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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娥顿时来了精神,“陛下,以后你来北秀容玩吧,我带你看好多有趣的东西。我们草原可好玩呢,还有各种热闹的节日,全草原的人都一起庆祝。”
元诩听得一脸神往,脱口道,“朕以后真的可以来玩吗?”
英娥拼命点头,“当然可以啊!对了,草原上打猎可有意思了,我爹他……”
清晨的阳光穿透重重宫阙,洒落在侃侃而谈的女孩身上,将她的脸颊映衬地如明珠般美好,男孩一眨不眨地看着她,不知不觉嘴角露出了一丝连他自己也没察觉到的笑容。
太后寿辰到来的这一天,阳光明媚天气晴好。浅金色的阳光透过绵延伸展的霞云照在各色琉璃瓦上,闪耀着炫目耀眼的光芒。御花园里繁花似锦,草木葱茏。皇宫里鼓乐齐鸣,装饰华美。宴请群臣的明光殿里,即使白昼也是灯火辉煌,各色佳肴美酒香味四溢。
参加寿宴的不仅有朝廷重臣,贵族宗室,还有不少从西北边疆风尘仆仆而来的少数民族部落首领。在筵席上,英娥终于见到了自己的母亲北乡公主,并得以和母亲坐在一席,同一席的还有堂哥尔朱兆。尔朱兆不忘低声追问她有没有受委屈,得知一切无恙才放下心来。
胡太后的寿宴由专门的祝官主持,先由皇帝元诩向太后祝寿,因皇帝还没有成婚,所以接下来是先帝的妃嫔祝寿,接着就是公卿宗室和少数民族首领。当听到清河王的名号时,英娥不免多留意了几分。那果然是个姿容出众的俊雅贵公子,明珠生晕,美玉莹光,宗室贵族中竟是无一人能及。清河王不但亲自写了褒扬太后功德的祝词,还亲自唱了祝寿歌。
想到那晚自己所听到的,英娥的眼神中又多了几分好奇。她下意识地偷偷看了一眼元诩,只见元诩正注视着清河王,那目光是前所未有的冰冷,甚至还隐约带着憎恶厌恨。就在这时,只听宫人高唱道,“彭城王元勰偕三子前来为太后贺寿。”
话音刚落,只见一穿着朱色织锦大袖衣的中年男子走上殿来,跟随在他身后是三位着锦服的少年。当英娥看清最后一位少年的容貌时,顿时瞪大了眼睛----那不是彦达吗?
他身着织锦浅蓝色大袖衫,面容有着鲜卑人特有的白皙,如白玉般莹润洁雅,深蓝色双眼折射出璀璨的星光月影,天地间的光华仿佛都集中在他身上,就像是从鲜卑壁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假以时日,恐怕就连清河王都要退避他的光芒。
仿佛是感觉道了英娥的注视,彦达极快抬头看了她一眼,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英娥忍不住小声问道,“阿娘,您知道那个穿蓝衣的是谁吗?”
公主笑了笑,“那是彭城王的第三子元子攸,字彦达,自幼进宫做了陛下的伴读,和陛下的关系十分亲密,宜臣宜友。”
英娥微愣,想起之前皇帝对待彦达的态度好像是格外随意。这两人从小在宫里一起长大,难怪呢。
宴会在歌舞表演中热闹地进行,除了宫庭音乐舞蹈,少数民族部落也带来了各有风情的表演,其中以龟兹的乐舞为最。太后今日心情大好,索性也当庭高歌,众臣子纷纷高声和歌,将宴会的气氛推上了一个高潮。
寿宴结束之后,元玥就向胡太后提出辞行。出乎她的意料,太后虽好似面有不舍,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离开洛阳的那一天,英娥心情极为雀跃。倒是尔朱兆,因发现了她肩上的咬伤而心疼不已。
英娥倒并不以为然,身手敏捷地跳上了马车,笑道,“阿兆哥哥,快点上来吧。”
尔朱兆正要上车,忽听不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不多时,只见一辆马车已行至车前。赶车的宫人跳下马来,向元玥拱手行礼,“公主,这些是陛下特意为你们在路上准备的一些吃食,都是御膳房连夜做出来的,还冒着热气呢。”
说罢宫人就将马车里的吃食都搬了出来。一打开漆盒,果然都是热气腾腾的食物,有截饼,髓饼,胡饼和羊肉粥。
英娥一愣,这不都是和小皇帝一起用早餐时吃得最多的那几样食物呢。
一瞬间,英娥的心里仿佛也如热粥般暖了起来。那个变扭的家伙,原来也有一颗柔软的心呢。
此时,皇帝寝殿。
元诩手里正把玩着那只木头小犬,嘴角微翘,看起来心情似乎不错。
元子攸看向他的目光带了几分笑意,“怎么,陛下对这只小犬爱不释手?”
元诩挑了挑眉,“这么丑的东西。那家伙的手艺可真差。”
元子攸一笑,“听说陛下派人给他送去了吃食?能让陛下这样牵挂的人,微臣还以为这个世上只有臣自己一个。”
元诩先是失笑,随即沉默了一瞬,“这个宫里,会亲手给朕做礼物的,除了你也只有他一人。”
元子攸的神色变得更加柔和,将右手轻轻搁在了元诩的肩上。
“彦达,你说以后朕还会再见到他吗?”元诩幽幽问道。
元子攸的目光投向窗外,今天的天空蓝得几近透明,连一丝云的影子也看不到。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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