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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什么大不了的?你本来就长得很漂亮嘛!”
他们奔进第二个厅廓,往左转,朝航站大厦的中央走。旅客越来越多。几秒钟之后,他们已经混进大批入境旅客的人潮中,准备闪掉了。可是这时已有三名穿了蓝制服的机场安全人员追了上来,用包抄的方式钻进人堆,想来抓他们。
哈洛克趁其中一名追近的安全人员窜过来时,突然用肩膀把俄国人使劲一撞,就把他往那名警察身上撞过去。
“哎呀!不!天哪!”俄国人狂喊。
“该死的东西!”航空警察被俄国人撞了个满怀,一个没站稳,就往后跌,压在一名老女人身上。
哈洛克趁乱,脚步一加紧,钻过许多莫名其妙的旅客,奔向右手边的一道扶梯,一窜上去,就进入行李收送区。他闪过一道拱门,奔出大厦,四处张望,先找到了计程车的招呼站,然后又看到老远的墙上,有一排公用电话,记事台上放了好几本电话簿。
他钻过旅客,走向最近的一具公用电话。
三十秒钟后,他就翻到了:
韩德曼。上曼哈顿区,第一一六街,黎明大厦。
韩德曼,中途接应人,偷渡掮客,逃亡者的救星。这个人将可以把珍娜·卡拉丝的行踪告诉他。
“就停在那儿。”哈洛克从后座俯身向前,指着一个搭有天篷走廊的旅馆,叫司机开过去。国王饭店。他暗自期望可以不需要在此过夜——每一个小时,都会使他距离珍娜·卡拉丝越来越远——然而另一方面,他却又不能明火执仗的拎着小手提箱直接奔到哥伦比亚大学去找韩德曼。他已经叫计程车司机载着他,一路开到一—六街先去看过“黎明大厦”的地址,然后才又找到这家小旅馆,好把手提箱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先藏起来。何况现在才是中午,韩德曼这时可能还在学校的某个地方用餐呢。
当年防洛克在就读普大研究所时,曾到过哥大两次,时间都很短促,对封大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对哥大了解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韩德曼这个人根本毫无概念。
“国王饭店”正好在韩德曼住的公寓旁边的转角上。旅馆虽小,可是由于接近校园,所以陈设并不低俗,管理得也很好。再说,住在韩德曼住处附近,也许可以碰到几个认识他的人,先打听一下他这个人。
“没错,希尔福先生,”柜台人员告诉他。“韩德曼博士偶尔会来这里喝杯酒,跟朋友聊聊。很不错的一位绅士,人幽默得不得了。我们这儿的人,习惯上都称他兔宝宝教授。”
“喔?这我倒不晚得。他是个网球高手吗?还是说很会写诗?”
