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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的春天,要比中原迟到许多。时令已经到了三月末,杏花却依旧未开,杨柳枝头,绿意也只是隐隐约约。倒是商队的驼铃声,从二月中旬开始,就已经“叮叮当当”地响彻了原野。
去年春天娑葛发动叛乱,先联合突厥人攻破了碎叶,又沿着拔涣河一路南下,所过之处,烧杀抢劫,无恶不作,各国商贩们自然也不敢拿性命去赌,乱军单单会放过自己。整个西域,顿时商贩绝迹。
而今年,听说娑葛已经被杀了,大唐重设安西大都护府,统辖疏勒、碎叶、于阗、龟兹四镇。消息灵通的各国商贩们,自然又赶着骆驼,汇集成队,踏上了前往长安的丝绸古道。
丝绸古道,在西域其实一共有三条。最短的一条,便是中线。这条道路,从葛逻岭山口进入大唐地界,先到疏勒换了通关文书,然后沿着赤河北岸一路向东,走三河口、穿渠黎一路抵达蒲长海,再从蒲长海出发直奔敦煌。
过了敦煌,商贩们就彻底可以放心了。沿途非但盗匪绝迹,各路中原的商号,也能“接下”商贩们手中的大部分货物,让他们赚个盆满钵圆。
以往各国商贩前往长安,九成以上都喜欢走中线。虽然路上的关卡多了一些,可胜在安全便捷。而今年,却有两成嗅觉最灵敏的商贩,选择了北线。也就是进入疏勒之后,先去碎叶转上一大圈儿,然后再向东绕至渠黎,继续前往长安。
原因很简单,短短一个冬天,碎叶城里,居然凭空出现了一种叫作毛料的货物。穿起来没有丝绸那么舒服,却比葛布柔软,比麻布暖和,还不带任何怪味儿。做成衣服之后,也特别有型。并且此物颜色花样极多,从玫瑰红,太阳黄、柳叶绿直到石榴紫,只要商贩们以前在别处见过的绸缎颜色,碎叶城的工匠,几乎全都能染得出来!
商贩都是无利不起早的物种,没有足够的好处,才不会多向北兜上千里的大圈子。从碎叶城买了毛料,不光可以去中原卖,沿途所有部落,都能成为他们的销售目标,也许根本不用走到沙洲,就已经赚回了本钱,剩下的,无论在中原卖到什么价格,都是纯赚。
而中原百姓手头宽裕,以前又没见过毛料,肯出的价格理应更高。即便中原百姓因为不喜欢羊毛扎在身上的感觉,导致货物“压”在手里。毛料分量轻,又不会烂掉,入秋后,商贩将它与中原货物一起运回大食那边去卖,照样不耽误赚钱!
“赚钱是小事,关键是,咱们需要仔细看一看,这条商路有没有可能走得长。”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商队首领,奥德雷沙巴凭借的可不止是嗅觉灵敏。走在路上,就向身边的几名年青头目低声交代,“如果新的碎叶城主,能坐得稳。咱们甚至可以分成两队,一队带着货物继续前往长安,另外一队,则带着毛料原路返回疾陵。如此,大伙以后就多了一份唐货,还少走了一大半儿路程。”
“新城主能如此迅速地杀掉娑葛,应该能坐得稳吧?”
“路的确可以少走一大半儿。可如果只是跑单程,好像也不是很合算。碎叶城就那么大一点儿,咱们货肯定卖不出去多少。”
“关键是,碎叶城到底能提供多少毛料?如果一年总计才产几千匹,咱们未必能买得到现货。那就不值得跑了!”
“新城主会打仗,是一回事。能不能坐得稳,是另外一回事。大唐不比别处。别处城主全凭实力,在大唐,皇帝可是随便下一道命令,就能让他放弃碎叶,率部返回长安!”
