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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消愁酒营销(第1页)

“好诗,果然是好诗!”

程咬金虽然不是很明白,但看李世民一脸没见过世面的表情,果断出言附和。

对此,陈珏显得很淡定。

若他真能写出这等诗作,那肯定得出去装一波。但作为一个文抄公,还是低调一些好,这首诗拿出来可是有用处的。

李世民没理程咬金,他目光灼灼,好奇道:

“陈珏,这首诗叫什么名字?”

这个问题令陈珏陷入思索。

情境、时间、人物皆有不同,肯定不能用以前的名字了,那该叫什么呢?

这时候,李世民毛遂自荐道:

“若是尚未取名的话,孤倒是有个想法,不如就叫做《赠李秦》吧!”

听得此言,陈珏神色古怪的看着李世民。

若是他没有记错的话,庄口那块匾上的落款,写的就是李秦二字。

老李这脸皮也太厚了!

平常蹭吃蹭喝就算了,现在连一首诗都不放过。但对于陈珏而言,这确实只是一首诗而已,倒是无需过于计较这些。

因为在他脑海中,存着一本唐诗……

好歹是咱的岳父,如果这点面子都不给,确实说不过去,是以陈珏道:

“也好,老李你高兴就行。”

程咬金有些迷糊,读书人就是麻烦,连个名字都要纠结,他现在想的是,这首诗对推广消愁酒,究竟能发挥怎样效果?

听得陈珏之言,李世民有些自得。

虽然李秦是他的化名,但其本身便有寓意,不就代表了曾经的秦王吗?

以李世民的身份,其实无需在意这点虚名。但大鱼大肉吃多了,总得整点清淡的,在一首传世名作上加上自己的痕迹。

岂不美哉?

往后那些读书人念诵此诗,怕不是都要羡慕嫉妒恨,酸里酸气道:

“这李秦是什么人,何德何能得赠此诗!”

想想就得劲。

这些都是次要的,陈珏看向程咬金,按照自己先前想法,意味深长道:

“长安城是大唐最繁华的城池,也是文人墨客最多的城市。既然如此,老程你要做的,就是想办法将此诗传遍长安城。

一般人没文化不要紧,只要那些书生能懂就行。世人皆有附庸风雅的想法,只要读书人中闻名,用不了多久便能传遍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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