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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页)

自己所用?”

老者的惊讶,是有原因的。

在大多数细胞中,线粒体均匀地分布在细胞质内部。但是在某些细胞里,线粒体的分布并不均一。它们聚集的部分没有恒常固定的概念。但是不管怎么样,任何细胞必须有能量的供给才会有活性。线粒体就是细胞中制造能量的器官。科学界也给线粒体起了一个别名叫做“POWERHOUSE”,即细胞的发电厂。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一辆汽车,必须依靠汽油的才能正常行驶。从这个意义上看,汽油就是汽车的能量供应体。试想一下:在正常情况下,缺少油料的汽车,根本就是一堆没用的废铁。可是如果汽车能够自由操纵油料,使之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进行能量供应。那么,这样的车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人体细胞的繁衍,总是在死亡与分裂中,往复着生命的循环过程。人类的生老病死,必须接受细胞的控制。主宰细胞命运的,却是小到必须用精密显微镜头才能看清楚的线粒体。如果用相互证明法则为依据,得出的最终结论就是————人类的命运,正是操纵在小小的线粒体手里。

可以想象,当看到这行提示文字的时候,老者的内心,是何等的震撼。

提供能量的线粒体操纵了细胞,细胞是构成|人体的基本形成单位。换句话说————线粒体直接控制了人类的一切。

按照正常的生物概念,没有自我意识的线粒体,永远都是无智慧细胞的能量供应体。然而,雷震却偏偏是个特例。他的细胞与线粒体结合程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之多。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他的身上,细胞与能量供给者之间,产生了某种极其微妙的关系呢?

望着屏幕前闪烁的电子血样表格,老者脸上阴晴不定。从来都只相信数字与证据的他,第一次在事实面前犹豫了。

他并非不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一切。而是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不错,线粒体的存在对于人类至关重要。然而,这种神秘的小东西如果当真能够与细胞完美结合,进化出智慧……那么,人类的未来,又会是怎样的呢?

发生在雷震身上的变异,虽然只是个体现象。但是综观地球文明的历史,哪一次巨大的变革,不是以简单的蝴蝶煽动翅膀开始,最终演变成席卷一切的可怕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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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这只是我错误的分析吧!毕竟,百分之九十的结合程度,实在说明不了任何问题。”良久,老者终于搜肠刮肚找到一条为自己辨解的理由:“还是先测试一下看看,变异后的细胞,是否真有想象中那么强大的威力……”

随着满是骨节与皱纹干枯手指的重重按下。宇宙中,月球背面的一座环形山口,突然冒出一团直径约莫数十米的陨石块。毫无预兆地朝着地球径直飞来。临近大气层几秒钟前,陨石表面突然分散出无数的裂纹。很快,数十个大大小小形状不一的碎片,当即布满了整个天空。它们仿佛是一群充满死亡气息的太空怪客,悄然隐密地掉落在地球上的指定范围。

陨石撞击地球这种事情,每天都有发生。只要石块自身体积不是太大,地面监控人员对其根本不会有所注意。毕竟,拥有厚厚大气层保护的地球,会在这些讨厌的家伙坠落前,就用摩擦产生的剧烈高温,将之彻底焚尽。

只不过,联邦地面观测站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古怪的陨石碎片底部,都有着一个小小的反推进装置。依靠它的存在,太空碎片最终得以在适当的速度牵引下,安全、完整的顺利抵达地球。而它们的最终目的地,仍然还是被无数活尸占据、徘徊的死亡之城————昆明。

联邦快速反应部队的空投营地上,神情黯然的林钟,仍旧拿着一瓶高度白酒朝自己嘴里猛灌。那种牛饮般的速度,简直令人怀疑,瓶子里装得究竟是否酒精饮料?还是普普通通的清水?

自从抵达营地之后,除了酒,他没有吃过任何东西。

“哐啷————”

清脆的金属撞击声中,雷震把一听加热后的午餐肉罐头,重重放在林钟身前的水泥地面上,面无表情地看了看他:“吃点这个。酒,不能当饭。”

第十八节(下)细胞

“谢谢!”林钟的回答,仍旧那么有气无力。他甚至连头也没有回过一下。

“说说你的儿子吧!”使劲儿用匕首扎穿一盒罐头,雷震毫不在意地附身坐下。淡淡地问道:“他是怎么死的?”

这句简单的话语,使得林钟听了,浑身仿佛电击一般,猛然颤抖起来。

“儿子……儿子……呜呜……爸爸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啊————”

按照地球联邦的人均收入标准来看,林钟无疑属于非常有钱的富豪阶层。

有钱人的日子。舒坦、快活、肆无忌惮。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非正常”的事情,完全可以用钞票摆平。

第一眼看到黄以珊的时候,林钟忽然觉得:花天酒地玩了四十多年,头一次发现,自己是该成个家了。

如果不是父亲患病在床,急需一大笔医药费救命。心高气傲的黄以珊,绝对不会接受林钟的资助。更不会在母亲的劝说下,违心地接受对方的邀请,第一次与陌生男子共进晚餐。

黄以珊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林钟。在她看来,这个胖得跟猪一样,满脑肥肠的家伙,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暴发户。除了钱、肉、酒之外,他的思维概念没有丝毫艺术性可言。更不可能与自己谈及什么高深的知识,令人心醉神望的高雅音乐、油画……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如此的奇妙。尽管林钟长得极胖,看起来也的确和一头贪婪的蠢猪没什么区别。可他有钱,还不是一般的有钱。花花绿绿的钞票,多到令人发疯,令人心颤。

黄以珊长得很漂亮。除了知识与修养,这也是她最值得自傲的资本。遗憾的是,脸蛋长的光鲜,不能当饭吃。更不能从死神手里救回老父的命。

人死了,留下的,只有一大笔天文数字的恐怖债务。等待孤苦无助的黄家母女偿还。无奈之下,黄母只得哀求女儿嫁给林钟。毕竟,这个胖子虽然长相一般,良心倒也不错。单单看在白白为黄父支付巨额医药费用的份上。女儿嫁给他,多少也算变相的报答吧!

婚礼操办的无比风光。为了取悦这名让自己喜欢得发疯的女人。林钟将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得无比周全。所花的金钱,更是多到令人叹为观止。就在这天,用最昂贵婚纱与钻戒装饰起来的黄以珊,成为了所有男士惊艳,所有女人嫉妒的焦点。

新婚第一夜,林钟只觉得,自己是个上了大当的白痴加傻瓜。因为,外表清丽脱俗的黄以珊,竟然不是Chu女。

爱情,总会使心冷如钢的硬汉变得无比温柔。林钟也不例外。尽管事实与想象中的差距甚远,但他仍旧觉得自己很幸福。尽管黄以珊很多时候,都以无比厌恶的话语表示拒绝同房。他同样觉得这是对妻子必要的生理保护。尽管偶尔才有一亲芳泽的机会,黄以珊在床上的表现却麻木得像具尸体。但是林钟却对她依旧关怀备至,呵护有加……直至有一天,黄以珊终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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