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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提剑登门的寒士(第1页)

常山军正式抵达邺城时,义军前线尚未开战。

刘羡向卢志询问原因,结果哭笑不得。原来之所以还没有开战,是因为诸将争功,都要抢着击败禁军,争这个头功。

毕竟这一战是倡义首战,非同小可。若是拿下,说不得,之后就势如破竹,没什么仗好打了。到时候,第一个立功的将领,必然表功前列,封公拜相,青史留名,难道还是空谈呢!因此,众将互不相让,差点闹出个好歹。

最后还是司马颖大手一挥,声称首战即决战。他要派四十八名良将,率八万大军做前锋,同时越过清水河,向禁军发动猛攻。而他则率八万大军作为后继,尾随而至。到时候,谁有能谁无能,谁立功谁身死,都凭自己本事。

如此一来,作战所需要的物资远超预期,卢志正忙着将邺城武库的弓矢粮秣都送上去。预计决战的时间,大概在六日之后。

刘羡听到这个布置,不禁啼笑皆非,对卢志道:“子道,自古以来,还未听说有如此作战的。八万大军一齐渡河,怎么指挥?他照顾得过来吗?战场上没有秩序,岂不是处处是破绽?成都王殿下莫不是昏了头,以为打仗是游戏吧?”

卢志其实也并不认同这个做法,但他现在不在前线,还抱有侥幸,苦笑道:“是这样,但这就是联军之害啊,不是成都王殿下能够决定的。好在对面也来了个臭棋篓子,算是棋逢对手吧!”

棋逢对手?刘羡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敌军将领的信息已经弄明了。这次孙秀派来汲郡的禁军统帅,是他儿子孙会,再以士猗、许超为副帅辅佐,共同统领三万禁军。

在孙秀掌权之前,孙会是靠着他父亲关系,在城西西市里坑骗富家子弟的无赖。他长得又跟孙秀一般丑陋,从来没听说过有什么才能。结果孙秀掌权后,鸡犬升天。这个二十岁的小子,先是娶了朝中的河东公主,当了驸马都尉。眼下干脆成了使持节的三品督军,负责抵抗征北军司。

真是匪夷所思的用人啊!孙秀疯了?这样的小子也能当元帅?刘羡啼笑之余,在心中感叹:卢志评价得还真是恰如其分,至少从资历和才能上来看,孙秀和司马颖还真是一对绝妙的对手。

且让他们斗吧,只是可怜了前线的两军将士。

相比在河北的斗争,刘羡反而更在意河南的情况,齐王那边到底是做如何打算呢?他既然有三十万大军,却要面对帝国的第一名将孟观,诸多洛阳险要也是要攻克的目标,他能够取胜吗?

根据司马乂和卢志在河南搜集的情报,齐王司马冏大军已经开进到颍川郡的颍阴,而孙秀已经派出了四路军队来应对司马冏:

上军将军孙辅、折冲将军李严帅禁军七千占据延寿关;

征虏将军张泓、左军将军蔡璜、前军将军闾和帅禁军七千占据鄂阪关;

镇军将军司马雅、扬威将军莫原帅禁军八千占据成皋关;

京兆王司马馥、广平王司马虔帅禁军八千在巩县作为援军,视情况随时进行援助。

再加上原本就在南阳宛城驻军的孟观,麾下有三万新募军队以及三千上谷营。这五路军队约有七万大军,呈月弧形占据山险要塞,阻挡在司马冏面前。而洛阳城内,大概还有三万禁军,随时可以为前线增兵。

虽不知是谁的建议,但孙秀在河南的防御阵型还是非常合理的。刘羡等人研究形势,认为短时间内,司马冏恐怕很难正面突破,恐怕要形成僵局了。

这天刘羡正在与李盛在军营中推演战局变化,突然营外一名令兵大声来报。

帅帐是军营中心,百步之内,非令不得入,非紧急军情不得扰。刘羡闻报一惊,先放下手中地图,唤门外令兵进来。

“启禀元帅,营门外来了一个白衣文士,他提剑高呼,自称是元帅故旧,有绝密救命之事要通报元帅。”

刘羡一时莫名其妙,厉声道:“你不知道军法吗?没有上级的军令,怎敢用这种小事来打扰主帅?是不是收了贿赂!”

来人肯定不是刘羡故旧,刘羡在关西、河东的故旧,肯定是有信物的,不会采用这种冒昧的方式。如果是洛阳的故旧,肯定是贵族名士,又何必不报姓名呢?

在自广平郡一路走来,刘羡对这种套路已经有些熟悉了,八成是什么寒士想要借此推销自己,故作惊人之语罢了。因此特地下有军令,营外来人,只要不是邺城官员,他一概不见。

刘羡平日温文尔雅,除去恶劣事件和整训军纪外,待人非常和悦。令兵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又觉得刘羡爱兵如子,因此怀有一定侥幸。此时见刘羡骤然发火,神情不悦,顿时吓得面如土色,伏地不起,对刘羡道:

“元帅恕罪!在下本不敢传,实在是那来人拔了剑说,要么我传令,要么他就杀了我!亦或者是我杀了他!只有这三种选项,否则他绝不离开,我看他都这样赌命了,也不似一般人,我哪敢不从呢?”

刘羡注视此人片刻,见他神色不似作伪,心想:莫非真是我的故旧?不然怎么如此不顾性命呢?可不应该啊?他为什么不报名号呢?

沉思片刻后,刘羡道:“既如此,那不算你的错,就让他进来吧!”

这么说着的时候,刘羡又令门外的卫士拔刀在营前列阵,他们全副武装,露出森森寒刃,军容甚是庄严肃穆,常人见了,往往觉得胸口压了一块大石,不得不躲闪而走。

但此时,一名白衣文士从官道上信步走来。面对凶神恶煞的甲士,他面不改色,右手洒脱地搭在剑柄上,看上去毫不惧怕,颇有一番卓尔不群的气度。

可刘羡仔细打量他,很快确定了一件事:自己并不认识他。

这人略大刘羡几岁,面容清瘦,眉眼端正,须髯雅致,身上的白袍略显破旧,可并不潦倒。在将士面前,他不慌不忙,顾盼左右,一一打量过后,这才长拜行礼,用从容不迫的语调说道:

“在下中丘张宾张孟孙,见过刘府君。”

原来是中丘人,刘羡此时端坐在主席上,沉默地看了一旁的李盛一眼,李盛心领神会,立刻起身呵斥道:“见到我家主公,白衣怎敢不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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