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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哒!
今年,我学会了使用这个词。随之而来,是在我的微博里,经常有粉丝半夜发来灵异图片,长发掩面加剪刀手的贞子,躲在床底下扮小苹果的咒怨男孩,吃干拌面的美版行尸走肉……其中一只,似是真鬼。
中秋夜,一伙朋友邀我参加个小型读书会。三层楼的老洋房,楼下是间餐厅,楼上却已空关多年。刚爬上楼梯,就隐隐感到某种不对,顶楼堆满杂物,不知何故被打扫出一块空地,墙角与地板上有许多奇怪标记。蒙着厚厚灰尘的天窗,只能看到一方模糊的圆月。小伙伴们百般催促下,我朗诵了小说里的一段话——
1995年6月19日,我死了。
词典里说死亡是相对于生命体存在的一种生命现象,即维持一个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学功能的永久终止。导致死亡的现象有:衰老、被捕食、营养不良、疾病、自杀、被杀以及意外事故,或者受伤。所有已知的生物都不可避免要经历死亡。
人死以后的物质遗骸,通常被称为尸体。
科学家说每个人在死亡瞬间,都可能有濒死体验,比如穿越一条散发着白光的隧道,感觉灵魂飘浮到天花板,俯瞰躺在床上自己的尸体,或者看到这辈子死去的亲人,以及生命中所有的细节一一回放。
乃至见到基督、佛祖、大仙、哆啦A梦……
至于——死后的世界是什么?
电冰箱的冷藏室般冰冷?微波炉的高火般炽热?还是星球大战里的外星般荒凉?抑或阿凡提口中的天国花园?
当我还住在地下室,向老爷爷要过一套白话本的《聊斋志异》,我对那些故事深信不疑——死后可转世投胎重新做人,大奸大恶之徒则要在十八层地狱中遭受各种酷刑,悲惨的冤魂不散就只能沦落为聂小倩了……上中学以后,政治课上学了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才让我确信所谓的转世轮回,全属鬼扯淡的无稽之谈。
我们死后,就什么都没有了——真的是这样吗?
十六岁,有次在操场上疯玩,一块玻璃从天而降,在我跟前砸得粉碎,几片碎玻璃扎进腿里。如果再快一秒钟,或者玻璃偏几厘米,就会在我脑袋上敲个大洞,要么当场一命呜呼,要么变成植物人。虽然只是轻微外伤,我却莫名其妙地上吐下泻,躺在医院里大病一场,每夜被各种噩梦惊醒,不是遭人用刀割断喉咙,就是过马路时被卡车撞飞,或是从楼顶失足坠落……
我是多么惧怕死亡啊,你也是。
1995年6月19日,星期一,深夜十点。
我死于谋杀。
当我念完,墙上的一口破钟掉下,紧接着灯全灭了。
黑暗屋子里有人尖叫,还有女生大喊是谁摸了我的耳朵。有人说这栋楼是传说中的鬼宅,大家乱作一团,我被挤到楼下,仓皇结束此次中秋月圆读书会。
这天深夜,打开微博,在未关注人私信这一栏,每天都有几十上百条,很抱歉我无法每条阅读与回复,其中有条这样写——“今晚,吓着你了吧?中秋快乐!萌萌哒!”
下面跟着一张照片,竟是今晚的读书会,我朗诵自己小说的照片,非常模糊,角度特别,从斜上方拍下来,似乎隐蔽在房梁的角落里,那是蝙蝠或老鼠的视角吧?
这个微博帐号叫“一只萌萌哒的鬼”,头像是海贼王的路飞,性别女,地区上海。
她关注了我,是我的粉。不过,今晚是私人朋友聚会,她是怎么混进来的?又是怎么爬到屋顶上偷拍的呢?
查看她的所有微博,最近一条更新,却是去年十月,只有一句话——
“喜欢上一个人,怎么办?”
上百条评论转发,大多点着蜡烛,“天堂一路走好”“同学们都很想念你”“天堂里没有变态来来往往”“逝者如斯夫”“警察叔叔请尽快找到凶杀吧!”……
我的手一抖,这个,真的是死人吗?被谋杀的?
其他微博,多是吃喝玩乐内容,飘满红油与各种货色的火锅照片,在卡拉OK里的几个少女背影,密室逃脱与鬼屋的大门口,我完全叫不出名字的韩国明星,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搞基漫画,转发火影忍者与海贼王的信息,还有转发评论我的新书上市。
但我没看到她的照片。
通过一个人的微博,看到她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一种偷窥。
但她也在偷窥着我?
是我自己作死,我居然关注了她:一只萌萌哒的鬼。
你们知道,我有个表哥叫叶萧,他是警官,并告诉我——确实有个少女,在本市读高中,在一年前遇害,至今凶手逍遥法外。
案发地点,就是中秋读书会的老洋房。当时,一楼餐厅的客人投诉闻到异味,厨师上楼发现许多尸块(以下删去一百四十九字)。警方通过DNA鉴定,以及现场遗留的衣物,才确认了身份。更多的信息,叶萧不能再告诉我了,包括警方所掌握的破案线索。
我决定重访凶杀现场。
先去楼下餐厅打听。午休的服务员悄悄说,楼上确实闹鬼,而且是只很猛很猛的鬼。餐厅老板为了挽回生意,用尽各种方法,道士和尚联袂出击啊,塔罗女巫啊,泰国佛牌啊,仁波切弟子啊,甚至请了一个古曼童,结果全被这只猛鬼吓跑啦。
听到手机微博的提醒,有好友发来私信:“谢谢你来看我”。
私信来自“一只萌萌哒的鬼”。
她在看着我?
抬头看天花板,服务员趁我不备,脚底抹油,溜了。
虽很恐惧,却装作愤怒,我回了条私信:“你是谁?盗取了死者的微博密码?你是她的同学吗?或者,你就是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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