎成花瓣。
去卧室的路上,童秋的手紧紧搂着霍知行,紧张地攀着对方,生怕一个不小心掉下去,他的手无意间摸到一处疤痕,下意识地戳了几下。
“疼吗?”
童秋问。
“好几年前的伤了,不疼。”
霍知行说得轻松。
“你以前还真的受了不少伤。”
童秋躺在那里,仔细地打量着霍知行身上的伤疤,“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黑道大哥。”
霍知行站在床边,笑着看他,解开了腰带:“那你嫌弃吗?”
童秋含羞带笑地看着对方,数着他身上伤疤的数量,心疼又骄傲地说:“为什么嫌弃?霍警官知不知道,你这样,特别的性感。”
说完,童秋像是怕对方不相信似的,又补了一句:“我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老板!哪能虐呢!你们怕啥啊!这是个甜文啊!走剧情是走剧情,但虐是不可能虐的!
PS:明天特殊情况,更新会晚些,大概是晚上嗷,啾咪。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开局获得满级力量,力压C罗梅西 没钱 暴君的炮灰男后[穿书] 我有霸总光环[穿书] 每天上班都在穿越 谁主浮沉,乱流年 江封余火对丑眠[娱乐圈] 太行道 辣鸡总裁还我清白![娱乐圈] 燎原 在终末的世界,我将收获美满人生 苏遍修真界 逆袭 网游之三岔口抉择 强制欢宠,清冷总裁对我娇宠无度 1930来的先生 穿成作精后我怼天怼地无所不能 彼此彼此 追声与循途 死神敲了阎王门
意外触电后,顾诚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会放电的小仓鼠。鼠笼外大白猫虎视眈眈也就罢了,让顾诚觉得最为悲剧的是自己的主人竟然是他准备表白的妹子!没能当上她的男朋友,却变成她的宠物了还有比这更坑鼠的么?本想在不知道怎么变回人前就安安稳稳的做一只小仓鼠好了,但现实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如意。各种意外接连而至,让顾诚的鼠生也开始变得扑朔迷离。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就在顾诚醒来后开始了本书又名女神和鼠有个约会我当萌宠那些年仓鼠大作战新人新书求收藏推荐打赏,您的每一份支持都是一点写书的动力所在。...
吞食残月花的勾陈,在两百年之后重生,他发现大路上的武学已经变得低微。而自己却掌握着无穷的武技,从此走上一条神挡杀人,佛挡杀佛,有妞必泡,有仇必报的无上神寂之路。...
世人皆道,凉国丞相爱极了一人。为了她,他竟夺了自己君王之妻。世人皆言,昭国太子宠极了一人。为了她,他竟颠覆了凉聿二国。可最后,他眼睁睁看着她死在自己面前,而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却是若有来世,愿永不相见。她爱极了他,亦恨极了他。宋清欢觉得自己的人生像开了挂。执行任务身亡,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穿越成了一国帝姬。...
为求打赢官司,她签下一纸契约,成了他名副其实的妻子。他以夫妻之名,步步紧逼,一场无爱的婚姻博弈,她把一颗心输给了秦慕北。秦慕北,S市最负盛名的金牌律师,被誉为最具商业价值的男人。以爱之名,将她推入万劫不复之地。秦慕北,我一定会让你血债血偿!三年后,她作为神秘嘉宾出席他的订婚宴,以袁太太的身份羡煞旁人。他将她抵在墙上,恨不能将她囚禁,江暖心,只要那张契约还在,你一辈子都只能是我秦慕北的女人!他精心布局,为的不过是要她堕入地狱,却不曾想,看到她与另一个男人谈笑风生,那一刻,有一种痛,深入骨髓。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饿死还遭雷劈,还有没有天理啊!她,梵卓蛮,慵懒任性,狡猾多变,邪恶纨绔,乖张暴戾,是梵卓一族最让人头疼的吸血鬼公爵。虽说她是吸血鬼,可是对她来说血就是一种带着死鱼般腥臭味的东西。啊喂,是谁告诉你,血是这个味道的?众吸血鬼怒。她就想不明白了,这么恶心的东西,为什么她的子民们都那么喜欢?一只活了上千年的吸血鬼公爵,因为不吸血而饿死重生回到上古时代,魂魄附身到一只修行千年没有度过九重雷劫的九尾赤狐身上。还好身上还有吸血鬼千年修炼来的功力,才让自己幻化成人形,竟然一睁眼就遭雷劈!他,邪魅妖娆,冷枭嗜血,一张魅惑人心的脸,一袭摄人心魂的红衣。他,就是江湖上让人恨的牙痒痒,却同样是让他们怕的毛骨悚然的邪尊。第一次见她她温顺乖巧,让他意乱。第二次见她她狂妄不羁,让他赞赏。…...
草根包工头意外殒命,重生大隋。古今好大喜功之君,岂有过于隋炀帝者?既然不能阻挠修运河建东都那便尽情享受这一切吧。这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好到手无缚鸡之力之人,也能一展腹黑,逢迎昏君,抱得公主,曲线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