这我也不太清楚,问题是别的人不会去管他这些方面的特长的。他是犹太宗教哲学的教授,常到犹太神学院去演讲。您去访问他,一定能谈得相当愉快的。“
“我想一定能的。谢谢你。”
“我叫人带您去看看你的房间。”柜台人员伸手按铃叫人。
韩德曼住的公寓大楼,是位于“百老汇”和“河边道”之间,成斜坡的街道,正好可以俯瞰“河边公园”和“哈德逊河”。那是栋用大块白石砌成的牢固建筑,外表看起来年代有点久,使房子看上去稍显陈旧,可是每一层楼盖得很高,而且很宽敞实用,空间利用得相当佳妙。他可以看得出,以前这栋建筑的楼下进口玻璃大铁栏杆门前,曾有道门房的气派,可是现在都被两道安全玻璃大门,和一组按键通话对讲机所取代了。
哈洛克找到韩德曼住的房间门铃,就按了按,看看韩德曼在不在家里。没人应,对讲机上没传出什么声音。他又按了一遍,还是没人应。
他退出楼下门廊走出去,横过街,站在对面的一个门廊下考虑了很久,该怎么办。
他已经打电话到过哥大询问中心,问出了韩德曼办公室的地点和房间号码。然后他又打了个电话到哥大行政单位,问过韩德曼星期三当天联络簿上所写的约会记录,查出韩德曼他下午四点钟之前都不在,他跟医生有约会。
可是现在却差不多快五点了,韩德曼竟然还没回家,哈洛克开始变得有点烦躁和焦虑不安。
韩德曼到哪儿去了呢?谁又能保证他会从学校直接回家呢?可是这个人是他找到珍娜的唯一线索,他必须找到他问个明白才行。
哈洛克早先曾考虑到学校去找他,或是到半路上去截住他,现在,他又忍不住开始再考虑这两种可能性了。
也许他看医生的约会延后了,也许有人请他吃晚饭;老天,他可不能再这么胡思乱想下去,他的胃都开始想得抽筋了,痛得很厉害。他籍着深呼吸来缓和一下自己的焦虑。
事实上,他不能到韩德曼的办公室,或街上,或是任何其他地方,去找韩德曼打听这种事,他晓得这样做是办不到的,只有害处而无益处。他们碰面的场所,只有他存放地图、密码本、姓名、电话本的地方。而这些东西,也唯有他的“家”才能放置,又安全,又容易取阅。隐密而又安全的地方——他住的地方。
他从未见过韩德曼的相片,可是他却可以描绘出他大概的样子:中等身高、谈吐优雅,留着长长的雪白头发和短灰胡须,稍微有点发福,略显臃肿,动作迟缓,走路摇摇摆摆的,一脸慈祥,充满哲学意味的深刻。也许吧。
哈洛克只好重新走回旅馆,到酒吧去叫了杯酒,慢慢打发时间。
五点才过三分钟。深呼吸。长吸慢吐,专心想珍娜,想要怎么跟她说、跟她解释。也许还要这么枯坐等候一两个钟头,甚至等到半夜。半个晚上耗在偷渡掮客身上。别再想不开了……!
暮色浓了,橘红色的夕阳染红了哈德逊河对岸,纽泽西州的天宇。河西公路上快速挤了,与它平行的河边道,也差不多一样挤。气温渐降,灰云与黯淡苍茫的夜空相融并连,三月的飘雪开始落了下来。
—名中等身高,腰肥体胖,身穿一件黑大衣的男士横过马路,缓慢的走在人行道上。他的仪态高雅而庄重,正好与他一头银白色的头发搭配得相当自然。从他戴的那顶帽子下方,头发差不多垂下来有个好几寸的样子。籍着灯光,哈洛克也看到了他的灰胡须;没错,正是那位偷渡掮客。
韩德曼走进那栋公寓大楼下方,灯火明亮的门廓入口前时,整个的人就看得很清楚了。
哈洛克瞪着他看了一下,马上觉得很不自在:难道他以前见过这个掮客吗?是否这名大学教授,曾经在他哈洛克八年前……十年前的一次行动中,相遇过呢?是在中东,特拉维夫,黎巴嫩?
哈洛克直觉到,他的确曾见过这个人。是因为他走路的样子吗?他步履之间自然流露出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是否穿着中古时期的王袍,会更为贴切呢?还是说,是因为架在他那张大脸上的钢丝眼镜架,才使哈洛克觉得认识这个人呢?
短暂的刹那,感觉过去了,为什么他看到对方走路的姿态就会联想到许多呢?难道,是因为他从前,曾经看过这个人,由他面前走过许多次吗?也许他们两个曾在某个区域见到过吧?一位学养俱深的名教授,总是会去什么地方休假的,也许他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他,看到他与法国普莎夫人那一类的人,在一起谈话吧?很可能。
韩德曼走进入口,跨上石阶,停在一排信箱前面。哈洛克真有点忍不住,想冲过街去叫住这名专门负责接运、转送偷换逃亡者的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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