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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动了动,随后我们几人没有犹豫,一到巷子口便钻了进去,果不其然,触目可及的是三条岔路,巷子不大,可以说是很窄,只能三人并行,借着周围的灯光和月色,倒也能看的清楚,前方不远处便是岔路,然而我们几人刚跑到岔路口,混混们也鱼贯而入,大声叫嚷着,骂着操尼玛,停下。
我一马当先拐进左边那个岔口之后,陈子豪,马少华,陈子豪他们也相继跟着我拐进左边的巷子。
巷子的确很杂乱,四人跟着我七拐八拐,逐渐与那群混混拉开了些许距离,我心里正开心了,但紧接着,我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我们几人再次拐进一个岔路时,发现了一个很残酷的问题,我们居然进入了一个死胡同,胡同最深处被一堵足有三米高的墙壁给封死了去路。
“操,哪个孙子干这么缺德的事。”我心中大骂,刚想退出去往回跑,却见那群混混已经拐了进来,将出路完全封死了,不多时就要拐到胡同里来了,来不及多想,我猛地一个加速,借着身体前冲的惯性在墙壁上一个借力,双掌攀上了围墙的顶端,双臂陡然用力,身体噌的一下爬上了墙壁的顶端。
现在对于我来说,徒手爬上高三米的墙只是轻而易举而已,只是我担心卷毛,马坤他们上不去。
我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陈子豪,陈浩南他们看着站在墙壁上的我,眼中也是闪过一丝异色,心里估计也想着我不会是要扔下他们一个人逃跑吧?他不会这么无耻吧?
陈浩南,陈子豪,马少华他们也错愕的看着我,旋即面面相觑起来,气氛登时陷入了难言的压抑。
在几人惊诧的目光中,我毅然跳了下去,不过却并非往外面跳,而是回到了死胡同,我俯下身,淡淡的冲身后的陈子豪他们说,“后面是一个普通的居民区,快点,踩着我的背翻过去。”
等了片刻,见没有丝毫动静,回头一看才现六个人呆若木鸡的站在原地,黑夜中,看不见他们的表情,但我却隐约看到他们身体微微颤动了一下,莫名其妙的撇了撇嘴,我大声吼道:“都他妈愣什么愣,不想死在这里就快点翻过去,时间不等人啊,一会那群人就追上来了。”
听到我这话,马坤和卷毛倒是还好,毕竟他们之前就和我相处过,知道我的为人。这会感动的是陈子豪,陈浩南,马少华,还有肥猫他们四人,他们四人相视,旋即哈哈大笑起来,没有人说话,此时此刻,不需要任何奢华的言语。陈子豪跑到我身旁,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没有犹豫,直接踩上我的背,一个飞身,轻松的跃上了墙壁顶端,旋即卷毛,陈子豪他们也相继踏着我的背,成功的翻上了墙顶。
其实这对他们来说或许真的有些感动,但对我来说只是举手之劳罢了,因为我完全可以承受他们的重量。而且我本身也在道上混了两年,知道在社会上混,最重要的就是兄弟。
没错,什么帮会,手段,一切的一切,最终都是两个字,兄弟。没有兄弟,你就算是有飞天一样的武功,也别想当老大,因为没人愿意跟你。没错,就像在古惑仔电影里说过的一句话,出来混,钱不重要,女人不重要,兄弟最重要。
不过,当时我也没想到,这会我这个无意间的举动,却是换来了几个生死与共,肝胆相照,甘愿为他挡刀的兄弟,即使被整个黑道追杀,及时与所有人为敌,他们依然陪伴在他身旁,所以很多时候,一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情,其实才是真正值得去做的事情。
经过这么长时间在江湖上混,我的身体素质早就超越一般人了,即使被六个人踩踏过去,也只是感到背部有些酸痛而已。然而正当我退后几步,也要越过墙壁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一阵嘈杂的叫嚷声,赫然是那群混混赶来了,看见我之后,那些人仿佛都被我强了全家女性一样,红着眼喊着,举着刀就朝我冲了过来,趁着我没有回身之际,那一把把西瓜刀已经重重的劈来。
“浩哥,小心身后。”看到情况,最后一个翻到墙上的卷毛大声疾呼,心脏猛地揪了起来。
我察觉到身后的异状,但此时这种情况,回头查看是很愚蠢的行为,因为那样只会看见一把刀在自己身上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而已。因为我知道身后是什么情况,一回头就是数十把明晃晃的西瓜刀,这即使是我看到了也会惊出一声冷汗,到时候我就根本无法发挥我的实力了。
我心中思绪电转,然后我头也不回,就地一个鲤鱼打滚,一把西瓜刀带着一串让人心颤的寒光擦着我的身躯砍下,在地上冒出一串璀璨的火花。
我额头溢出一丝冷汗,果然啊,老子在危机时刻,精准的判断力救了老子一命。如果刚才我要是回一下头,恐怕现在我就要躺下了。因为那时候根本来不及反应了,还好老子看都没看就作出了反应。
我一个翻滚,刚好滚到墙壁边,这时候我无意中摸到一个粗壮的物体,好像是一根木棍。这时候情况危急,我也不管是什么东西了,能用来打架就好。我顾不得那许多,抡起手中的木棍便朝冲过来的混混的腿上扫去,冲的最快的几个混混当即被扫中小腿,惨叫着摔倒在地上,捂着小腿出一阵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哀嚎。
这时候我看了看手里,还真的是木棍,木棍长一米多,足有成年人的小腿那般粗壮,所谓一寸长一寸强。虽然我身上还带着匕首,可是匕首虽然攻击力极强,但长度却不够,不适合群战,所以我刚才并没有拿出匕首,而是将木棍抡的虎虎生风,但对方的混混手中的西瓜刀好像更有威力,我手中的木棍没两下便被削的坑坑洼洼,随时有折断的可能性。
而且这时候我是被卡在胡同口,就算我再能打,拖一会体力不支了,我肯定也会倒下。
此时不宜恋战,我心里立即打定主意,突兀的转身朝围墙跑去,转身时猛地将手中木棍朝混混们扔去,死胡同不过三四米宽,几十个人挤在一起,闭着眼睛都能砸中几个人,然而这也只稍稍阻缓了混混的追击势头,等我奔到墙壁前时,一个混混也追击到我身后,西瓜刀抡了一个华丽的弧度,朝着我的后背劈了下去。
我已经没有别的选择,此时已被逼到死角,硬拼几十多个拿着砍刀的混混实在和找死没什么区别,只能孤注一掷,拼着被砍几刀的危险也要翻过墙壁。
对身后混混的攻击不管不顾,我霍的腾身跃起,在墙壁一米处猛一借力,身体再次上升,双手迅疾一伸,攀住了墙壁顶端,然而这时身后那名混混的刀已然砍到我的背心处,我斜眼看见,脸色微微一变,在所有人都以为这一刀必然可以砍中我的时候,我手上猛的一用力。
接着,吊着在墙壁上的我双手迅疾一个交替,竟是靠着双臂的移动在墙壁上翻了一个身,旋即双腿霍然伸出,死死的夹住了混混手中劈砍过来的西瓜刀,那混混还未来得及抽离,我便提前踹出一脚,正中他的面门。
借着那人脸上的反弹力和双臂的力量,我有惊无险的翻身跃上了墙壁。
几十个混混愕然的站在原地,呆呆的看着已经翻到墙上的我。神色上和眼神中都透露着一个信息,惊愕。
直到我们消失在墙壁上,那些混混们才回过神来,紧接着便发出一声声惊呼。
“卧槽,这尼玛神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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