……
几名年青的商贩头目,来自不同的家族,凭借各自的人生经验,在旁边七嘴八舌地回应。其中绝大多数,都觉得此番前去碎叶,大伙只是顺路赚一票快钱,不指望还能收获更多。
西域太乱了,近二十多年来,基本上没怎么消停过。突厥人,吐蕃人,大食人,都想将这片土地纳入自己的掌控之下,进而掌控丝绸之路上最关键的一段,从中攫取庞大的税收。而一些原本臣服于大唐的当地部族,也在大食、突厥或者吐蕃的支持下,纷纷做起了化族为国的美梦。在这种情况下,某座城池忽然换了主人,或者忽然消亡,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所以,娑葛只做了几个月碎叶城的主人,就身首异处,没人会感觉奇怪。同样,新的碎叶城掌控者被大唐皇帝调走,或者死于某次部族叛乱,也很正常。而生意人,追求的不止是高额利润,同时也追求最大的安全保障。一个频繁更换主人的地区,即便能提供再高额的收益,也不应该被大伙当做长久经营目标。
“所以,咱们这次才需要看得仔细一些!唐人有句老话,听别人说一百遍,不如自己亲眼去看一遍。咱们总得先看过,才能决定接下来怎么走。”明明听出一部分年轻头目话语里的反对之意,商队头领奥德雷沙巴也不懊恼,只是又笑着丢下了几句话,就闭上了眼睛,将身体缩在骆驼的双峰之间假寐。
几个持怀疑意见的年青商贩头目互相看了看,停止了议论,然而,每个人都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了明显的不服气。
行走丝绸之路的商队,通常都不是属于一家一姓的。而是由许多家方向相同,目的地相差也不太远的商号,自发形成的联盟。商队的首领,通常也不是由官方任命,而是群体中几个实力最强的商号,联手推举。
所以,奥德雷沙巴这个头领,权力非常有限。遇到需要做重大决定之时,比如临时更改路线和目的地这种情况,都只能靠说服大伙跟随自己,而不是强行命令。很显然,在绕路前往碎叶这件事上,奥德雷沙巴对大伙的说服不是很成功,虽然让大伙同意跟他一起去绕路。队伍中有好几个实力雄厚的年轻头目,却不像他一样,对此行寄予除太高的期待。
旷野里的春风乍暖还寒,队伍中的气氛也有些冷。一些年长,实力却只能算一般的老商贩,看向奥德雷沙巴目光里,忽然充满了同情。而一些刚刚被家人送入商队历练的纯粹学徒,则不知道应该相信哪一方的判断,神不守舍地东张西望。
乍暖还寒时候,周围风景单调重复,着实没什么值得一看。然而,东张西望,总好过不小心卷入商队中新老势力的冲突。
不过,看着看着,就有几个学徒,发现了新风景。纷纷用手指着右前方的旷野,低声喊道:“沙巴大叔,沙巴大叔,快看,那是什么?马车上面居然没有车厢车后好像还拖着两把大刀。”
“带刀的战车?”奥德雷沙巴愣了愣,从骆驼背上张开眼睛,举头四顾。果然,在距离自己大概一里之外的旷野里,看到了一辆模样古怪,却极为庞大的马车。需要四匹挽马,才能拖曳而行。两边的木制车轮,都足足有七尺高。车轮之间的车轴上,却没有架着车厢,而是简简单单的两张椅子,就算了事。
在椅子后方,有两条向后探出了车辕。粗大的车辕之间,则是两把巨大的弯刀。每一把,看上去都足足有三尺宽,弯向地面的刀尖儿,在阳光下耀眼生寒。
“怪不得新城主能打败娑葛,原来使用了这种威力巨大的战车!”几乎本能地,奥德雷沙巴就将模样古怪的马车,与去年战争联系到了一处。然而,还没等他说出自己的猜测,坐在马车上的两名御手,却同时忽然站了起来,合力推动面前的一个横杆。紧跟着,“砰地”一声,拖在车后的两把大型弯刀同时落地,雪亮的刀尖刺入底下不知几许,被马车拖着继续前行,转眼间,就在旷野上翻起两条又深又长的垄沟!(注:马拉犁铧,优酷上有相关视频。优点是速度快,缺点必须平坦的大块土地。)
“不是战车!”一名见多识广的老商贩在骆驼上坐直了身体,大声否定,“应该是一种用来耕地的新器物,就像犁铧……”
“呵呵呵呵……”哄笑声,立刻在他周围响起。很多商贩同行,都连连摇头。常年行走于丝绸之路,他们足迹横穿数十个国家,上百座城市,见过的犁铧也有十好几种。但是,谁也没见过,犁铧会打造成这般模样。
不算挽马,挽马在西域不值钱,累残了可以直接杀掉吃肉,然后再用新马替换。就是那两把“大刀”,就需要多少铁来造?哪怕大伙距离远,没看清楚,“大刀”其实主要是由木头造的,刀刃和刀尖儿,至少得是铁的吧?并且还得是非常结实的镔铁,甚至好钢!
那得多少钱啊?有这么多好钢,都能打上百把弯刀了!拿两三百把弯刀的造价,去打一副犁铧,得什么样的败家子,才能干得出来?!换了葱岭以西的那些小国,即便是皇帝或者国王的亲儿子,敢这么干,也得被他父亲活活打死,更何况是以节俭为美德的大唐!
然而,笑声未落,很多人眼睛,就瞪成了鸡蛋。只见那两道垄沟,越拉越长,越拉越长,短短十七八个呼吸之间,就拉出了上百步远。而马车上的御手,却仍不满足,居然抖动挽绳,嘴里发出一连串呵斥,“挝,挝,挝……”。很快,就让四匹挽马原地转了个圈子,朝先前相反的方向快步向前走去,不多时,就又拉出了另外两条笔直的垄沟。
“一百步,来回顶多只需一半炷香时间。”奥德雷沙巴坐在骆驼背上,不停地倒吸冷气。
四周围,笑声戛然而止,代之的,则是一连串的吸溜声。
如果前面不远处跑的那个怪模怪样东西,真的是犁铧的话。犁开长和宽都有一百步的荒地,顶多需要一上午时间。如此算来,一天能犁的地,足足有八十亩,比他们以往见过的任何犁铧,速度都快了不止十倍!
铸剑为犁,奥德雷沙巴忽然明白,这句唐言的意思了。如果是这种犁,甭说用三百把弯刀的铁料去铸,就是五百把弯刀换一部犁,都不能说浪费!一天八十亩,西域的春季再短,可供农夫翻地的时间也有十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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