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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伤痛回到当初背叛的城市,唯一收容我的却是自己的影子——题记
〔1〕
我不喜欢岭南镇,并不是因为这里的矿山埋葬了我的父亲。而是讨厌这里沙尘,这里一年四季都刮着凛冽的风,吹起漫天沙尘,落得人灰头土脸。
哪个城市没有沙尘。杨琳说。
南方啊。南方四季如春,有湿润的空气和翠绿的树木。我矫情地形容。
得了吧,沈惊蛰,你是想去找你那水性扬花的妈吧。杨琳一针见血地接道。
我耸了下肩,并不跟她计较。
对南方的向往,确实是从母亲的口里开始的,她喜欢南方,喜欢到在我十岁那年她义无反顾地跟着一个南方男人离开了岭南镇。
镇上人说其实那个男人是她的老相好,只因为当时母亲未婚先孕,男人没钱,便跑了,后来男人赚了钱。便回头打听她的消息,在一个深夜千方百计地把她接走了。他希望母亲帮他生一个儿子接管生意,所以,我这个拖油瓶便被遗弃了。
其实这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但是,我并不恨母亲,因为我一直坚信,她不会遗弃我这个她曾视若珍宝的女儿,她肯定是去南方等我了,等我长大去找她。她走的时候,也一定万般不舍,一步一回头,眼泪掉落。
当然,我不恨母亲,还有个重大的原因就是,我的父亲,他是个傻子。说话都说不清,只会咿咿呀呀地怪叫,他在岭南镇的山上砸石头,每个月只回家一次,赚取微薄的劳务费养家糊口。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是我的噩梦,经常会有小朋友在我身后起哄,傻子的女儿,傻子的女儿。即使我穿着妈妈给我缝制的漂亮的裙子,聪明伶俐,每次都考第一,却依旧不能摆脱这个名号。
所以,从小对于陌生并不亲近的他,我都有一种冷漠的隔我阂。
母亲跟人私奔后,我又落了一个新名号,野种。他们都说我不是父亲亲生的,不然怎么会这么聪慧,没有一点像父亲。
十岁的我已经不像当年一样好欺负了,我站在同龄人中尤其显个头,谁说我半句不好,我就会张牙舞爪地挥着拳头冲上去。
但在深夜里,我还是会从梦里惊醒,我问奶奶,我真的是野种吗?
奶奶一把把我搂到怀里,抹着眼泪,不停地重复,你是我们老沈家的孩子,使我们老沈家的,我们老沈家只有你这一个孩子。
同龄的杨琳显然比我成熟多了,她听了我的话,不屑地说,无事生非是那群长舌妇最大的本领。
杨琳是我在镇上唯一的朋友。她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长大后,便在镇上唯一一家舞厅当陪舞,天天为了一点微薄的薪水,对着那些把手伸进她柔软身躯企图占她便宜的无耻男人强颜欢笑。
但面对这个糜烂的小镇,杨琳早已学会了百毒不侵。她经常手指夹着烟,不在乎地说,老娘总有一天一定会走出这个破地方!如果让老娘一日龙抬头,定要将这江山水倒流!
我不知道杨琳是从哪个庸俗的古装剧里,学得这样一句烂俗的,她却自以为很有文化的台词。但她说这话时,总会抽一口烟,然后眼睛微眯,烟雾便成环状从她嘴里袅袅飘出,显得特别有气势。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十六岁的杨琳,已经有了风情万种的端倪。
或许这就是镇上那些女人不喜欢她的原因,她们老公经常会结伴去舞厅,很多时候,他们只为了同杨琳跳一支舞。她们在自己老公面前唯唯诺诺,便把怒气撒到杨琳的身上,她们骂杨琳是天生贱胚子,狐狸精。
有时候刻薄的语言,常常像把锋利的匕首,将我们的童年刺得鲜血直流。
一个野种,一个狐狸精。谁曾想过天真的孩子有什么错。
〔2〕
我想逃离这个无知的小镇。十六岁那年,我遇到了骆轻辰。
他是从南方大都市来的。转到班上的第一天,我便对他移不开眼,他站在那里像一棵挺拔的白杨树,带着南方丰润的颜色。我想到书本上的一句话,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放学时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小镇舞厅旁边的一排旧房子里找到杨琳。我说,杨琳,我遇到了爱情。十六岁的我青春是一页可笑的素白,却可以把爱情这两个字说得信誓旦旦。
屋子里昏暗模糊,有昏黄的夕阳投在襁糊的窗纸上。杨琳斜睨了我一眼,讽刺道,是小白脸吧。
我笑着捶打着她的肩膀,额头因为奔跑还有细微的汗水,却不管不顾大胆地对她说,我一定要跟他去南方。
这时,屋外有轻声的响动,我惊觉地问谁?
周嘉北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他不看我,径自把目光投向杨琳,面无表情地说,吃饭了,晚上还有加班。说完,转身就走了。
周嘉北是舞厅老板的儿子,听说他老爹是镇上的暴发户,有点黑白通吃的味道。所以才有资本开这样一家靡靡舞厅。而周嘉北,或许因为出生在一个不错的家庭,所以他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每天上课不是顶撞老师,就是睡觉。要么纠集一群男生惹是生非。放假就看到他拿着他爸的钱出去旅行。回来后便和班上的女生讲路途见闻,惹得那些女生恨不得对他顶礼膜拜。这就是导致即使他不学习,每次考试依旧能够过关,因为给他传字条的女生前赴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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